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公共租赁住房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条“轮候期一般不超过5年”的规定,我局于2025年4月28日在吴忠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复核吴忠市公共租赁住房部分保障家庭保障资格的公告》,公告期内109个保障家庭未前来复核保障资格,现拟对未复核的保障家庭做资格退出。
特此公告。
附件:吴忠市公共租赁住房部分保障家庭资格拟退出名单
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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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公共租赁住房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条“轮候期一般不超过5年”的规定,我局于2025年4月28日在吴忠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复核吴忠市公共租赁住房部分保障家庭保障资格的公告》,公告期内109个保障家庭未前来复核保障资格,现拟对未复核的保障家庭做资格退出。
特此公告。
附件:吴忠市公共租赁住房部分保障家庭资格拟退出名单
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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