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民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治理挂牌督办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对你单位承建的吴忠市阳光骄子D区G-1#商业装修工程项目启动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挂牌督办程序。
请你单位依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督导、销号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对吊篮(办理6台,实际安装并使用10台)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的重大事故隐患,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整改完成后,要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评估,并于10个工作日内(2025年10月13日前)向我局提出销号申请。接到申请后,我单位将组织现场复查,确认重大隐患消除后解除督办。
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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