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吴忠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3名委员,2025年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关于2024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和2025年归集使用计划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业务收支决算和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及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业务收支预算的报告》《吴忠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吴忠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办法》《吴忠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修订)》《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提振住房消费若干措施》。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人民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处级事业单位,设5个科室,4个分中心。从业人员57人,其中,在编51人,非在编6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5年,新开户单位278家,净增单位194家;新开户人数0.99万人,净增人数0.34万人;实缴单位2026家,实缴人数9.32万人,缴存额19.14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0.59%、3.79%、2.87%。2025年末,缴存总额194.0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94%;缴存余额63.98亿元,同比增长8.51%。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7家。
(二)提取:2025年,3.13万名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4.12亿元,同比下降0.86%;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3.79%,比上年减少2.77个百分点。2025年末,提取总额130.0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18%。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单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双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
202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1万笔5.28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7.59%、26.28%。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7万笔3.34亿元,青铜峡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1万笔0.28亿元,盐池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1万笔0.43亿元,同心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1万笔0.57亿元,红寺堡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1万笔0.66亿元。
2025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5.54亿元。其中,市中心3.53亿元,青铜峡分中心0.44亿元,盐池分中心0.37亿元,同心分中心0.64亿元,红寺堡分中心0.56亿元。
2025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59万笔106.30亿元,贷款余额27.74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2.05%、5.23%、-0.94%。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43.35%,比上年末减少4.13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7家。
2.异地贷款:2025年,发放异地贷款330笔15,497.60万元。2025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68,324.7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64,828.14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5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当年贴息额0万元。2025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累计贴息0万元。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25年,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0亿元,回收项目贷款0亿元。2025年末,累计发放项目贷款0亿元,项目贷款余额0亿元。
(四)购买国债:2025年,购买(记账式、凭证式)国债0亿元,(兑付、转让、收回)国债0亿元。2025年末,国债余额0亿元。
(五)资金存储:2025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36.31亿元。其中,活期0.01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6.02亿元,1年以上定期28.82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1.46亿元。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5年,业务收入14170.73万元,同比下降6.59%。其中,市中心8826.26万元,青铜峡分中心1523.80万元,盐池分中心1106.03万元,同心分中心1633.60万元,红寺堡分中心1081.04万元;存款利息6053.85万元,委托贷款利息8116.88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0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5年,业务支出9495.62万元,同比增长8.97%。其中,市中心3791.15万元,青铜峡分中心2143.12万元,盐池分中心1187.05万元,同心分中心1648.76万元,红寺堡分中心725.54万元;支付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利息9238.37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257.25万元,其他0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5年,增值收益4675.11万元,同比下降27.58%。其中,市中心5035.11万元,青铜峡分中心-619.32万元,盐池分中心-81.02万元,同心分中心-15.16万元,红寺堡分中心355.50万元。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5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0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600万元,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075.11万元。
2025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600.0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855.81万元。其中,市中心上缴1868.51万元,青铜峡分中心上缴1147.43万元,盐池分中心上缴619.12万元,同心分中心上缴854.62万元,红寺堡分中心上缴366.13万元。
2025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844.10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1027.05万元。其中,市中心提取20817.93万元,青铜峡分中心提取13189.20万元,盐池分中心提取5906.09万元,同心分中心提取8024.49万元,红寺堡分中心提取3089.34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5年,管理费用支出1245.74万元,同比下降5.95%。其中,人员经费935.05万元,公用经费26.95万元,专项经费283.74万元。
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916.82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617.68万元、15.40万元、283.74万元;青铜峡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147.46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142.51万元、4.95万元、0万元;盐池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57.65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55.45万元、2.20万元、0万元;同心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64.76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62.56万元、2.20万元、0万元;红寺堡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59.05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56.85万元、2.20万元、0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余额1.09万元,不良率0.01‰。其中,市中心0.01‰,青铜峡分中心0‰,盐池分中心0‰,同心分中心0‰,红寺堡分中心0‰。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844.10万元,2025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25年末,逾期项目贷款0万元,逾期率0‰; 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0万元。2025年,使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42.04%,非企业单位占56.94%,灵活就业人员占1.02%。新开户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52.34%,非企业单位占40.22%,灵活就业人员占7.44%。
(二)提取业务: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3.4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2.77%,租赁住房占4.72%,老旧小区改造占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2.5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55%,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3.91%。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支持缴存人购建房14.97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0.38%,比上年末下降1.26个百分点。
发放贷款笔数中,购买新建住房占75.04%(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24.96%,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他占0%。
发放贷款笔数中,单缴存人申请贷款占37.92%,双缴存人申请贷款占62.08%,三人及以上缴存人共同申请贷款占0%。
借款人中,30岁(含) 以下占40.41%,30岁-40岁(含)占42.01%,40岁-50岁(含)占12.96%,50岁以上占4.62%;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8.81%,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1.19%。
2.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25年末,累计试点项目0个,贷款额度0亿元,建筑面积0万平方米,可解决0户中低收入缴存人家庭的住房问题。0个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并还清贷款本息。
(四)住房贡献率:2025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79.96%,比上年减少10.15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情况
1.2025年5月26日印发《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提振住房消费若干措施》。
2.2025年5月26日印发《吴忠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修订)》。
3.2025年5月7日印发《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525%和3.075%。2025年5月8日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新贷款利率标准。
(二)当年开展监督检查情况
1.组织对2025年上半年、下半年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进行专项检查。
2.组织对受委托银行承办2025年住房公积金业务进行考核。
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年度体检评估指标(2024版)试用工作的通知》(建司局函金〔2025〕2号)文件精神要求,全面深入开展年度体检评估工作,整体指标合格率达到86.21%。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2025年接受市人大常委会满意度测评,满意率达到100%。
2.开通银川市“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账户,线上办理异地购房贷款抵押权注销业务。
3.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月活动,采取“线上推送+线下推介”融合宣传形式,增强宣传实效。
4.加强封存账户清理工作,主动向退休、解除劳动关系、调离等封存6个月以上缴存职工发送短信4次,累计发送短信25656条,全市共清理个人封存账户6004个,提取公积金4.12亿元。
5.全面推行“周末不打烊”“节日我在岗”等政务服务43次,接待办事群众830余人,高效办结业务394 笔,解答咨询、预审资料610余次。
6.被授予“崇军行动合作单位”,设立“拥军优属专窗。”
7.开展“石榴籽服务之星”创先争优评选活动,选树服务标兵22人次。
(四)当年数字化发展情况
1.全面落实数字政府建设决策部署,业务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全面启动,逐步实现业务系统安全自主可控和数字化转型目标。
2.数据质量稳步提升,数据质检报告265个指标数据质量合格率分别为99.37%,指标合格率82.58%。
3.持续拓宽“网上办”“掌上办”服务功能。目前,32项业务实现线上服务,29项业务实现7×16小时办理,网办事项占比达到82.05%。依托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成功开通国务院及自治区级“住房公积金贷款”“退休”“企业开办”等10项“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推动跨部门、跨领域业务集成办理。
4.电子档案管理效能不断完善,核心业务无纸化覆盖率与办理效率明显提升。
5.严格遵循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测评标准及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要求,部署防火墙、数据库审计等核心安全产品,全面提升网络安全主动防御能力。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机构及从业人员所获荣誉情况
1.2025年被吴忠市委、政府授予“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
2.2024年效能目标考核被吴忠市委评定为优秀等次。
3.2025年被吴忠市直机关工委评定为“五星级”基层党组织。
4.刘镕菡获得“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4年度表现突出个人。
(六)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
无
(七)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无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