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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公安分局 户政窗口业务办事指南

一、父或母户口在本市婴儿六周岁以下入户所需材料:

1、父、母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出生医学证明》;

二、父或母为现役军人婴儿出生入户所需材料:

1、父或母军官证件;

2、父、母军人身份证;

3、《出生医学证明》;

三、父或母户口在本市婴儿六周岁以上补录有《出生医学证明》所需材料:

1、父、母户口簿;

2、《出生医学证明》;

3、父母结婚证(无结婚证提供情况说明);

四、大、中专院校在校毕业生(含退学学生)户口迁入所需材料:

1、毕业证;

2、户口迁移证,家庭基础在本市辖区的毕业生提供原注销户口簿、毕业证(或退学证明);

五、军队转业干部(含士官)及直系亲属随迁落户所需材料:

1、转业证(退伍证)、军人居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及原居民户口簿

2、结婚证、随迁家属户口簿

3、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

六、本市拥有合法、固定职业的  可在本市入户是指:本人、配、子女、父母的户口所需材料:1、劳动合

同备案登记表;2、拥有合

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需房屋所有人和入户申请人现场填报入户申请表(入单位集体户的,需持单位介绍信填写入户申请表);3、原籍户

口簿;4、原

簿不能证明系亲属关系的,出具《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关系的材料;七、未成年

人变更姓名所需材料:1、需父母

双方到场按规定填报变更姓名申请表;2、未成年

人户口簿、身份证八、夫妻投

靠迁移落户所需材料:1、双方户

口簿;2、结婚证

;九、大学生

户口迁移所需材料:1、新生录

取通知书;2、户口簿

、身份证;十、更正出

生日期所需材料:1、本人填

写变更申请表(未成年的由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2、户口簿

、实际年原始凭证(如一代身份证、原始户口本、常住户口底表、迁移证件注明等);3、户口信

息明显存在错误的,派出所调查申请人相关的社会关系以及村(居)委会负责人询问笔录,出具综合调查报告;十一、省内

变更住址所需材料:1、房产证

或购买合同正本及发票;2、户口簿

;十二、

省入伍的复员、退伍军人入户所需材料:1、复退军

人介绍信或退伍证;2、合法稳

定住所证明材料;十三、变更

民族所需材料:1、《宁夏

回族自治区公民变更民族成份审批意见书》或《变更、更正户口登记项目申报表》;2、变更民

族有关证明材料;十四、公民

个人收养所需材料:1、民政部

门出具的收养登记证;2、父母居

民户口簿;十五、

自然死亡所需材料:1、死亡人

员户口簿;2、死

学证明;十六、人民

法院执行死刑所需材料:1、死者死

亡宣告判决书;2、死亡人

员户口簿;十七、

居民身份证受理所需材料:居民有效证

件(如户口本、身份证、驾驶证等);十八、居民

身份证受理所需材料:1、居民有

效证件(如户口本、身份证、驾驶证等);2、着深色

服装。 户政中心

电话:095

3-2019900  分局监督电话:0953-202

5137市局监督电话:0953-212

7209   宁夏公安机关举报电话:12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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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953-2039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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