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局属相关单位,各相关企业:
根据《吴忠市建筑领域2023年度“双随机 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计划》《2023年建筑业管理工作要点》《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关于规范建筑领域执法检查和诚信处罚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市住建局于3月9日至31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工程进行了抽查检查,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此次检查聘请8名质量、安全、机械方面专家与8名监管人员组成2个执法检查组,对全市40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筑市场运行、质量安全管控、起重机械安全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本次检查累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30份,停工整改通知书10份。从检查情况来看,全市建筑施工项目总体情况良好,大部分企业能够遵守建筑市场规范,能够按照质量安全标准化要求实施项目,个别企业在施工项目中亮点突出,值得表扬。但个别企业仍然惯性思维,对问题隐患整改工作认识不深刻、整改不彻底、落实不到位,甚至存在资料整改、虚假整改。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建筑工人工资支付还存在不规范的问题。从检查的总体情况来看,大多数企业能够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能够按照人社、住建部门部署要求,落实农民工“六率”管理,严格落实实名制考勤管理,及时发放工人工资,为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做出了表率,但是也存在部分项目建筑工人工资未进行线上代发,线下发放的工人工资管理不规范,如宁夏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凤朝鸣庭项目;部分项目建设单位未按照要求拨付建筑工人工资款,如宁夏枫桦实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枫桦理想城(一期)项目;部分项目未按要求在实名制系统中录入建筑工人信息,如宁夏驰以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吴忠市污水管网新建及泵站提升改造工程三标段项目。
(二)建筑市场运行情况总体平稳。检查组对照人员到岗、现场履职、社保缴纳、合同签订等方面对抽检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从各项目管理情况来看,大部分企业能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能够按照要求配备管理人员,且管理人员能够在施工现场认真履职。企业能够按时缴纳职工社保,能够及时组织对项目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为项目平稳运行起到了良好的管理作用,但也存在个别企业管理混乱、人员不到岗履职、外业管理不规范、内业资料混乱、管理体系不发挥作用的情况,如宁夏国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吴忠市污水管网新建及泵站提升改造工程(二期)二标段项目。
(三)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从抽检的40个项目来看,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较多,抽检项目普遍存在未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或未对应急救援演练进行评估评价、灭火器无定期检查记录、职业病防治管理(方案编制、职业病防治教育)不到位、绿色施工方案无针对性或针对性不强、项目经理危大工程带班记录针对性不强、三级安全教育管理不规范、从业人员岗位风险告知管理不到位、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尤其是塔式起重机安全运行方面存在的隐患问题较多,说明企业、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整体不强、安全管理跟不上、隐患排查治理流于形式等问题较为严重,如宁夏鎏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利通区金积中学建设项目二标段项目,企业、项目部对住建部门下发的春季开(复)工文件落实不到位,对自治区“四防”督查问题未举一反三进行落实,未开展警示教育。宁夏第一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吴忠市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系统(二期)工程(2020年)项目一标段施工项目存在卸料平台U型环反装、三层卸料平台工字钢变形严重的问题,在2022年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直至本次检查仍未整改。个别项目安全管理混乱,人员职责不清,对项目的安全风险点不知晓,安全管理人员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行为管理缺位,安全隐患较为突出,如宁夏新家源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宁夏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星河玖樾小区项目,宁夏枫桦实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宁夏十三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枫桦理想城(一期)项目。部分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落实较好,特别是在垃圾减量化方面措施落实比较到位,如宁夏振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宁夏科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吴忠城市云锦小区项目。
