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工(农)业园区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罗 刚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 义任市公安局副局长(正处级);
魏 升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局长职务;
马乐天任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局长;
武耀兵任市公安局刑事侦察支队支队长,免去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反恐支队)支队长职务;
和 涛任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反恐支队)支队长,免去市公安局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职务;
汤传宁任市公安局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马保江任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免去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刘晓军任市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景 龙任吴忠金积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闫静秋任吴忠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刘军强任吴忠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朱志刚任青铜峡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康 凯任青铜峡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福莲任市信访局副局长(挂职);
免去毕顺元市公安局副局长(正处级)职务,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免去高利宁市公安局刑事侦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免去张进存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办理退休手续;
免去刘学芳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戴生礼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少军市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以上人员中刘晓军、景龙、闫静秋、刘军强、朱志刚、康凯等6名同志任职试用期1年,试用期自政府任命之日起计算。张福莲同志挂职期为6个月,挂职期满后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吴忠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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