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各部门:
按照国家、自治区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经市六届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就《吴忠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十四五”规划》中部分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内容进行修改。
一、第二章第三节“粮食产业发展步伐加快”段落中“龙头骨干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全市规上粮油加工企业达到30家,其中年销售收入过亿元的企业达到7家,实现粮油加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2%;培育国家级龙头企业1家、自治区级龙头企业30家”修改为“粮油产业进一步发展壮大。全市规上粮油加工企业达到30家或以上,其中年销售收入过亿元的企业达到7家左右,实现粮油加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2%左右”。第四节“打造全国亚麻籽产业示范区”段落中“龙头企业”修改为“油脂加工企业”;“打造区域粮食产业发展高地”段落中删除“充分发挥粮食龙头骨干企业示范带动作用”。第五节第1段落中删除“坚持以龙头骨干企业为依托”。
二、第三章第一节“延伸产业链”段落中删除“支持有品牌、有市场、有技术的粮油加工龙头骨干企业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合作”;“提升价值链”段落中删除“龙头骨干”;“打造供应链”段落中删除“大型”。第二节“实施优粮优产”段落中删除“龙头”;“推动优加优销”段落中删除“骨干”、“对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产品给予重点扶持”。第三节“加快推进产业升级”段落中删除“大型”、“方圆食品等重点”;“加速完善供给体系”段落中删除“大型”、“充分利用塞外香、法福来、祥福、山谷子等‘好粮油’示范企业、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和军粮供应网点等”。
三、第四章第二节第1段落中删除“加大龙头骨干企业培育支持力度”;“培育壮大龙头骨干企业”段落中“以吴忠市粮食龙头骨干企业发展优势为基础”修改为“以吴忠市粮食企业发展优势为基础”,“在产品迭代、工艺改造、质量追溯、营销渠道、品牌推广等方面给予支持”修改为“加强在产品迭代、工艺改造、质量追溯、营销渠道、品牌推广等方面投入”,“重点扶持中桦雪、君星坊、索米亚、环太生物、祥福粮油、五谷丰生物等规模大、拉动力强的粮油企业,在产品、品牌、资金、市场、技术等多方面形成竞争优势”修改为“以中桦雪、君星坊、索米亚、环太生物、祥福粮油、五谷丰生物等规模大、拉动力强的粮油企业为主力,在产品、品牌、资金、市场、技术等多方面带动形成竞争优势”,“力争培育年销售收入超亿元龙头企业7家、自治区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30家,培育国家级龙头企业实现新突破,达到1家”修改为“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粮油企业达到7家及以上、自治区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达到30家及以上,国家级龙头企业力争实现新突破”;“不断深化企业梯次培育”段落中“有针对性地制定落实培育发展措施,使其成长为具有强劲发展势头的骨干企业,进而形成大中小企业梯次发展格局。市级重点指导和培育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各县(市、区)选择一批发展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粮油企业进行培育和扶持。到2025年,力争培育年销售收入过千万元企业31家”修改为“在对全市粮油企业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通过政策引导、产业优化、市场竞争,进一步优化产能,形成一批规模大、设备先进、产业链条长、具有核心竞争力、行业带动力的龙头骨干企业。到2025年,年销售收入过千万元企业达到31家及以上”。
四、第五章第一节“促进三次产业融合发展”段落中删除“支持中桦雪企业建设自治区最大的粮食加工仓储物流企业,提高市场粮食流通量,保障区域粮食安全”;“积极培育粮食产业新业态”段落中删除“支持龙头骨干企业组建粮食产业电商联盟,联合打造集群化、专业化、规模化的互联网+粮食综合性服务平台”,“支持粮油龙头企业发展”修改为“鼓励粮油企业发展”。第三节第二段落中删除“重点实施青铜峡市数字化粮食生产等项目,建设数字化车间、智能化工厂”;附表专栏4“粮食产业与物流业、信息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段落中删除“支持龙头骨干企业”。
五、第六章第二节“加强粮食仓储设施建设”段落中删除“加快推进红寺堡区和吴忠市益谷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标准化原粮仓储建设项目”。第三节“优化应急供应网络布局”段落中删除“到2025年,应急供应网点数量达到55个”;“提高粮食应急保障水平”段落中删除“应急加工企业数量达到24家,粮食应急供应能力达到4200吨/天”。第四节附表专栏5“粮食绿色仓储提升行动”段落内容修改为“争取中央、自治区资金支持新建或改扩建不符合粮食储存条件的粮油储备库,满足绿色、科学储粮要求”。
六、第八章第四节中“市农业发展银行、市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修改为“各金融机构”。
附件:吴忠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十四五”规划(修订稿)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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