(四)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从抽检的40个在建项目工程质量管理行为、工程质量控制资料以及工程实体质量方面来看,大部分项目无论是工程质量资料以及工程实体质量总体受控,主体结构混凝土、砖砌体结构观感质量总体较好,工程质量管理控制资料基本齐全。但工程质量管控还存在一些共性问题,如企业未制定工程质量安全手册或已制定但未组织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学习、未扎实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未严格落实样板引路制度、部分住宅项目未认真规范开展质量信息公示工作、绝大部分项目未按要求签订预拌混凝土分包合同或合同内无混凝土技术指标要求、监理单位质量巡视、平行检验以及见证取样计划内容不全、混凝土施工记录内容不全、混凝土养护记录不齐全且存在虚假情况、部分住宅项目现浇板裂缝较为明显但未进行裂缝检测或未制定专项处理方案。个别企业质量管理存在缺陷,存在不按照方案进行施工、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措施不到位等情况,如吴忠市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系统(二期)工程(2020)项目一标段业务楼未设置沉降观测点,无沉降观测记录;红寺堡区枫桦理想城项目模板支架专项方案为钢管扣件组合脚手架,现场实际采用轮扣式脚手架进行搭设,后浇带处模板及支架未独立设置,随同模板支架拆除后又未按专项方案重新搭设,现场标养室设置不规范,无温、湿度控制,混凝土试块标识不清,混凝土试块与砂浆试块混堆且无试块台账信息,一、二层墙压筋后植筋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青铜峡市雲宸府项目混凝土的外观质量较差,窗洞口尺寸偏差明显,构造柱主筋偏差位移严重,箍筋绑扎不到位,结构实体混凝土蜂窝、麻面、漏筋、夹渣等质量常见问题较为显著。部分项目质量标准化创建活动开展有序,现场实体样板件设置规范,企业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认真落实,如宁夏卓越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光耀·悦江南项目,吴忠市建筑工程公司承建的吴忠市东片区保障性安置房一标段项目。
(五)建设单位履职方面存在的问题。从检查情况来看,部分施工项目建设单位不同程度存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现场仅有的管理人员大多数对建设工程管理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不熟悉,对施工、监理单位关键岗位人员管理规定不掌握,造成工程管理跟不上发展需要,如吴忠市民政局建设的吴忠市精神卫生康复中心一标段施工总承包项目、吴忠市利通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建设的黄河文化公园(宁夏段)利通区牛家坊文旅融合项目(二次)、吴忠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建设的吴忠市涝河桥烈士陵园改扩建项目、红寺堡区教育局建设的红寺堡区第四中学实验楼建设项目。从以上项目反映出未履行建设单位首要责任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政府投资项目方面。
(六)勘察设计单位履职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个别勘察设计单位不认真履职,设计单位对项目涉及的危大工程未进行针对性的设计,对项目关键环节、重点部位施工服务不到位,如星河凤朝鸣庭项目(一期)勘察单位宁夏地质勘察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北京国科天创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均未在地基处理、基础分部及主体分部验收表上签署意见和盖章,设计单位对危大工程未进行针对性的辨识。
三、典型案例
(一)良好典型性案例
1.天宸湾项目,建设单位为宁夏和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宁夏振泰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吴忠市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良好行为:施工现场围挡设置规范、有序,实名制通道设置合理,智慧工地建设较为规范;严格执行样板引路制度,开工之始即依据设计施工图设置了工程样板展示区;质量信息公示工作开展较为规范,现场设置了质量信息二维码公示牌,现场对主要建材进行了样板展示;办公场所设置标准;现场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良好,能够按照标准规范进行施工作业;现场施划了车辆临时停放车位,对裸露土地进行了全面覆盖。
2.吴忠市东片区保障性安置房五标段,建设单位为清宁福居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宁夏第一建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宁夏五环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良好行为:项目扎实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严格实施样板引路制度,现场设置了样板展示区及实体样板,以文字图板明确了技术标准及工艺流程,能有效指导施工。能规范开展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积极探索开展综合检测报告试点工作。
3.利通区金积中学建设项目三标段,建设单位为吴忠市利通区教育局,施工单位为宁夏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宁夏皓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良好行为:项目部通过打造党建工作新阵地,设立标准化党员活动室、党建廉政文化长廊,营造浓厚的党建活动氛围,增强党员归属感;通过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勇担国有企业社会责任。项目部先后组织开展“对标一流”“我和党旗合张影”“向祖国表白”“为基层送清凉”等活动,丰富员工精神文化生活,增强员工幸福感、获得感。项目采用BIM技术进行现场临时设施及工程实体建模,利用BIM三维可视化特点进行砌体分项三维可视化交底,效果良好。
