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提升运营服务水平,严厉打击公共租赁住房领域转租、转借、长期空置等违法违规行为,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各类违规使用线索,具体如下:
一、征集依据
根据《吴忠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修订)》(吴政规发〔2023〕2号)第三十六条之规定“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公共租赁住房,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一)承租人转租、转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二)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三)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征集线索范围及要求
(一)线索范围
1.承租家庭转租、转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2.承租家庭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3.承租家庭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线索要求
凡发现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户存在违规转租转借、从事违法活动、闲置6个月以上行为的,可实名或匿名举报,我局将对举报线索进行核查,举报内容属实的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并将其记入住房保障信用档案。核实属违法行为的,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三、举报途径
(一)来访举报:吴忠市利通区利华街政务服务中心8楼810室;
(二)来电举报:0953-2039991;受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8:00;
(三)邮箱举报:bzf2039981@163.com;
(四)通讯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利华街政务服务中心8楼810室,邮编:751100。
我局郑重承诺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情况严格保密。
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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