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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河湖长办督导检查全市河湖长制工作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我市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相关要求,强力推进我市河湖长制工作见行动、见实效,切实完成督查通报问题整改,做好年终考核相关工作。10月19日至20日,由市河湖长办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利通区、红寺堡区、青铜峡市、盐池县、同心县和孙家滩河湖长制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主要围绕自治区和吴忠市下发的2020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要点、督查暗访河湖有关问题整改落实、示范河湖和美丽河湖建设、专项行动整治清理销号、河湖水域岸线管理范围划定及复核验收工作进展、河湖岸线保护利用规划和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及审批情况、河长制信息平台应用及公示牌信息更新、水污染防治及水环境水生态治理等方面重要任务落实情况进行。通过本次督查,有力促进了我市河湖长制工作,强力推进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同时,又发现了一些新问题和短板,对我们今后的工作思路和目标有很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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