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各公交公司: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自2013年5月6日起,对市区公共汽车票价作适当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区公交运价统一调整为1.0元。其中:1路、2路、3路、4路、5路、12路、14路公交车实行全程1.0元票价。
二、城区以外执行农村客运价格。6路、7路、8路、9路、10路、11路、15路、16路、17路、18路、19路、20路、22路、23路、26路公交车实行在城区1.0元,出城后继续执行农村客运价格。
三、对特殊人群实行优惠政策。继续实行对老年人减半乘车、对残疾人免费乘车的优惠政策。
四、本次票价调整后,各公交企业要严格执行统一规定的线路票价,在车内或车外明显位置标出零售票价,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对违反规定乱收费、乱加价的,价格主管部门将进行查处。
吴忠市物价局
201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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