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局属相关单位,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
为深入开展房地产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平稳发展,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印发<2019年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建(房)发〔2019〕6号)要求,2019年4月至11月,市住建局对市区在建、在售房地产项目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开展了两次专项执法检查,并对各县(市、区)住建局履行属地监管责任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和各县(市、区)住建局执法检查基础上,市住建局采取检查工程现场与企业经营行为相结合方式,整治查处了市区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的23种乱象行为,对各县(市、区)住建局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市场风险防控工作等情况进行了督查。检查发现,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商品房销量呈现理性回落,住宅销售价格稳中有升,房地产库存面积持续下降,市场总体运行形势平稳。各县(市、区)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积极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盐池县紧紧围绕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对辖区13个房地产项目和1家中介机构进行检查,责令2家开发企业和1家中介机构进行整改。同心县加大房地产市场巡查力度,对辖区15个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集中整治6个小区工程未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和2个小区不动产权证长期无法办理问题,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红寺堡区加快房地产项目建设,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通过棚改化解商品房库存。检查也发现一些问题,青铜峡市房地产市场监管不到位,行政许可审批不严谨,没有严格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同心县违规交房项目多,存在一定市场风险和社会不稳定因素。红寺堡区商品住房楼盘建设类同,市场销售不畅,房地产去库存周期长。
此次整治共检查市区开发企业40家、房地产中介机构80家,检查期间受理举报、投诉案件23件,查处违法违规企业19家,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13家、房地产中介机构6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7份,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1份。
二、存在问题
(一)房地产开发经营方面
1、违法违规销售商品房行为。一是个别开发企业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预销售商品房,并向预购人收取预定性质的费用,严重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秩序。如宁夏华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东吴明珠项目;二是个别开发企业采用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与购房人签订购房返现金协议,严重侵害了群众合法权益。如宁夏金泰隆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的七号公馆项目;三是个别开发企业发布的宣传广告含有“学区房”“赠送大面积庭院”等广告语,误导了群众消费,引发了信访投诉。如宁夏地德人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长河湾二期、吴忠碧卓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的碧桂园;四是个别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约定不平等,免除自身法定义务,排除购房人合法权利。如吴忠市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观湖壹号项目、吴忠市永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永昌庄园项目、吴忠碧卓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的碧桂园、宁夏地德人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长河湾二期。
2、违规交房、逾期交房行为频发。部分开发企业法律意识、履约意识淡薄,建设工程进度缓慢,小区水、电、天然气、电梯等配套设施建设不完善,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将房屋交付住户使用,甚至在未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情况下将房屋交付业主使用,推卸逃避违约责任,严格侵害了群众权益,引发了多次群体性上访。如,银川新苑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的湖苑名邸二期、宁夏金泰隆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的七号公馆、宁夏华圣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的东吴明珠、宁夏浩瑞德房地产开发建设的香醍漫步二期。
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部分开发企业对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和质量标准化施工管控不严,建设单位质量安全管理的首要责任未能体现,对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疏于管理,工程质量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如,吴忠市新开元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的开元世家、灵武建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的德月豪府、吴忠碧卓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的碧桂园、宁夏华圣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的东吴明珠、吴忠市永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芸香苑紫薇阁2期、永昌庄园。
4、商品房销售场所规范化建设不达标。部分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场所管理不规范,证件资料公示不齐全,销售场所展示的沙盘和宣传广告与规划审批不相符。如吴忠市新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碧水明珠、宁夏凯悦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的凯悦建材城、宁夏恒美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的恒美商贸城、吴忠市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观湖壹号、宁夏宏远房地产集团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紫御府、吴忠碧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吴忠碧桂园、宁夏和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和府、宁夏地德人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长河湾二期、吴忠市永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永昌庄园。
(二)房地产中介经营方面
5、为不符合交易条件、限制交易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部分房地产中介机构法律意识淡薄,擅自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禁止交易的商品房提供中介服务,并收取经纪服务费,导致产生了大量房屋买卖纠纷和经济纠纷,引发了群众集中信访投诉。如吴忠市信诺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宁夏昌汇房屋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6、未与当事人签订中介服务合同、交易合同。部分房地产中介机构未与当事人签订中介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擅自提供中介服务,并收取或代管房屋交易订金,侵害了交易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如宁夏盛世鑫灿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吴忠市万家祺房屋信息咨询有询有限公司。
7、门店公示信息不完善。部分房地产中介机构未按规定到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备案,门店公示的中介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费收取标准及从业人员信息不规范、不完善。如宁夏易居不动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吴忠市筑家房屋信息咨询公司、吴忠市汇达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吴忠市嘉友房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吴忠市康居房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吴忠市千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吴忠市筑家房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吴忠市韵升房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三、典型案例
案例一:宁夏华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东吴明珠商住小区。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小区主体工程、配套设施工程未按期建设完毕,造成逾期交房事实,擅自将东吴明珠商住小区部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预销售给购房人,并收取购房人房款;擅自将法院查封的房屋销售给购房人,并收取购房人房款。
案例二:宁夏金泰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七号公馆住宅小区。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小区配套的水、电、天然气及电梯等设施设备建设不完善,造成逾期交房事实,在未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的情况下,擅自将七号公馆住宅小区1-4#住宅楼部分商品住房交付业主使用;采用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七号公馆住宅小区部分商品房,与购房人签订《购房返现金返还合同》,约定15年限期,每年向购房人返还房款。
案例三:银川新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湖苑名邸二期小区。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小区配套的道路、天然气等设施设备建设不完善,造成逾期交房事实,在工程竣工验收未合格的情况下,擅自将湖苑名邸二期小区14#-21#住宅楼部分商品住房交付业主使用。
案例四:灵武建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德月豪府小区。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小区配套的道路、天然气等设施设备建设不完善,造成逾期交房事实,在工程竣工验收未合格的情况下,擅自将德月豪府小区1#-4#住宅楼部分商品住房交付业主使用。
案例五:吴忠市信诺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宁夏昌汇房屋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擅自为东吴明珠小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商品房和法院查封的商品房提供中介服务,并收取购房人房屋交易总价款1%的经纪服务费。
四、处罚措施
(一)对整治市场秩序检查中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移交利通区综合执法局依法予以处罚(详见附件)。
(二)对整治市场秩序检查中违法违规的房地产中介机构按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移交利通区综合执法局依法予以处罚(详见附件)。
(三)对利通区综合执法局依法予以处罚的开发企业,在2020年度全区开发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中扣除相应信用分值;对利通区综合执法局依法予以处罚的房地产中介机构,移交市市场监管局列入失信名单。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深入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继续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抓好房地产领域涉及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地产中介、物业服务管理等方面工作。深入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根据现阶段摸排的线索问题,边整治、边遏制,从源头上遏制行业乱象,坚决杜绝房地产领域出现涉黑涉恶侵害人民群众权益的现象。
(二)构建信息化监管体系。健全完善房地产行业管理制度,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和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构建智能化、信息化房地产交易监管平台,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合法权益。切实完善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着力营造主体诚信、监管有力、行为规范、市场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环境。
(三)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商品住房项目监管,严格落实开发企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制,推行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和质量标准化施工,确保商品住房项目单体工程质量、节能环保性能、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符合交付使用标准,全面提升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四)坚决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不断健全房地产行业突发事件处理机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化解潜在风险,针对企业资金普遍紧张、延期交房预期增加、市场风险不断加大的实际,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进行全面摸排、跟踪监控,对存在的问题要早发现、早处置,确保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防范和依法处置房地产领域突发事件。
附件:2019年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移交利通区综合执法局处罚企业名单
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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