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节能监察办法》等法律法规,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项目的节能监督管理,按照《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和违规用能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监察的通知》要求,我局对辖区内11户工业企业开展现场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和违规用能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监察。通过现场察看、查阅资料、核算生产数据、随机访问等方式,对监察企业在2021年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淘汰落后制度、执行用能设备(产品)能效强制性标准、执行能源计量管理制度、执行能源消费统计制度、能源管理制度落实、开展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活动等方面进行现场核实核查。此次监察结果表明,大部分被监察企业对节能监察工作比较重视,准备较充分,提交的资料较齐全,能够按照要求编写自查报告。监察组对查找出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分析,并提出了整改建议,目前,各项整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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