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情况督查通报
为深入推进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近期,市城市管理局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治理情况
全市农村环境治理工作启动后,各县(市、区)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巩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果,各县(市、区)均实现了村镇生活垃圾处理全覆盖,农村环卫市场化运营,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交由第三方环卫公司进行生活垃圾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分别为利通区90%、红寺堡区85%、青铜峡市92%、盐池县71%、同心县80%,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年运营经费达到11277.5万元,其中利通区2020万元、红寺堡区2000万元、青铜峡市2000万元、盐池县2261.5万元、同心县2996万元。
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存在问题
督查组重点走访了各县(市、区)示范村镇,随机抽查了19个乡镇,31个村庄,从现场督查的情况看,各县(市、区)村容村貌、群众生活环境明显改善,但由于财力紧张、群众认识不高等因素制约,一些乡(镇)、村在垃圾处理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农村垃圾治理不到位。主要表现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乱堆乱放现象严重、村道占道堆放现象普遍、收集转运不及时。利通区金积镇(东街)垃圾池、垃圾桶清理不及时,消防队南侧道路两旁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枯枝乱堆乱放;滨河快速通道(娃哈哈厂附近)东侧建筑垃圾乱堆乱放,生活垃圾随意倾倒。红寺堡区移民村住房闲置,环境卫生管理存在“盲区”,在农村巷道、院落道路旁环境卫生仍然脏乱差,村庄内柴草、树枝、垃圾随意堆放,虽摆放垃圾箱,但垃圾箱利用率不高;大河乡乌沙塘村生活建筑垃圾乱堆乱放;龙兴村外围道路旁、村道尽头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房前屋后还存在牲畜粪便、生活垃圾堆放;香园村、梨花村垃圾箱清运不及时,生活垃圾随意堆放在垃圾箱旁,村道外围有建筑垃圾堆放;大河村垃圾箱数量少,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枯枝烂砖头随意乱堆乱放;和兴村生活建筑垃圾乱堆乱放,垃圾填埋场进场道路两侧建筑垃圾随意倾倒;新庄集乡填埋场进场道路两侧建筑垃圾随意倾倒。青铜峡市峡口镇任桥村四组垃圾箱清理不及时,垃圾箱旁垃圾随意倾倒堆放;303省道旁沟渠垃圾堆积,董府西侧(303省道)路旁垃圾箱清理不及时;青铜峡镇余桥村秦渠北侧乱堆乱放建筑垃圾;科进峡光纸业西门对面堆放生活垃圾、柴草、枯枝;黄河大峡谷(108塔)入口道路西侧堆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修剪后枯枝未清理;大坝镇砖厂附近烂砖头、生活建筑垃圾大量堆放;大坝电厂公路南侧裸露堆积烂砖头、生活垃圾;立大公路北侧景秀园门口右侧清理盲区,生活建筑、枯枝烂叶大量堆积于排水渠两侧。盐池县偏远乡村和养殖户集中的村存在柴草沿路沿渠乱堆乱放现象。高沙窝镇兴武营路旁随意堆放烂砖头,古城内倾倒生活建筑垃圾;潘记梁村沿路堆放柴草、枯枝;大疙瘩村道路两旁砖头、柴草、生活建筑垃圾乱堆乱放;花马池镇硝池子村垃圾随意堆放,道路上沙土堆放;惠安堡惠新村(338国道旁)生活垃圾转运不及时,生活垃圾、枯枝杂草、建筑垃圾乱堆乱放;惠安堡镇供电所旁惠民新居东侧生活建筑垃圾堆放;惠安堡镇西边大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放。同心县部分乡镇生活垃圾治理行动迟缓,大部分村庄环境整治没展开。韦州镇供电所旁乱堆乱放建筑、生活垃圾;东二环两侧乱堆乱放生活建筑垃圾;宁夏忠鸿农业农牧有限公司附近周边空地乱堆乱倒建筑和生活垃圾;垃圾填埋场填埋不及时,倾倒的垃圾随意裸露堆放,河道垃圾较多;甘沟村倾倒堆放生活建筑垃圾;预旺镇田岗子村、土峰村村道随意堆放沙土石子,村道两侧堆放倾倒生活、建筑垃圾;丁塘镇长征东街(同红线)铁路东侧道路两旁无垃圾箱,生活垃圾随意在道路两旁堆放;河西镇同德村进村路口旁倾倒生活垃圾,村内垃圾箱配置少,建筑垃圾堆放较多;101(344)省道两侧垃圾箱清理不及时,生活垃圾外漏,随意倾倒;建新村村道两旁随意倾倒生活垃圾。
(二)未设置建筑(生产)垃圾填埋场。除红寺堡区外,其他各县(市、区)均未设立专门的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堆放场所,偷倒、乱倒建筑装修垃圾的现象难以全面消除,严重影响农村环境卫生。农业生产垃圾等治理比较困难,无统一收集场所。
