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城乡垃圾集中清理情况的督查通报
按照《吴忠市城乡垃圾集中清理行动实施方案》(吴政办发〔2019〕3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由市城市管理局牵头组成督查组,于11月2至4日,对各县(市、区)城乡垃圾治理情况及吴忠政务督查第8期通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此次督查,重点查看了各县(市、区)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农村村庄、田间地头、城乡主次干道、国道、省道和县道及乡村道路沿线、河道、沟渠和林带绿地等区域,覆盖33个乡(镇)、74个村庄、6处综合市场,9座垃圾填埋场,并对吴忠政务督查第8期通报的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从督查情况来看,我市城乡垃圾集中清理督查通报下发后,各县(市、区)高度重视,针对通报反映的问题迅速行动,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并举一反三,全面检查,逐个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存在问题
从督查情况来看,尽管各县(市、区)集中清理城乡垃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不少问题,具体是:
一是集中清理仍有死角、盲区,反弹现象依旧频发。如利通区高家湖村、同心街南打通段东侧垃圾乱堆乱放、死树枯枝在道路旁随意丢弃;金积镇关渠检测中心金积大道南侧、金积高速路口高架桥101国道北侧80米处、金积镇申能吴忠热电厂南侧、利红大道高闸镇郭桥村、上桥镇解放村花寺八队、东塔寺乡山水沟桥北侧等区域生活、建筑垃圾乱堆乱放。青铜峡市小坝镇张岗村(小大公路西、太平洋保险公司对门)、瞿靖镇蒋顶村2组019号南侧水渠、4组045号、109国道西侧红星三队等区域脏乱差、生活垃圾随意倾倒;青铜峡市嘉宝工业园区宁夏小俊包装科技园门前两侧绿化带内动物尸体、农业垃圾、石头、建筑垃圾等随意堆放,未及时清理。盐池县大水坑镇柳条井村村口存在建筑垃圾乱堆乱放;青山乡长山子村村口有建筑垃圾乱堆乱放现象。同心县韦州镇环城路加油站旁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乱堆乱放;宗孝养殖专业合作社院后沟内随意倾倒建筑垃圾;下马关镇203省道边及沟内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预旺镇李家庄东北侧沟内倾倒生活垃圾,村内垃圾桶满溢未及时清理。
二是垃圾清运不及时,日产日清没有落实到位。督查发现,县城、乡镇区、村部及农村居住区巷道的垃圾箱均存在满溢现象,清理不及时,没有真正做到日产日清、一日多清。如利通区板桥乡花卉市场、金积镇农贸市场、黄沙窝二闸村四队;红寺堡区农贸市场;青铜峡市小坝镇张岗村、瞿靖镇光辉村五组;盐池县大水坑镇柳条井村;同心县下马关镇三山井村吴圈圈社、预旺镇李家庄东北侧沟等地。
三是农村垃圾填埋场未按规范进行垃圾分层填埋覆土。此次督查查看的同心县和红寺堡区的7个垃圾填埋场,均存在垃圾未按规范分层填埋覆土,垃圾任意倾倒的现象。
三、工作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保持城乡垃圾集中清理常态化。建立垃圾清运的有效机制,各县(市、区)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再整治、再清理,做到天天有人管、天天有人清、长期抓治理,使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市容秩序文明有序、村容村貌焕然一新。
二是全面覆盖,坚决消除农村垃圾死角和盲区。针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对反弹现象要出硬措施治理,对随意倾倒垃圾的问题要坚决制止。必须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桶(箱)的垃圾存量不能超过1/3,及时清扫、及时清运、及时处理。
三是加强督查,以考核结果评价治理成效。各县(市、区)要高标准、严要求治理城乡垃圾,自加压力、自我整改、盯住不放。切实加强督查和考核工作,全天候督查,全过程监管,一件一件抓落实,一处一处抓整改,使城乡垃圾集中清理活动见成效、见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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