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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2020-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现将吴忠市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2020-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规划概况

规划范围:吴忠市市辖区(利通区),东至银西高铁,西至黄河东岸,南至古青高速,北至大古铁路。规划区总面积约110平方公里,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80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20202030年,其中近期2020-2022年,远期2023-2030年。

规划建设目标:规划主城区道路广场和绿地的全部用水及工业用水的一半由污水处理厂的再生水供给,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远期污水再生利用率不低于50%

二、评价工作内容

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环境敏感点调查;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规划协调性分析;规划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资源承载能力分析;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及环境目标可达性分析;规划方案合理性论证等。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目的是调查规划区域及周边公众对该规划实施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尽可能降低规划实施对环境的影响。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规划区域及周边范围内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规划实施环境影响及需采取的环保措施;规划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规划的态度和建议。

四、规划组织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规划组织编制单位:吴忠市公用事业管理所

联系人:贾春楠     电话:0953-2637128

 址:吴忠市利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20

五、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众旺达(宁夏)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话:15209509885

 址: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镇蔡桥新村26号楼2号营业房

 编:750000    电子邮箱:43225692@qq.com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以下网络连接反馈公众参与意见: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fIZi5fUIjgbJ1aa7P7Kzfw

提取码:zksf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该规划有何意见或建议,均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反馈规划组织编制单位和环评单位,意见反馈截止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前。

 

                                                          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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