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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人民政府关于杨振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吴政干发〔2025〕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各工(农)业园区、直属事业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杨振华任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敏任市教育局副主任督学;

免去施建晖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李军保吴忠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樊琳莉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李敏同志任职试用期1年,试用期自政府任命之日起计算。

吴忠市人民政府

202583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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