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公共租赁住房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条“轮候期一般不超过5年”的规定,拟对以下纳入保障后长期不参加公开摇号且无法联系的保障家庭(详见附件)进行资格复核。
请附件名单中的保障家庭于公告发出七个工作日内,持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进行资格复核。逾期仍未进行资格复核的,我局将取消其保障资格,且该家庭在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资格复核地点:吴忠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吴忠市政务大厅8楼808室)
联系电话:0953-2039978、2032256
附件:吴忠市公共租赁住房部分保障家庭保障资格复核名单
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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