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吴忠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吴忠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吴忠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促进我市全民健身事业更高水平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健身和健康需求,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等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以体育强国建设为引领,全面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工作安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吴忠市全民健身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需求,加快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助力我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建成城乡一体、区域协同、网络健全、便民多样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人民群众的体育健身意识和体质健康水平持续提高,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稳步增加,全民健身体育场地设施供给更加完善,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群众体育发展新格局。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稳步增长。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占总人口比例达到38.5%以上。全市城乡居民《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等级人数比例达到91.5%以上。
——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提档升级。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0平方米以上,新建社区多功能运动场25个、健身步道80公里,城市“10分钟健身圈”覆盖率达到95%以上。健身设施供给更加多样,设施维护和管理水平逐步提升。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推动全民健身设施向基层倾斜,补齐乡村体育设施短板弱项。
——城乡体育社会组织全覆盖。各县(市、区)基本建成“4+X”体育组织体系,并向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延伸,全市全民健身站点达到300个以上。
——全民健身指导和志愿服务队伍稳步壮大。全市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5000人以上,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达3.5人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服务指导水平和上岗率显著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丰富全民健身活动服务内容
1.发展特色全民健身活动。全面普及推广冰雪运动,加大冰雪运动及冬奥会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推进冰雪运动进校园、进社区,大力开展大众滑雪、滑冰等常规性冰雪项目活动;创新开展冰上龙舟、雪地足球、自然水域冰钓等冰雪娱乐项目活动;鼓励各县(市、区)根据自身条件举办冰雪旅游节、冰雪嘉年华和冰雪运动会等特色冰雪运动项目。支持推广武术、太极拳、健身气功等中华传统体育运动项目;举办木球、方棋等我市传统体育运动项目赛事活动;鼓励举办城市定向赛等新型体育赛事;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适时举办各类参与性高、互动感强的线上体育赛事活动,推广简便易行、科学有效的居家健身方法。(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教育局、民族宗教事务局、总工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搭建群众身边赛事平台。结合全民健康提升行动和健康吴忠建设工作要求,积极承办国家和自治区级高水平赛事活动,扩大市县两级群众体育赛事规模和覆盖人群范围;努力构建“市级创品牌、县区有特色、协会出精品”的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体系;开展以全民健身大拜年、新年登高、全民健身日等为主题的群众性体育活动;支持县(市、区)推广各类社区健身活动,推动社区体育健身活动普遍化、常态化和多样化发展,推动“三大球”和广播体操、工间操在企事业单位的推广普及;结合乡村振兴工作,围绕农业特点、农村特色、农民需求,举办具有乡村特征和传统文化底蕴的农民体育特色品牌赛事活动。(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总工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打造特色品牌体育赛事活动。打造具有我市区域特点、文化特色和影响力大、可持续性强的品牌体育赛事活动。推动各县(市、区)品牌体育赛事活动由“一地一品”向“一地多品”纵深发展。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全面扩大宁夏黄河金岸(吴忠)马拉松、全国沙滩排球巡回赛(宁夏吴忠站)赛事规模和影响力;深入挖掘青铜峡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业基地和鸽子山、明长城遗址等历史文化资源,持续打造宜观赏、宜运动的牛首山登山徒步大会和山地旅游自行车等品牌赛事;依托环罗山地区空域广阔、视野开阔的自然条件,扩大红寺堡全国航空航天锦标赛赛事和红寺堡航模基地规模;借助盐池通用机场,打造跳伞、滑翔伞和航空航天运动项目品牌赛事;发挥同心县黄谷川冰雪旅游特色基地作用,打造具有冬季特色的冰雪运动旅游品牌赛事。(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促进重点人群参与体育活动。推动老年人、残疾人、妇女等重点人群体育活动常态化开展。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意见》文件精神,提升老年人体育服务质量,开展各类适合老年人自身特点的健身活动。组织扶持残疾人开展体育活动,完善残疾人体育训练和康复设施,大力支持我市残疾人运动员参加全国残疾人赛事活动。组织妇女积极参与群众性健身活动,提高妇女身心健康水平。(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卫健委、团委、妇联、残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加强青少年体育运动。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开展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等问题的体育干预,加大未成年人体育设施器材配套建设。深入开展“体教融合”工作,建立健全校内竞赛、校际联赛和选拔性竞赛为一体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推动成立县级青少年业余体校,鼓励发展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协调发展。(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教育局、团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提升科学健身服务指导水平
6.加强全民健身服务队伍建设。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激励和保障机制,市本级和各县(市、区)每年至少组织1次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大力倡导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精神,推进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常态化,全面提升科学健身指导质量和群众满意度。(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活动,为群众开具“健身处方”,提高城乡国民体质抽样检测比例。组织开展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举办全民健身知识大讲堂。依托传统和新兴媒体推介健身项目、宣传全民健身知识,鼓励社会力量向群众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服务。(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吴忠市新闻传媒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提高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保障水平
