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
为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吴忠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 个五年计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宁夏回族自治区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组织编制了《吴忠市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经吴忠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 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吴忠市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 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吴忠市自然资源局 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吴忠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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