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司机丁先生反映:从前年开始,运管部门与广告公司联合,给市区内出租车免费安装了计价器与顶部灯箱,刚开始司机们都很高兴,认为给大家办了件好事。不料之后,运管部门就要求出租车顶部的灯箱要打他们指定的流动广告,每月还要向每辆车收取10元的“流量费”,不交费,灯箱和计价器就无法使用;如被查到车辆运行时不正常开启这两样设备,还要对司机处以500元的罚款。使用一段时间后,司机们发现这两样东西质量差,特别容易坏,坏了后自己就得花几百元钱更换;其次是特别损耗电瓶 ,本来能用2年的电瓶 ,现在只能用1年多。出租车司机们对此意见很大,感觉像中了“圈套”,而且全区其他地方也并没有这种强行规定,望主管部门能对此做出解释说明。
市运管局答复:吴忠市出租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程,是交通运输部确定的全国第二批15个试点城市之一,也是“智慧吴忠”建设的重要子项目,工程概算投资2400万元。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实行以出租车车身广告经营权为置换条件,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选择第三方企业参与投资的市场化运营模式。该项目从2015年2月开始进行安装调试,5月8日起正式进入全面安装使用阶段,截至2015年10月车载终端项目安装工作全面完成。项目的实施,对进一步规范我市出租汽车行业信息化管理、提高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完善智慧城市配套功能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项目建设之初,局里安排专人走访全市所有出租车客运企业,就项目建设的目的、意义、资金来源、日常管理、每月流量费的收取、车身、顶灯广告的发布等情况向所有企业和经营者进行了广泛宣传,取得经营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理解和支持。在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局里就设备的维护使用知识、流量费的收费标准、简单故障的诊断排查以及项目建成后实现的功能专门印制成宣传材料,发放到每一名出租车从业人员的手中,让大家充分了解出租车智能化建不是吴忠的杜撰,而是国家出租车管理政策制度的规定,其他地方的出租车今后的发展方向必须是智能化管理。至于丁先生反映的500元的行政处罚,是有政策依据的,是按照行业管理政策法规和吴忠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的工作需要。对于电子产品质量问题,按照合同规定,从去年5月8日设备大批量安装开始,截至目前均已过了一年的保质期,对损坏的电器元件,运营商全部按照公布的价格正常收费。对于是否降低蓄电池的使用寿命,局里将做进一步的调研。今后,局里将会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宣传工作,取得经营者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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