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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明珠小区”住宅项目规划调整公示

时间:2021-11-26 来源:吴忠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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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吴忠市利通区“东吴明珠小区”住宅项目规划调整方案进行公示。

“东吴明珠小区”住宅项目位于利通区明珠路南侧、利华街东侧、开元大道北侧,由宁夏华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总用地面积117.3亩,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原规划11栋(9-11层)住宅楼、5栋(9-12层)公寓式住宅及3栋(3-4层)商业楼,容积率为1.8。因企业原因该工程停工至今,小区建设未完善。为妥善解决东吴明珠小区开发存在问题,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加快推进项目复工建设,根据吴忠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纪要精神,现就项目规划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原规划地块北侧13#-16#公寓式住宅(1-2层为商业)调整为3栋24层住宅楼,并对相关配套设施布局进行了调整。规划调整后容积率为2.03,建筑密度为19%,绿地率为40%,商业比例为8.9%;住宅停车位按1辆/户配建、商业停车按1辆/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建;方案调整后,小区总体规划布局没有大的变化、车位、绿地等指标没有减少,规划户数由原规划1145户增加为1155户,规划调整方案满足国家规划设计标准。

请项目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单位(个人)及关心城乡建设的市民到市自然资源局或项目现场了解规划方案,如对规划方案有异议,请及时到市自然资源局反映提出意见。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5日至2021年12月1日

公示地点:吴忠市自然资源局、明珠路南侧项目现场入口及周边

自然资源局咨询电话:0953-2026266

吴忠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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