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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吴忠市建筑施工危大工程及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吴住建发〔2021〕86号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深入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防范和遏制危大工程及高处坠落事故发生,及时发现在危大工程、预防高处坠落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提升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我局制定了《吴忠市建筑施工危大工程及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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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8月2日

吴忠市建筑施工危大工程及预防高处坠落

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近年来,建筑施工领域事故频发,社会反应强烈。为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深入推进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吴忠市住建局决定开展建筑施工危大工程及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大幅度压降高处坠落事故及危大工程类事故总量,确保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实现双下降。

二、整治范围

吴忠市市区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整治重点

(一)危大工程整治方面

1.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前期保障工作情况。建设单位是否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障危大工程施工安全;在申请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是否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及其安全管理措施等资料。勘察单位是否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设计单位是否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情况。施工单位对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方案内容是否齐全有效,相关单位和人员是否按照要求进行签字盖章。

  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施工单位是否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告危大工程名称、施工时间和具体责任人员,并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在危大工程实施前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并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监测;是否按照规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4.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带班情况。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是否落实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模板支撑体系搭设是否由特作架子工持证上岗操作等;

  5.建设、监理单位履责情况。对于按照规定需要进行第三方监测的危大工程,建设单位是否委托具有相应勘察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监理单位是否结合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并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是否按规定审核专项方案;是否参加危大工程验收;是否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等。

(二)预防高处坠落方面

1.企业是否对高处坠落预防工作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按方案组织施工;

2.施工单位是否对作业人员进行高处作业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是否为高处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并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3.移动式操作平台、各类作业平台、卸料平台是否按相关规范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经验收合格后使用。

4.脚手架是否按相关规范编制施工方案,是否经验收合格后使用。脚手架防护是否合格,作业人员上下是否有合格的通道。屋面施工作业时周围是否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栏杆。

5.起重吊装作业是否按相关规范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按规定配备信号工,司机、信号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6.物料提升机与施工电梯使用前是否经过验收,操作人员是否有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各停层内是否采取防止人员和物料

坠落措施,是否严格执行物料提升机禁止乘人和施工电梯限乘9人规定。

7.模板工程是否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经验收合格签字后作业。模板工程在绑扎钢筋、粉刷模板、支拆模板时应保证作业人员有可靠立足点,作业面应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模板及其支撑体系的施工荷载应均匀堆置,并不得超过设计计算要求。

8.电梯井门、采光井的立面和水平防护架应按定型化、工具化的要求设计制作;电梯井内不超过10m应设水平防护;安装、拆卸电梯井内防护时,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安全带。

9临边洞口防护要及时到位。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楼梯口和梯段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等处,必须设置不低于1.2米的防护栏杆,且防护栏杆的水平拉力不得低于1000KN。楼层内及地库顶板各类洞口,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要求设置稳固的盖件。

10.进行屋面施工时,屋面周围应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栏杆。屋面上的孔洞应加盖封严,在坡度较大的屋面作业时,应采取专门的安全措施,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栏杆。

四、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8月6日,各施工单位要针对施工现场各种可能面临的高坠风险、以及可能存在隐患的危大工程,完善各项防护措施及管理措施,对现场风险点进行梳理、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建设单位对安措费的拨付和使用进行排查,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施工企业落实好排查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8月中旬至11月上旬,我局将成立检查小组,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并跟踪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11月中旬至2021年11月底,各企业和项目要认真总结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健全预防高处坠落和危大工程管控长效管理机制,并及时向市建筑管理站报送工作信息。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工程建设责任主体要切实增强危机意识、防范意识,克服盲目松懈麻痹思想,充分是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加强组织领导,对施工现场开展全面拉网式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明确责任人员、限定整改时限。

(二)认真排查整改,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责任主体单位要按照文件要求,对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37号令),认真组织排查危大工程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隐患,建立隐患台账,逐一落实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做好影像、图片及书面记录。

(三)加强监管,注重实效。检查工作结束后,市住建局将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对隐患整改不彻底、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项目将采取通报批评、停工整改、扣除诚信分值措施,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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