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吴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实施“四大改造”推进工业转型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吴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实施“四大改造”推进工业转型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吴忠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实施“四大改造”
推进工业转型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吴忠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及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工业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实施“四大改造”推进工业转型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决策部署,坚决践行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落实“巩固、增强、提升、畅通”方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为方向,聚焦制约工业转型发展瓶颈,加快实施“四大改造”,推动工业经济从低效供给向高效供给、从粗放增长向集约发展、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走出一条结构优、质量高、效益好、优势充分的发展新路子,为落实我市“十四五”规划和实现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发挥企业在“四大改造”中的主体作用,激发企业内生改革动力,调动市场活力。发挥政府在制度设计、政策激励、系统推动等方面的引导作用,积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智能引领,融合创新。坚持以智能化为主攻方向,将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作为技术进步、提质挖潜和降本增效的主要手段。扩大开放合作领域,促进“政产学研用金”协同创新,产业链上下游联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问题导向,重点突破。聚焦制约工业转型升级、安全发展瓶颈问题,从解决产业发展痛点、难点、断点、堵点入手,精准施策,分类、分级、分步推动“四大改造”在各县(市、区)、各工业园区、各行业、各环节深化实施。
示范带动,梯次推进。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导向作用,引导资源要素向产出效益高的企业集聚。积极借鉴区内外有效经验和模式,依托骨干企业实施一批试点示范项目,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以点带面,系统推进。
(三)总体目标。到2023年,全市工业结构逐步优化,生产智能化、绿色化水平逐步提升,创新能力逐步增强,制约工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协调推进,产业链、供应链配套衔接,转型发展取得明显成效,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结构改造方面:制造业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65%以上,规模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占工业增加值比重提高3个百分点;产能结构实现动态平衡,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取得突出成效,落后产能完全退出,“僵尸企业”完成动态市场出清;消费品工业“三品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制造业供给产品的品种丰富度、品质满意度、品牌认可度有效提升。
绿色改造方面:提升绿色制造水平和资源能源使用效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用水量年均下降2%以上,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50%。
技术改造方面:工业生产工艺技术水平明显提升,产业创新积极活跃,技术改造向更宽领域、更深程度、更高层次迈进。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年均增长1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活动的企业占比达到30%以上。
智能改造方面:产业数字化转型取得有效进展,工业互联网得到广泛应用。规模以上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到43%以上,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38%以上,智能装备产业产值突破40亿元。
二、重点领域
(一)传统产业。以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益为中心,以智能升级、技术创新、清洁集约、“三品”建设等为重点,坚持去旧育新两手抓、加法减法一起做,去化落后的、减少过剩的、增加短缺的、扩大有效的,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智能装备,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其中:电解铝、金属镁等冶金行业严格控制新增产能,重点推动装备大型化、智能化、密闭化,着力优化品种结构,提升产品附加值,扩大精深加工,丰富产品品种,提升资源再生回收利用率;煤炭采掘和洗选行业重点推进矿井智能安全开采,煤炭及矸石洁净化、多元化利用;电力行业重点推进智能发电管控一体化管理模式,提升电力系统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推广水冷机组改空冷系统技术,鼓励支持粉煤灰、脱硫石膏等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焦化、电石、氯碱等化工行业严格控制总产能,重点推动装备大型化、数字化、密闭化,加强工业副产品综合利用,改进关键工艺和优化产品,降低能耗、循环利用、绿色生产;食品行业重点推动乳制品、葡萄酒、牛羊肉精深加工、调味品、粮油加工产品多元化、高端化,加强原料控制、质量检测、产品溯源、品牌推广;羊绒、棉纺等纺织行业,重点延链、补链,推进产业规模化、特色化、高端化、品牌化。
