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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人民政府关于柳军红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吴政干发〔2025〕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各工(农)业园区、直属事业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柳军红任市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副处级);

马国权任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无人机治安管控与警用航空管理办公室)支队长(主任)(副处级);

和涛任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支队长(副处级);

刘光宏任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吴忠市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支队长(主任)(副处级);

马乐天任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交通管理局)支队长(局长)(副处级);

魏建文任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

谭学军任金积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免去牛旭升金积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马国权、刘光宏、魏建文、谭学军4名同志任职试用期1年,试用期自政府任命之日起计算。

因机构改革,柳军红原任的市公安局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职务、和涛原任的市公安局禁毒局局长职务、马乐天原任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吴忠市人民政府

202563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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