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户口登记办理流程
程 |
责任单位 |
工作内容 |
办结时限 |
受 |
治安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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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请人申报材料的齐全性和合法性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对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对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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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
治安支队 |
窗口对材料的齐全性和合法性审查,2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 |
自治安支队受理后2个工作日完成 |
决 |
吴忠公安局分管局领导 |
审批5个工作日内决定。 |
自治安支队受理后5个工作日完成 |
送 |
治安支队 |
对办理结果、出具《户口变更、更正审批表》; |
不计算在办理期限内 |
备 |
1.法定办理期限无,承诺办理期限无。 2.申请与受理和送达环节不计算在期限内。 3.依法需要检测和专家评审的,不计算在办理期限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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