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吴忠市区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根据《吴忠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修订)》《吴忠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分配原则,拟定于2026年4月18日通过电脑公开摇号方式分配保障性住房。为确保分配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方案。
一、分配房源
本次摇号房源共5个片区786套,分别为:
(一)城东片区12个小区共298套。包含材机厂公共租赁住房小区19套、瓜儿渠中心村23套、恒丰毛纺织园区公租房20套、李园中心村-一期65套、李园中心村阁楼-一期1套、李园中心村-二期10套、秦水嘉园5套、塞尚名都3套、上桥人家3套、水岸康桥6套、洼路沟中心村(清水园)123套、新民中心村20套。
(二)城西片区11个小区共182套。包含蔡桥中心村11套、高家湖中心村22套、恒业枫林湾3套、宏泰公寓1套、金龙公寓2套、李闸渠中心村(清河苑)38套、李闸渠中心村二期21套、罗湖锦都二期1套、罗家湖中心村47套、洼渠中心村(滨河苑)29套、星河国际7套。
(三)城南片区15个小区共110套。包含观湖名邸(南湖小区)5套、华苑秦水园小区4套、金湖湾中心村14套、涝河桥中心村(怡和苑)3套、罗渠公共租赁住房小区10套、罗渠中心村一期3套、牛家坊中心村6套、秦桥安置区阁楼27套、秦韵湖畔3套、王江住宅综合楼4套、香缇半岛5套、御湖茗居2套、泰和苑7套、中华中心村15套、朝阳小区、胜利小区2套。
(四)城北片区10个小区共131套。包含古城中心村45套、北湖花园B区(左营中心村二期)6套、恒昌未来城6套、恒昌幸福城7套、华瑞小区(左营中心村阁楼)-一期1套、明珠花园(三期、四期)16套、香缇美郡4套、新区金花园-C区1套、阳光骄子小区-C区14套、左营公共租赁住房小区33套。
(五)金积片区3个小区共65套。包含金积安居小区一、三、四期,共计65套房源。
二、参与摇号的保障家庭
市区2024年5月31日前纳入保障,经资格复核通过,符合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条件的轮候保障家庭。
三、摇号地点及时间
(一)摇号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具体摇号地点以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手机短信通知时间为准。
(二)摇号时间:拟定于4月18日(星期六),各片区具体摇号时间以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手机短信通知时间为准。
四、费用标准
(一)租金标准。
1、商品房小区配建保障房小区:观湖名邸(南湖小区)、恒昌未来城、恒昌幸福城、恒业枫林湾、宏泰公寓、华苑秦水园小区、金龙公寓、罗湖锦都二期、明珠花园-三期、明珠花园-四期宜人世家、秦水嘉苑、秦韵湖畔、塞尚名都、上桥人家、水岸康桥、香缇半岛、香缇美郡、星河国际、阳光骄子小区-C区、御湖茗居、泰和苑小区。租金标准为:廉租房保障面积内0.5元/ m²*月,超出保障面积3.5元/m²*月;公租房7元/m²*月;保障性租赁住房8.4元/m²*月。
2、新建小高层保障房小区:材机厂公租房小区、左营公租房小区、罗渠公租房小区。租金标准为:廉租房保障面积内0.5元/ m²*月,超出保障面积3.25元/m²*月;公租房6.5元/m²*月;保障性租赁住房7.8元/m²*月。
3、政企共建保障房小区:恒丰毛纺织园区公租房小区。租金标准为:廉租房保障面积内0.5元/ m²*月,超出保障面积3.0元/m²*月;公租房6.0元/m²*月;保障性租赁住房7.2元/m²*月。
4、市区安置房配建小区和回购顶楼保障房:北湖花园B区、朝阳小区、瓜儿渠中心村、华瑞小区一期、金湖湾中心村、涝河桥中心村(怡和苑)、李园中心村二期、李园中心村一期(含阁楼)、罗渠中心村一期、牛家坊中心村、秦桥安置区阁楼、胜利小区、王江住宅综合楼、新民中心村、新区金花园、中华中心村(含阁楼)。租金标准为:廉租房保障面积内0.5元/ m²*月,超出保障面积2.4元/m²*月;公租房4.8元/m²*月;保障性租赁住房6元/m²*月。
5、集中新建高层保障房小区:洼路沟中心村(清水园)C/D区、古城中心村。租金标准为:廉租房保障面积内0.5元/ m²*月,超出保障面积2.0元/m²*月;公租房4.0元/m²*月;保障性租赁住房4.8元/m²*月。
6、同兴街以西安置房配建小区:李闸渠中心村、李闸渠中心村二期、罗家湖中心村(罗湖庄园)、洼渠中心村、蔡桥中心村、高家湖中心村、北湖花园A区。租金标准为:廉租房保障面积内0.5元/ m²*月,超出保障面积1.5元/m²*月;公租房3.0元/m²*月;保障性租赁住房3.6元/m²*月。
7、金积新镇区集中建设保障房小区:金积安居小区一、三、四期。租金标准为:廉租房保障面积内0.5元/ m²*月,超出保障面积1.1元/m²*月;公租房2.2元/m²*月;保障性租赁住房2.7元/m²*月。
(二)保证金标准
首次入住时,公共租赁住房每套需缴纳2000元住房保证金,保障性租赁住房每套需缴纳3000元住房保证金,低保和残疾人家庭免交。
(三)其他费用
物业费、电梯费及小高层二次供水增压费等相关费用,按所在小区标准执行,由相关服务提供单位收取。
五、摇号方式
利用吴忠市智慧住建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分片区分批次电脑摇号分配。具体摇号方式如下:
(一)根据保障人年龄及残疾情况确定楼层,对年龄相对较大或残疾保障家庭,在楼层上予以优先照顾;根据保障人口确定面积,对保障人口较多的家庭优先分配面积相对较大的房源。
(二)保障家庭先抽取顺序号,再按顺序号由电脑抽取楼号房号;对符合配租条件经摇号未获得实物配租的,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将在摇号结束后组织选房并根据其条件进行分配,不接受分配的,将取消保障资格。
(三)保障家庭因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而委托他人摇号的,应出具经所在社区签字盖章的书面委托书;未按时到场又未委托他人的,视为放弃本次摇号资格。
(四)经摇号获得实物配租资格后,公示结束后15日内无正当理由未签订租赁合同,根据《吴忠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修订)》规定视为自动放弃,将取消保障资格。
(五)摇号中签但拒不办理入住,或未按时填报意向的家庭,经公示后,将取消保障资格。
六、有关要求
(一)每户参加摇号家庭仅能指派1人进入现场参加摇号,摇号结束后需尽快离开,无关人员不得在现场逗留。
(二)摇号结束后,获得实物配租资格的保障家庭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经短信通知分批次前往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办理入住手续。
(三)填报意向的保障家庭未按时参加摇号分配的或不遵守摇号工作安排,视为放弃本次摇号分配资格。
(四)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只能用于承租人及其共同申请人自住,不得出售、出租、出借、闲置,也不得擅自改变住房用途。承租家庭如有上述违规行为,根据《吴忠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修订)》,将取消其保障资格,退回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且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司法机关处理。
(五)对拟纳入配租的房源信息、配租程序、配租结果、租金标准、配租对象、选房方案等内容及时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 0953-2039991 2032256
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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