4.吴忠市锦里二期项目,建设单位为宁夏中恩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宁夏嘉业建设有限公司、宁夏恒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宁夏现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良好行为:项目全面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全部采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技术,效果良好;现场使用花篮式短肢型钢悬挑钢管脚手架及连墙件预埋技术,稳定可靠;施工项目智慧工地硬件较为完善,整体运行情况较好;现场设置封闭式建筑垃圾分类转运站,有效减少建筑垃圾污染;现场施工围挡设置规范,灯箱亮化宣传广告整洁有序。
(二)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1.星河玖樾小区项目,建设单位为宁夏新家源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宁夏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吴忠市平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不规范,智慧工地硬件未联网运行,农民工工资代发账户未设立。现场标准化施工管理较差,质量安全手册、隐患自查自纠、绿色施工、应急演练、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风险均未落实。“危大工程”管理不规范,高支模、深基坑未经行分级安全技术交底,基坑边坡支护未组织验收,S2商业楼高支模立杆间距、步距未按方案搭设,建设单位未按照规范和深基坑专家论证方案委托第三方进行监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存在漏洞,电工、架子工特种作业人员证件不符合资格证要求,未进行报审。工程质量控制不严谨,施工图未进行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未提供S2号楼混凝土施工记录、拆模报审记录,混凝土试块留置及标准养护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不能提供沉降观测记录及分部分项验收记录,设计单位地基验槽记录及基础分部验收设计单位未签字盖章,现场未提供经图审合格的设计文件图纸。设计单位设计文件危大工程辨识与现场不符,模板支撑未注明部位,深基坑未进行专项设计。
2.枫桦理想城(一期),建设单位为宁夏枫桦实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宁夏十三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宁夏信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智慧工地未按要求进行建设,实名制管理不符合要求,建设单位从2022年10月8日开工至今未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拨付工程款、工资款,现场未按要求配备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经理赵兴霞对现场不熟悉,对相关技术参数不掌握,总监理工程师在固原市、红寺堡区同时任职。塔式起重机安装验收日期早于基础验收日期且进场验收日期未填写,塔式起重机隐患问题较多。“危大工程”管理存在缺位,地下车库深基坑超规模危大工程未委托具有勘查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危大工程清单中幕墙及高支模工程内容与实际不符,未对危大工程进行辨识、备案,现场不能提供危大工程专项方案、无验收记录,项目经理危大工程无带班记录,监理单位未编制危大工程监理细则,无危大工程验收记录,未落实监理报告制度,2#楼模板支撑系统采用轮扣式搭设,与方案不符。现场其他安全隐患问题也较为突出,标准化建设、安全网、脚手架及模板支撑、扬尘治理、绿色施工、消防安全、应急救援演练、职业病防治、质量安全手册、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等措施全部未落实,项目参建单位未对现场的重大隐患进行排查整治。工程质量内控管理混乱,结构实体检测方案及试验检测计划、地基验槽记录、地基承载力检验报告、植筋检测报告等施工方案和试验资料全部不能提供,混凝土试块留置及养护不符合规范要求,监理单位未严格按照监理规范开展工作。
3.雲宸府住宅小区建设项目22#楼,建设单位为宁夏上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隆晟达(宁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宁夏大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建筑工人工资管理不规范,建设单位未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要求拨付工资款,建筑工人内业资料管理混乱,智慧工地未按要求进行建设,部分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履职,建造师现场无履职痕迹。塔式起重机司机室玻璃用木板代替,其他部位隐患问题较多。现场绿色施工、应急演练、职业病防治、重大危险源公示等措施执行不到位。建设单位安全文明措施费、危大工程措施费未按要求单列单支。设计单位对危大工程清单辨识与实际不符,无针对性。现场安全隐患突出,模板验收、悬挑外脚手架验收、项目经理带班检查、岗位责任风险设置、消防安全管理均不规范。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不到位,钢筋连接方式、构造柱钢筋安装位置、间距不符合要求,现浇结构存在裂缝、尺寸偏差等质量缺陷,成品保护措施不到位;质量控制资料不齐全,未编制结构实体检测专项方案,不能提供砼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见证取样计划、砼施工记录、砼养护记录;砼标养室管理不规范。
四、执法检查结果运用