(三)农村环卫设施不完善。各县(市、区)受财力的制约,对城乡环境整治工作投入有限,村庄垃圾清运车辆、垃圾中转站、垃圾箱等配备不全或设备老化问题严重。利通区扁担沟镇孙家滩、巴浪湖农场部分地段无垃圾收集转运站,垃圾收集转运比较困难。部分农村垃圾收集站设施设备使用年代比较久,已进入维修高峰期,急需进行提标改造。红寺堡区垃圾箱平均每19户1个,垃圾桶平均每16户1个,部分村还没有垃圾桶或垃圾箱。青铜峡市现有垃圾压缩中转站13座,目前正常运行的只有3座。盐池县大疙瘩村路边没有垃圾箱。
(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不全面。目前,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于探索起步阶段。利通区仅在金积镇、金银滩镇、高闸镇3个镇区沿街安装垃圾分类收集箱,并推行垃圾分类袋装化收集;青铜峡在叶盛镇地三村、邵岗镇沙湖村、峡口镇赵渠村完成三个试点村的集中展示亭安装和分类垃圾桶、衣物回收箱的布放,垃圾分类试点工作进展缓慢。
(五)宣传教育不深入,群众环保意识不够强。部分县(市、区)对农村垃圾清运和垃圾分类宣传发动和教育引导不深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观念并深入人心,多数群众没有意识到生活垃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对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利用等重大意义认识不到位,群众参与生活垃圾治理积极性不高。从督查情况看,只有极个别乡村有垃圾处理和分类的标语、标牌或村民公约,大多数乡村未进行宣传。
三、几点要求
(一)加强宣传,提升村民环保意识。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设“生活垃圾治理大家谈”等栏目,广泛宣传集中清运、处理垃圾的重要意义,加强媒体的监督,及时曝光乱扔乱倒乱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行为,不断强化城乡居民环保意识,让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家喻户晓,努力形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人人自觉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明确责任,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各县(市、区)要按照《吴忠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吴忠市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任务分工方案》《吴忠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指南》要求,明确任务,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精心组织,纵深推进。各县(市、区)要在现有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监督考核机制,规范保洁运营公司市场化运行行为,充分发挥保洁公司作用落实保洁公司的主体责任,形成共同治理的良好氛围。
(三)搞好试点,逐步推行垃圾分类。各县(市、区)要积极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推广,逐步建立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大力推行乡镇先行试点,利通区和青铜峡市至少要有2-3个垃圾分类试点,盐池县、同心县至少要有1-2个垃圾分类试点,为最终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垃圾分类,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积极探索、积累经验。
(四)完善制度,确保垃圾治理常态化。在现有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监督考核机制,规范保洁运营公司市场化运行行为,下大力气巩固已取得的成效,使城乡人居环境得到保持。按照“户投、村收、集运”的处理方式处理垃圾,实现垃圾日产日清。
(五)紧盯问题,扎实进行整改。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对督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集中力量立即整改,并于9月30日前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书面上报市政府督查室。对重点部位要重点整治,采取拉网式的整治方式,统一标准,一抓到底,特别是集中力量清理村庄乱堆乱放的垃圾(含建筑垃圾)、柴草。下一步市政府督查室将联合市城市管理局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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