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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0015/2019-00079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9-18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机构 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 吴忠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关于市区配件厂家属院等4个房屋征收小区房屋确权的公告

致各相关住户:

吴忠市人民政府分别于2015年10月27日和2017年3月31日,印发《吴忠市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吴政告字〔2015〕29号)和《吴忠市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吴政告字〔2017〕9号)。自以上2个公告印发至今,现有市区配件厂家属院(东院)、平安小区、裕西古城巷家属楼及养路段家属院4个房屋征收小区44户房屋产权人未办理房屋确权和征收补偿手续。为顺利推进房屋征收工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请以上4个房屋征收小区未办理房屋确权和征收补偿手续的住户(详见附件3),携带本人房屋产权证书(没有房屋产权证书的可携带购买时的相关票据及合同)和有效身份证件,到吴忠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动迁安置办公室(利通区古城路94号)办理相关手续。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我中心办理房屋确权和征收补偿手续的,由住户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附:1.《吴忠市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吴政告字〔2015〕29号)

2.《吴忠市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吴政告字〔2017〕9号)

3.吴忠市区配件厂家属院(东院)等4个房屋征收小区未办理房屋确权和征收补偿手续住户名单

 

 

                            吴忠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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