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提请规划建设重大事项工作小组暨土地供应会审小组研究决定有关事宜的请示》(吴自然资发〔2020〕198号)已收悉,经市人民政府2020年第33期专题会议和第66次常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吴忠市永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永昌装饰材料市场土地用途变更为商住用地,土地面积17402平方米,商业及公建比例≤26%(含现状建成的综合楼及车库),容积率1.0≤R≤1.8。土地使用权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从批准改变土地用途之日起算)。
二、吴忠市永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照土地评估价格补缴土地出让价款961.49万元后,请你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
此复。
吴忠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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