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14〕111号)、《关于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建质〔2017〕169号)和自治区住建厅《宁夏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试行)》(宁建建发﹝2018﹞13号)等文件,我局于8月1日至12月11日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吴忠市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工程)认定工作。现将考评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16日至12月23日(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情况通过电话或书面材料反映至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站(吴忠市利通区利宁街5号四楼412室)。联系电话:0953-2015589。
附件:2020年度吴忠市级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认定公示名单
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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