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工(农)业园区管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现将《2017年吴忠市“安全生产月”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进一步细化方案,积极开展演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市、区)、工(农)业园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于6月10日前将本级本单位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方案(电子版和纸版各一份)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二、请各县(市、区)、工(农)业园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于7月10日前将本级本单位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总结和下半年应急演练计划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三、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县(市、区)、工(农)业园区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及时收集应急演练活动相关资料(包括现场文字图片、演练方案、组织单位、演练名称、组织规模、现场图片、演练评估、演练总结等),并于演练结束后,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对不按时上报的单位,市安委会将予以通报。
联系人:赵军 联系电话:2121928
邮 箱:zhjun9955@163.com
吴忠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5日
2017年吴忠市“安全生产月”应急预案
演练活动方案
根据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宁安办〔2017〕52号)和吴忠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吴安委办发〔2017〕20号)安排,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为指导,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紧紧围绕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活动。通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提高防范、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以达到检验应急预案、磨合机制、锻炼队伍、培训员工和教育公众的目的。
二、活动时间
应急演练活动时间为2017年6月1日-6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应急知识宣传培训活动。各县(市、区)、工(农)业园区及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通过“安全生产月”咨询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事故预防、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等宣传培训活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墙报、文化长廊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辟应急知识和技能宣传园地,大力开展应急知识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应急常识、树立应急意识、教育社会公众,提高全社会事故预防和防灾减灾意识,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二)认真组织开展演练活动。各县(市、区)、工(农)业园区及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和行业特点,充分发挥安委会作用,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和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演练活动的指导,督促企业把演练活动与日常演练、汛期等特殊时期的演练结合起来,按照演练工作计划和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和应急队伍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综合演练、专项演练和现场处置演练。要针对重大危险源、重点车间和班组及岗位安全生产特点,强化班组和岗位演练,使职工掌握事故发生时的应对措施和处置程序,提高职工自我防护、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事故预防,注重应急准备和应急物资保障,针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制定防护措施,完善应急工作机制。要注重应急响应程序和现场处置演练,确保所有参演人员得到培训和锻炼,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三)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通过应急演练活动,分析评估应急预案各个环节所存在的不足,针对发现的问题,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同时,要进一步充实应急救援队伍,补充应急装备器材,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检验和提高综合应急能力的重要途径,是促进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持续稳定好转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充分认识应急演练的重要性、必要性,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和内容,按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加强对应急演练活动的组织领导,制定本地、本单位的活动方案,明确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和各种保障措施,确保应急演练活动扎实开展。
(二)加强协作,提升效果。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不断创新演练形式、丰富演练内容,积极探索利用现代化手段开展应急演练的方式方法,无论采取哪种形式的应急演练,活动结束后,都要对应急演练有关内容和工作程序进行认真分析评估,确保演练质量;要结合应急队伍、预案体系和应急基础建设,组织对应急演练活动情况考核总结,不断深化应急演练工作。
(三)认真总结,完善提高。演练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各部门及企业要认真进行总结、评估,针对应急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修订、完善预案。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切实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要针对演练活动存在的问题,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完善应急准备,有效预防和处置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附件:2017年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应急预案演练安排表
附件
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应急预案演练安排表
序 号 | 组织演练单位 | 演练内容 | 配合演练单位 | 备 注 |
1 | 公安局 |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演练 火灾事故应急演练 | 安监、交通、消防、卫生、建设、商务、运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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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 建筑施工事故应急演练 | 安监、公安、消防、交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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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市场监管局 |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演练 | 消防、建设、交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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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环境保护局 | 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演练 | 建设、公安、安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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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水务局 | 水利工程事故应急演练 | 交通、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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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交通运输局 | 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演练 | 公安、消防、运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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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园林局 | 湖泊水面事故应急演练 | 消防、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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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教育局 | 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应急演练 | 建设、公安、消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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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农牧局 | 农业机械事故应急演练 | 交通、公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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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旅游局 | 旅游景点事故应急演练 | 安监、交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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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商务局 | 人员密集场所防踩踏事故应急演练 | 公安、消防、安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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