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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提升农村公路质量服务乡村振兴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吴政办发〔2023〕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吴忠市提升农村公路质量服务乡村振兴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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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吴忠市提升农村公路质量服务乡村振兴

三年攻坚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十四五”公路养护管理发展纲要》精神,进一步巩固拓展全市脱贫攻坚成果,提升农村公路质量,根据《自治区提升农村公路质量服务乡村振兴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宁政办发〔2023〕2号)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围绕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六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发挥交通运输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和服务性作用,坚持规划引领、稳步有序实施,坚持示范带动、突出精准导向,坚持高位推进、紧盯责任落实,启动实施农村公路质量提升三年攻坚行动,通过新建、改扩建工程和修复性养护工程补齐交通基础设施短板弱项,达到自治区要求的农村公路质量管控目标,更好支持乡村产业发展,更好服务农民群众出行,提高农村地区人民群众交通出行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加快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打造更加优质普惠的农村公路基础设施。

(二)工作目标。按照一年补短板、两年见成效、三年大提升的步骤,通过2023到2025年的不懈奋斗,实施“特色产业路建设工程、农村公路路况提升改造工程、公路安全精细化提升工程、美丽农村公路创建”四大工程。到2025年底,便捷高效、普惠公平的农村公路网络更加完善,所有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常住人口20户以上具备条件的自然村(组)通硬化路率达到100%,全市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率(MQI)达到85%以上。

三年实施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共3448公里,完成投资11.6亿元。

2023年实施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共950公里,完成投资3.2亿元,吴忠市本级优良中等路率(MQI)达到65%以上、青铜峡市优良中等路率(MQI)达到84%以上、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优良中等路率(MQI)达到91%以上、红寺堡区优良中等路率(MQI)达到90%以上、同心县优良中等路率(MQI)达到79%以上、盐池县优良中等路率(MQI)达到71%以上。   

2024年实施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共1353公里,完成投资4.5亿元,吴忠市本级优良中等路率(MQI)达到75%以上、青铜峡市优良中等路率(MQI)达到85%以上、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优良中等路率(MQI)达到92%以上、红寺堡区优良中等路率(MQI)达到91%以上、同心县优良中等路率(MQI)达到85%以上、盐池县优良中等路率(MQI)达到75%以上。  

2025年实施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共1145公里,完成投资3.9亿元,吴忠市本级优良中等路率(MQI)达到80%以上、青铜峡市优良中等路率(MQI)达到86%以上、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优良中等路率(MQI)达到92%以上、红寺堡区优良中等路率(MQI)达到92%以上、同心县优良中等路率(MQI)达到92%以上、盐池县优良中等路率(MQI)达到80%以上。  

实施里程根据年度具体进展情况和资金到位情况动态调整。

二、组织机构

为贯彻落实全区关于提升农村公路质量服务乡村振兴三年攻坚行动的决策部署,研究解决吴忠市提升农村公路质量服务乡村振兴三年攻坚行动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督促各县区、各部门抓好落实,成立吴忠市提升农村公路质量服务乡村振兴三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李晓玲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施建晖  市政府副秘书长

闫  浩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马学峰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王  义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杨桂琴  市民政局局长

黄  培  市财政局局长

汪  洋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亚凯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宏志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陈雪松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马丽红  市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局长

赵丽亭  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王文智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市邮政管理局局长

邵天平  利通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马  涛  红寺堡区委常委、人民政府副区长

马  超  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郑  参  盐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袁  波  同心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刘军强  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闫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协调、部门衔接等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抓好工作落实。

三、重点任务

(一)提升农村公路路网质量。以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和评选“美丽农村路”为抓手,按照“应养尽养、宜修则修、须建再建”和“保优稳中、提升次差”的原则,推进乡(镇)通三级公路和20户以上具备条件的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因地制宜实施老旧路改造,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通达深度,有序实施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改造。针对路况水平为次、差等级的农村公路,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研究制定提升方案,按照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农村公路三年项目库内容,有序推进项目实施,加强建设质量全过程管理,确保工程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全面提升农村公路路况水平。(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

(二)提升农村公路安保能力。继续扎实开展农村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以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侧险要、平交路口和低荷载等级桥梁等为重点,实施农村公路重点路段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增补优化平交路口信号灯、标线、交通标志设施,有效提升路网通行安全水平。全面完成存量四、五类危桥改造,加强农村公路及其桥梁隐患排查和整治,开展危旧桥梁改造,确保农村客运线路上新发现的危桥处置率达100%,动态消除新增四、五类危桥。严格落实新改建农村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

(三)提升农村公路服务水平。依托既有客运站、养护站、客运班线等资源,以交邮融合”示范项目为抓手,大力推动客运、货运、寄递物流、供销、电商等业态融合发展,切实解决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问题。鼓励发展农村货运班线,不断满足农产品进城和生产生活资料下乡双向流通需求。开展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在城镇化水平较高的乡(镇),有序推动城市公交线路向乡村延伸和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提升农村客运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大力实施综合客运站项目,构建便民利民、经济高效的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节点体系,服务全市农村生产生活的“交邮融合”网络体系加快形成;推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产业技术与农村公路质量提升巩固工作的广泛深度结合,继续推进“智慧路长”试点,加大非现场执法项目覆盖率,提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水平,为持续保障农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赋能。(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乡村振兴局、市邮政管理局)

(四)支持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围绕自治区六新六特六优”涉农产业,大力发展“农村公路+”模式,结合乡村产业布局和特色村镇、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等建设,促进农村公路与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建设一批乡村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等特色优势项目,有条件的路段可结合实际设置观景台、休息服务区等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农村主要经济节点对外公路交通条件,服务乡村产业发展。探索支持农村公路“路衍经济”发展路径。(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市乡村振兴局)

(五)助力沿线农民就业增收。积极采取养护公益性岗位、以工代赈等方式,引导和吸纳群众特别是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群参与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促进群众就近就业、稳定增收及建养增效。到2025年,开发“四好农村路”各类公益就业岗位1600余个,吸纳沿线农业人口就地就业,人均月补助达到1000元左右。将村道和通自然村组公路日常养护交由沿线农民承包养护,助力农民增收。加强农村公路从业农民工技能和安全培训,通过新时代学习大讲堂、发放“口袋书”等方式,扩大农村公路法律法规和管养知识知晓面,提高群众岗位匹配度和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前期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要进一步强化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保障,项目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项目建设单位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创新工作方法,优化审批流程,加快审批进度,建立健全三年攻坚行动项目库,按项目前期工作成熟程度定期进行动态调整。

(二)强化资金支持。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自治区各厅局沟通衔接,争取资金支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要严格履行农村公路建管养运主体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整合涉农资金、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地方债券及信贷资金等支持农村公路发展,将项目配套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项目50%配套资金足额落实。县(市、区)财政投入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不足项目投资总额50%的,自治区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安排下年度奖补资金时,将予以核减或不予安排。

(三)强化用地保障。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的前提下,自然资源部门要及时跟进项目,提前组织踏勘并开展项目用地审查,统筹安排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本方案项目建设用地。

(四)强化项目管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加强对项目的监测调度,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

(五)强化监督问效。市交通运输局要加强指导和督查检查,将农村公路质量提升情况纳入效能目标管理考核范围,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结合工作职责,联合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进行督查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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