(二)新兴产业。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的融合应用,促进新技术、新产品和新业态的规模化集群化发展。其中:清洁能源行业重点支持风电装备制造、太阳能电池及组件、氢能基础设施、氯碱化工副产氢气综合利用等一体化配套产业发展;煤化工行业鼓励推进煤炭深加工、煤气净化利用、煤焦油综合利用等工艺技术和产品开发,通过延链、补链、强链,开发差异化、高附加值产品;装备制造行业重点发展仪器仪表、精密铸造、精密轴承、智能农机、高端关键基础零部件等产品,推广普及精益制造、柔性生产、增材制造和智能生产装备,加强产业链协同配套;围绕高性能金属材料、化工新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前沿新材料等新材料行业,重点加强产品开发深度,拓展应用领域,扩大产业规模,向高纯度、高精度、高性能方向发展;电子仪器仪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电子信息行业,重点提升关键核心技术水平,建设生产共性技术和检测平台,加速5G、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向其他行业领域渗透融合。
(三)服务型制造。围绕“四大改造”,培育壮大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工业互联网服务商,为制造企业技术改造提供能力支撑。鼓励工业企业围绕提高研发创新和系统集成能力,发展产品设计、技术开发、工程总包、服务外包和系统控制等业务,促进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网络协同、个性定制等模式创新和广泛应用。支持工业企业围绕产品功能拓展,建设共性技术研发、检验检测、远程运维、工业电子商务等公共服务平台,优化资源配置,引导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结构改造行动。
1.调新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产业,推动风能、光能等清洁能源产业一体化配套发展,壮大光伏制造全产业链,重点支持风电装备制造、太阳能电池及组件、氢能基础设施等配套产业发展。大力发展现代煤化工产业,推进煤炭深加工、煤气净化利用、煤焦油综合利用等工艺技术和产品开发,向煤制甲醇、煤制烯烃、煤制芳烃、煤制气、煤制乙二醇等领域拓展延伸。推广煤焦油提取苯、甲苯、二甲苯、腐殖酸、酚、萘、蒽等高附加值化学品技术,提高焦化副产品附加值,促进产业效益整体提升。大力发展新型材料产业,推动高性能金属材料、化工新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前沿新材料等新型材料产业向下游延伸,向高纯度、高精度、高性能方向发展,积极拓展在精密加工等领域的产品应用。大力发展绿色食品产业,推广“工厂+基地”模式,畅通绿色优质原料供应,延长深加工产业链,推动功能类、营养类、保健类食品产业发展壮大,提高产品附加值、竞争力、美誉度。大力发展电子信息产业,围绕数字产业化,着力扩展数字产业规模,加快5G网络、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吴忠市聚创大数据有限公司向区内外提供高性价比的云存储、云计算、大数据处理等服务。围绕产业数字化,鼓励区内产业创新中心、双创基地、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开展工业互联网平台研发应用,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同工业融合发展,培育产业融合、产网融合、产教融合、跨界融合的产业新形态,形成新的增长点。大力发展装备制造产业,以绿色发展、转型升级为主线,把握装备制造业“信息化、智能化、集群化、服务化”的发展趋势,以延伸产业链为主攻方向,以技术创新为手段,以专业园区建设和形成产业集群为目标,研发一批关键核心零部件,壮大一批先进装备龙头企业,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的品牌产品,重点发展壮大智能化仪器仪表、高端铸件、精密轴承等优势产业,扶持培育新能源装备、现代农业机械等新兴产业,突出“专、精、特、新”特色,形成布局合理、优势明显、特色突出的产业发展新格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科技局、农业农村局、国资委,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调优产能结构。通过综合运用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严格执行差别电价,倒逼落后产能退出。严格执行国家产能置换政策,支持高耗能企业联合重组、上大压小,鼓励铁合金、活性炭等行业低端低效产能退出。查处“地条钢”违法违规生产行为,推动产能结构调整。根据“僵尸企业”成因,建立台账、逐个销号,推动“僵尸企业”市场出清。(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国资委、审批服务管理局、中级人民法院,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调精产品结构。培育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引导企业深耕细作细分产品市场,持续创新生产技术和工艺水平,抢占市场份额。激励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打造一批“科技小巨人”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持续开展制造业行业领先示范企业(产品)创建工作,在装备制造、精细化工、食品加工等领域争创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不断增强供需适配性,推动产业与全国大市场全方位对接,深层次融合。创建“三品”示范企业,在轻工、食品、纺织等消费品工业大力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行动。支持企业深度挖掘用户需求,适应和引领消费升级趋势,积极开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丰富和细化消费品种类。培育和弘扬工匠精神,引导企业深入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管理体系,树立质量标杆企业。鼓励企业制定品牌发展战略,增强品牌意识,夯实品牌发展基础,提升产品附加值和软实力。(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场监管局、科技局、农业农村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扩大有效投资。优化创新投资方向,引导投资重点向百亿产业和新兴产业倾斜,鼓励更多社会资金投向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的研发与应用。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力争每年组织实施延链强链、改造提升、节能环保、服务型制造等重点工业项目30个。按照谋划一批、储备一批、推进一批、建成一批的思路,建立动态项目库,分步实施、梯次推进。支持各工业园区在产业集聚发展、土地集约利用、科技创新驱动、绿色安全发展上取得新成效,提高项目亩均投资强度、亩均投入产出比,增强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和专业化水平。聚焦做大主导产业,围绕产业链发展方向,加大全产业链招商引资力度,突出龙头项目及上下游配套项目开展专题招商。(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自然资源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实施绿色改造行动。
