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15号)、《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宁政办发〔2024〕56号)有关要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吴忠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决策程序,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吴忠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部门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实施“教育五优”行动 打造“教育吴优”品牌 促进吴忠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 市教育局 | 2026年12月 |
2 | 《吴忠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管理办法》 | 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 2026年12月 |
3 | 《吴忠市城镇燃气管理办法》 | 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 2026年12月 |
4 | 《吴忠市用水权确权实施方案》 | 市水务局 | 2026年4月 |
5 | 市级专项规划(需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以市政府名义发布的规划) | 各规划 编制单位 | 序时推进 |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