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吴忠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决策程序,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吴忠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部门 | 计划完成时间 | 备 注 |
1 | 《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 | 市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 2024年10月 | |
2 | 《吴忠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 | 市自然资源局 | 2024年7月 | |
3 | 《巡游出租车新能源替换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 市交通运输 管理局 | 2024年10月 | |
4 | 《吴忠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 | 市生态环境局 | 2024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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