1.提升工业能效水效。组织实施工业企业能效“领跑者”和能效水平对标达标行动,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节能诊断,推广应用先进节能技术、工艺、装备,建成一批节能改造升级示范项目。严格执行铁合金、电解铝等高耗能行业产能置换。执行自治区新修订的《宁夏用能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指标目录》标准,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推进工业节水改造,加强节水型企业建设,强化用水定额管理,推广水循环梯级利用。(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国资委,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鼓励实施固废处置梯级收费政策。煤炭开采、火电、煤化工等重点产废企业要落实环评报告及批复中的固废综合利用措施。完善和落实大宗固废用于建筑材料、道路建设、农业等领域标准和规范,加大固废利用技术推广力度,增加绿色建材、筑路、农业领域等利用工业固废量,支持开展粉煤灰外运。开展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评价,培育和扶持一批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支持太阳山开发区、青铜峡工业园区建设自治区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实施一批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项目。鼓励企业与高校及科研院所合作,开展煤基固废规模化利用技术攻关。(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科技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大力推广绿色制造。推进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推动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提高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推行绿色设计,优先在机械、新材料、节能环保、轻工、纺织等产业领域,开发具有无害化、节能、环保、高可靠性等特性的绿色产品。在绿色食品、装备制造、现代纺织、新材料、电子信息等行业,采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工艺和高效末端治理装备,培育绿色工厂。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提升工程,着力推动园区绿色化、循环化改造,实现集中供热供气、废水集中治理、能源资源梯级优化利用和固废综合利用,创建绿色园区。(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实施技术改造行动。
1.提升产业链整体技术水平。推进产业链纵向延伸、横向耦合,提升化工、冶金、有色、建材等传统产业层次,扩大清洁能源、煤化工、新型材料、绿色食品、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规模,滚动实施30个重点工业技改项目。按照《自治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指南》,细化各行业投资重点和技术改造方向,推动上下游企业协同改造升级,催生新动能。持续开展规上工业企业对标工作,鼓励企业常态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有针对性的提升管理水平、生产水平和研发能力。(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提高产业持续创新能力。搭建多主体协同、跨区域合作、创新资源共享的产业链协同创新平台。大力培育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支持建立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和产业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引导企业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合作,成立产业联盟,创建国家、自治区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加强产业协同和技术合作攻关,在绿色食品、装备制造、现代纺织等优势行业,对接国家、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推进核心基础零部件及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和先进基础工艺为重点方向的科技创新和技术提升改造。在仪器仪表、高端铸造等领域,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对接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转化一批具有产业化前景的高新技术成果。进一步促进新技术、新产品应用的需求引导,支持企业在技术改造中加大重大技术及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应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改委、工信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强化行业标准体系建设。围绕制造业基础、绿色制造、智能制造、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制造安全与服务、新兴产业七个方面,构建系统协调、需求导向、创新引领的先进制造业标准体系,提升企业产业标准化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依托太阳山开发区、盐池工业园区、同心工业园区,构建吴忠g现代煤化工产业标准体系。建立吴忠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制定铸造3D打印设备、焊接机器人等一批具有智能化要素产品的国家、行业和团体标准。(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工信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实施智能改造行动。
