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财政局、民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县(区)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的相关规定,经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民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宁夏税务局审核确认,现将获得2019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29家社会组织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获得2019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织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区税务局
2020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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