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市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根据《吴忠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修订)》的规定,经人社、公安、民政、不动产、市场监管、车管等部门联合审核后,以下申请家庭被确定为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拟保障对象(见附件)。现将申请家庭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6日。公示期间,如反映以上拟保障家庭提供虚假材料或相关用人单位存在虚假用工合同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电话或来访的方式,向吴忠市城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也可向市人社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举报电话为:0953—2020970。来信请寄:吴忠市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邮编:751100)。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楼住房保障科。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需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吴忠市城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保障的,将取消被保障家庭的保障资格。
附件:2024年新增公共租赁住房(城镇低保家庭)拟保障家庭公示表
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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