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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300001/2017-33292
分 类:
发布机构: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7-09-26
时 效:
有效
文 号:
标 题:
小区自来水不能打压供水,影响生活用水。
小区自来水不能打压供水,影响生活用水。
市孙女士反映:秦桥3期住户,她家昨天停水,找过自来水公司和物业,自来水公司解释物业公司未买电,不能打压,无法将水送到小区住户,小区物业说有住建局文件,所以电费由住建局承担,他们没义务买电。造成小区无法用水。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小区因二次供水加压电费欠缴3万元,供电部门予以停电,导致供水中断,经我局考虑近期气温较高,为保障群众正常用书,目前供水恢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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