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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人民政府关于何献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吴政干发〔202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各工(农)业园区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何献东等11名同志任职试用期已满,市人民政府决定:

何献东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冕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伟任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旭任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慈小荣任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

  刚任吴忠金积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庞志文任青铜峡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军任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陈志红任市卫生监督所所长;

  林任市质量计量和食品检验检测中心主任;

周宪珑任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免去徐明勇吴忠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何献东、杨冕、李伟、张旭、慈小荣、彭刚、庞志文、马军、陈志红、买林、周宪珑11名同志任职日期从试用期之日起计算。

吴忠市人民政府

  2021524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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