8.完善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布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在城乡开展体育“康乐角”建设工作和百万移民致富提升行动重点村体育设施提档升级工作,按照“布局合理、层次分明、门类齐全、综合利用”的原则,建设一批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小型体育综合体)、公共体育场、标准足球场、健身步道、健身路径等公共体育服务设施,因地制宜补齐健身场地设施短板,提升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覆盖率。推动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向基层和农村地区倾斜,补齐乡村体育设施短板弱项,促进全民健身设施均衡供给,助力乡村振兴。加强公共冰雪场地设施建设,引导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冰雪场地管理运营服务,满足群众冰雪运动需求。(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丰富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形式。围绕公园绿地、广场社区等群众生活重点区域和人口密集区域,完善小型足球场、社区综合运动场地和全民健身路径等设施建设。按照国家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和新建居住区生活圈分级控制规模配套设施规划建设要求,配建全民健身设施。支持各级政府和社会力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利用大型商业设施、旅游景区景点、废旧厂区厂房等建设各类体育综合体,完善群众周边体育设施。(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0.优化公共体育场地设施运营管理。加强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和监管工作,落实公共体育设施和中小学体育场地设施向公众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提升公共体育场馆管理服务水平。鼓励社会力量运营管理公共体育场馆,推动公共体育场馆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加强对公共体育设施和全民健身工作数据的统计分析。做好公共体育场馆应急避难(险)、疫情防控功能转换预案,提升公共体育场馆综合利用率。(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财政局、教育局、卫健委、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激发全民健身社会组织活力
11.完善社会组织网络。健全群众身边的体育组织,完善县(市、区)“4+X”体育组织体系,并向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延伸下沉,健全完善全民健身站点。发挥各级体育总会枢纽性作用,引导各级各类单项体育行业协会和体育类俱乐部健康有序发展。(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2.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加大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力度,推动体育类社会组织在体育项目培训、赛事组织执行等方面积极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工作,鼓励体育类社会组织参与承办线上线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改善体育类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性全民健身服务条件,在活动场地等方面提供支持。开展全市体育类社会组织评星定级工作,进一步完善考核体系与激励机制。做好体育领域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民政局、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统筹推进全民健身融合发展
13.深化体教融合发展,提升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贯彻自治区体育局、教育厅《关于印发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完善落实“体教融合”政策措施,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保障学生在校期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并掌握2项终身受益的体育运动技能,培养终身健身习惯。参与和举办全区青少年锦标赛、冬夏令营等赛事活动。鼓励学校组建“三大球”等特色体育队伍,开展校园和校际体育比赛活动。(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4.推动体医融合发展,构建“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推动各县(市、区)国民体质监测站(室)在全覆盖的基础上向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延伸,完善国民体质健康监测体系。开展科学健身知识和方法普及活动,探索建立运动健康促进中心,积极开展运动促进健康指导工作。加强健身指导服务站点建设,向健身人群提供“健身处方”、运动指导和运动风险评估等服务。(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5.推动体育文旅融合发展,满足群众多元化健身需求。深挖体育文化旅游潜能,结合我市文化旅游资源,规划打造一批体育精品路线和旅游目的地。依托旅游资源发展休闲体育项目,培育户外露营、越野徒步、民俗体育项目和冰雪运动等体育旅游新业态,满足群众健身与旅游的体验需求。围绕红色、黄河、明长城观光带、牛首山等旅游资源,策划开展徒步登山、露营探险、山地穿越、定向越野、山地摩托车等各类融运动休闲和度假养生于一体的山地户外运动项目,推进盐池、同心等地红色旅游资源地区全民健身活动融合发展,形成辐射联动,打造全市区域性户外健身廊道体育赛事品牌。(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全民健身事业的领导,充分发挥市、县两级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完善全民健身工作领导机制。各县(市、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本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制定出台本地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并抓好工作落实。做好迎接自治区体育局对本级全民健身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的评估验收工作。(责任单位:市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加大资金投入。各县(市、区)要认真贯彻《全民健身条例》精神,落实全民健身各级公共财政事权划分和财政支出责任,将全民健身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强对公共体育服务重点任务和重点项目的支持保障,并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保持同步增长。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力度,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和出资支持、兴办全民健身事业,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全民健身事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拓宽人才渠道。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培养引进高层次体育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精神,培养引进各类体育专业人才,打造一支适应公共体育服务发展需要的体育人才队伍。支持退役运动员、教练员、体育科技工作者、体育教师、体育专业学生、医务工作者等参与全民健身工作。加强竞技体育、学校体育与全民健身人才队伍的互联互通和技能提升,探索制定参与群众健身的教练员职称评定工作措施。(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教育局、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落实安全保障。加强对各类健身设施的安全运行监管,确保全市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和消防安全标准。坚持“三个必须”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建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和应急保障机制,明确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工作职责,落实重大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应急保障、疫情防控、组织实施、风险评估制度,加强户外运动和高风险体育项目的安全管控。(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应急管理局、卫健委、公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提供智慧化服务。利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5G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供给,完善场地设施、体育组织、体育活动、体质测定等信息服务内容,打造健身设施电子地图、科学健身指导平台。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大数据体系和公共体育设施电子地图,提供健身查询预订、培训报名、健身指导、体质测定等服务,逐步形成信息发布及时、服务获取便捷、信息反馈高效的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机制。(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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