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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事例公示(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充分调动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积极性,发挥广大从业人员处于生产经营活动的第一线,具有第一时间发现报告事故隐患的便利条件和优势。吴忠市高度重视、立即部署、广泛动员,督促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现将典型案例公示如下:

案例一:宁夏弘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企业员工纳某某,发现报告“凹印机风机房风机皮带脱落”隐患,该公司组织对提报的事故隐患进行了整改,并给予该名员工200元的奖励。

案例二:国电投宁夏能源铝业青鑫炭素有限公司计划部员工马某某提报现场隐患“炭块取样时,使用手持式取样机,存在取样机被炭块卡住后击打取样人员的风险。”接报后,公司组织对隐患进行整改,通过增设保护装置,将取样方式由手持式改造为半自动式,避免作业人员取样过程被卡住的取样机击打风险。公司对发现并报告事故隐患的员工马某某给予奖励300元。

案例三:宁夏盐池锦辉长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人员曹某某在现场巡查过程中,发现施工现场塔筒待检区T2段大口圆弧塔筒支架下沉约地面300毫米左右,易发生塔筒侧翻。接报隐患后,该公司立即转移相关设备设施,对该名员工嘉奖200元并在公司内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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