本次综合执法检查对企业隐患问题不重视、不及时整改的行为依法进行惩处,特别要加大对履职不到位的关键岗位人员处罚力度,警示其履职行为。
(一)对施工项目标准化管理到位、关键岗位人员认真履职的项目进行通报表彰,按照《宁夏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良好行为记录认定标准》,给予加分奖励。
(二)对综合执法检查中违法违规的建筑施工企业及监理单位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宁夏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相关要求和项目的隐患整改情况给予扣除诚信分值处罚。
(三)对综合执法中未到岗履职或履职不到位的关键岗位人员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宁夏建筑施工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规定(试行)》《宁夏建筑施工项目“四大员”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规定(试行)》《宁夏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规定(试行)》相关要求和履职整改情况给予相应记分处罚。(具体详见附件)。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参建企业要认真对照通报内容,对整改情况进行逐一复核验收,并将整改情况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次综合执法检查中发现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由市质监站、建管站负责复查并签署复查意见;存在违反市场行为、建筑工人管理不规范的,由市住建局建管科负责复查并签署复查意见。对隐患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项目,坚决不允许复工。对本次通报记分处罚的关键岗位人员,须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各参建单位要紧盯限期整改,挂账销号,确保整改到位,做到真查真改。
(二)扎实推进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各企业要认真抓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和“绿色施工”创建落实工作,深刻汲取经验教训,狠抓“深沟槽、高大模板支撑、起重吊装、重大危险源、防高处坠落”等安全事故“预控”工作,认真落实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措施,抓好常见质量问题整治措施,抓好文明施工,落实样板引路,进一步提升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达标率,推动全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三)全面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农民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与敏感性,严格落实“六率”抓好农民工管理源头工作,抓实劳资员专业能力培训、人员变动动态化管理、用工考勤记录等中间环节工作,抓细工伤保险缴纳、职业病防治等农民工生命健康工作,要规范农民工维权公示牌设置,畅通举报渠道,对待农民工信访问题要先知先觉,注重前端解决,做好欠薪风险管控工作,及时消除风险,全面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
(四)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严格落实建筑业从业人员教育工作要求,强化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坚决杜绝工人未经教育上岗作业和教育档案弄虚作假行为;积极推广实操式、警示式、体验式和线上教育等教育培训模式,积极组织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健康查体,杜绝职工带病上岗;积极参与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五)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各部门要统筹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扬尘防治监管工作,合理分配精力、理顺监管机制,对辖区内未批先建、违法发包、转包、资质挂靠、人员挂证等违法行为开展全面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加大处罚力度。要用足用好动态监管、违规约谈、设立“黑名单”等工作措施,建立市场和现场联动监管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不断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有效化解当前监管任务重、人员不足、履职尽责难度大、监管效率低等问题,确保行业监管职责履行到位。对于本次检查处罚涉及房地产企业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对建设单位依法惩处。
附件:1.2023年吴忠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春季开(复)工综合执法检
查诚信加分名单
2.2023年吴忠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春季开(复)工综合执法检查施工、监理企业诚信扣分名单
3.2023年吴忠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春季开(复)工综合执法检查勘察、设计企业诚信扣分名单
4.2023年吴忠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春季开(复)工综合执法检查在建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记分处罚名单
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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