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减税降费 > 相关政策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吴忠市小微企业“助保贷”业务简介

 吴忠市小微企业“助保贷”业务简介

 

为缓解吴忠市小微企业发展过程中贷款担保难、成本高的问题,市工信局、利通区工信局和宁夏银行启动开展小微企业“助保贷”业务,搭建政府、银行、企业三方合作的小微企业融资平台,进一步满足小微企业融资需求,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小微企业“助保贷”业务,是指在企业提供一定担保的基础上,由企业缴纳一定比例的助保金和政府风险补偿金共同作为增信手段的前提下,宁夏银行向“小微企业池”中企业发放贷款的信贷业务。

贷款对象:首批贷款对象为注册地在利通区(含金积工业园区、吴忠农业科技园区)、太阳山开发区的小微企业,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自治区及吴忠市产业发展导向的小微企业;

2、信用记录良好,在工商、税务等部门无不良记录,且不存在未结清不良贷款、已结清不良贷款及欠息等不良信用记录;

3、营业执照和贷款卡有效且通过年审;

4、无参与民间融资行为,且其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无涉黑、参与民间融资等行为;

5.经营稳定,产品市场前景良好,可实现盈利。

贷款额度:单笔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贷款用途:企业贷款用途申请获宁夏银行批准

贷款利率:按同期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20%执行

抵质押: 贷款企业须提供贷款额度40%的抵(质)押或由开源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担保费用为担保金额的2.1%/年)。

助保金缴纳比例:贷款授信额度的2%。



 

吴忠市小微企业助保贷融资

业务“企业池”管理办法

 

根据吴忠市小微企业助保贷融资业务有关管理办法,为加强 “企业池”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一、入池基本条件(略)

二、重点支持小微企业类型

1、经自治区认定的“专精特新”、科技型企业。

2、替代进口、填补国内空白的企业,产品出口创汇的企业;

3、为市区大中型企业提供配套服务、安置职工就业的企业;

4、经济效益较好、具有中长期发展前景的企业;

5、获得名牌产品商标的企业;

6、其他需要支持的小微企业。

三、入池程序

(一)拟加入“小微企业池”的,须填写《吴忠市“小微企业池”入池申请表》,由太阳山开发区、金积工业园区、吴忠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利通区工信局初审后报市工信局。

(二)企业应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企业最近两个年度及本会计年度财务报表(如有)

5.企业合同和章程(复印件)

6.客户基本情况的简要说明、公司法人简介

四、入池企业确定

市工信局联合市财政局、利通区财政局、利通区工信局、开源担保公司,组织市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前期评估和审查,选择优质的小微企业进入备选名单。将认定结果及时告知企业并予以公布,将入选“小微企业池”企业名单推荐给宁夏银行确定。



吴忠市小微企业“助保贷”业务所需材料

 

1、助保贷业务申请表

2、借款人验资报告

3、借款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借款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借款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6、借款人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7、借款人代码证复印件

8、借款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9、借款人贷款卡复印件

10、借款人公司章程复印件

11、借款人董事会/股东会决议(2选一)

同意借款的决议

同意抵押担保的决议

借款人近三年财务报表和近期报表

其他材料(抵押或担保2选1)

1、 保证

2、 保证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 保证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 保证人法人身份证明及签字样本

5、 保证人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 保证人代码证复印件

7、 借款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8、 借款人贷款卡复印件

9、 借款人公司章程复印件

10、借款人董事会/股东会决议(2选一)

同意借款的决议

同意抵押担保的决议


吴忠市小微企业“助保贷”

融资业务咨询

 

 

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0953-2039919

   伟:13909533116

  豪:15509640176

宁夏银行:0953-2027053   2027051

   琳:13895231600

 

   编:751100

   址:http://www.smewuzhong.gov.cn

   址:吴忠市行政中心三楼西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单位: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党政机关表示 网站支持无障碍浏览 网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