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提请土地供应会审小组研究决定有关事宜的请示》(吴自然资发〔2021〕44号)已收悉,经市人民政府2021年第14期专题会议研究,现同意将位于利通区金积大道南侧、吴惠公路东侧0.6042公顷(9.06亩)国有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给吴忠市消防救援支队,用于吴忠市消防救援支队高铁消防站项目建设,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
此复。
吴忠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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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提请土地供应会审小组研究决定有关事宜的请示》(吴自然资发〔2021〕44号)已收悉,经市人民政府2021年第14期专题会议研究,现同意将位于利通区金积大道南侧、吴惠公路东侧0.6042公顷(9.06亩)国有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给吴忠市消防救援支队,用于吴忠市消防救援支队高铁消防站项目建设,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
此复。
吴忠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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