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各企业:
为加强太阳山开发区货运源头企业监管,保障开发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维护开发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全力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管理办法》,并结合开发区货源单位分布、货物种类结构和运输方式等情况,经红寺堡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摸底调查并报吴忠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审核同意,确定将吴忠市通达煤化工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列为开发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进行监管(名单附后)。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4年4月22日起至2024年4月26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反映。
受理单位:吴忠太阳山开发区建设和林水局
联系人:闵万存
联系方式: 0953-5097198
吴忠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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