1.夯实智能改造基础能力。加强智能改造顶层设计,按照自治区每年发布的《工业企业智能改造指南》,制定智能改造实施方案,明确相应保障措施。提升基础网络能力,加快推进覆盖全市工业园区的5G、窄带物联网(NB—IOT)、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企业内外网等网络和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产业基础能力,鼓励装备制造商和工业软件制造商针对特定行业开发一批专用智能制造装备和软件,突破行业装备短板,构建具有行业特色的智能化改造装备体系。提升安全保障能力,落实企业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功能安全和网络安全建设,提升产业链韧性和安全性。(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科技局、工信局、公安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分类分层推进智能改造。聚焦传统产业细分行业、骨干企业和中小企业,推动关键岗位、设备、生产线、车间、工厂实施“设备换芯”“生产换线”“机器换人”,实现“点、线、块、面”梯次推进。鼓励市内外优质智能改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商和自治区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开展“一对一”智能改造入户诊断评估,“量身定制”智能改造方案,力争规上工业企业现场诊断全覆盖。加快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对龙头骨干企业,抓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开展龙头企业引领下的全产业链融通、大中小企业协同的智能化改造;对产业集群,抓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采用“揭榜攻关”方式,每年争取建设1个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重点解决行业智能改造痛点和共性需求;对中小企业重点推广“上云上平台”,推动低成本、模块化工业互联设备和系统的部署应用。(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科技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提升智能改造服务能力。加快培育和引进智能改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和工业互联网服务商,搭建资源池,增强智能改造供给侧支撑服务能力。支持制造企业、电信运营企业、软件企业、第三方开发者的跨界合作,培育引进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提升融合应用能力,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关键共性环节和应用场景,培育引进一批适合我市产业行业特点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业APP,推动制造技术、管理能力开放共享。鼓励企业提升融合创新能力,开展单元、系统和管理组织创新,优化生产过程,发展网络化协同、服务化转型、个性化定制等新模式,构建“柔性、远程、协同、共享”的新型产业体系。(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科技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四大改造”专项工作组,协调领导和督促落实“四大改造”重点工作。市工信局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县(市、区)政府落实各项重点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加快推进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积极整合政策资源,协同推进“四大改造”,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要围绕落实自治区“四大改造”目标任务,成立工作专班,制定细化方案,抓好组织实施。
(二)强化政策激励。争取自治区政策支持企业实施智能改造、技术攻关和绿色发展等重大项目。各县(市、区)政府可配套出台政策措施,全方位多角度支持“四大改造”。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快创新适应“四大改造”融资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在贷款利率、期限、额度上提供多元化融资便利。
(三)加大人才培育。依托区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等,为实施“四大改造”提供智力支撑。大力培养数字经济人才,加大企业家、首席执行官、首席信息官和两化融合专技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依托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加强重点领域和核心技术紧缺人才、重点行业关键岗位专业人才、专业技术应用型人才培养培训。
(四)完善统计体系。加强技术改造投资统计,探索建立适应智能改造、绿色改造的统计监测指标体系,为政策制定、预警分析、成果检测提供重要参考。
(五)严格督导考核。设立“四大改造”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加强对各地、各部门推进“四大改造”任务完成情况的效能考核。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定期通报政策落实、项目进展、示范推广等工作情况,推动问题解决,总结典型案例,推广先进经验,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示范效应。每季度末月25日前将推进措施、做法成效、存在问题等情况报市工信局。
附件:1.“四大改造”重点任务路线图和时间表
2.推动工业结构改造三年行动计划
3.推动工业绿色改造三年行动计划
4.推动工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
5.推动工业智能改造三年行动计划
附件1
“四大改造”重点任务路线图和时间表
重点任务 | 路 线 图 | 时 间 表 | 责 任 单 位 |
一、实施结构改造行动 | |||
1.调新产业结构 |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现代煤化工、新型材料、绿色食品、电子信息产业 | 到2023年,制造业占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65%以上,规模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占工业增加值比重提高3个百分点。 | 市发改委、工信局、科技局、农业农村局、国资委,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2.调优产能结构 | 淘汰落后产能 | 2021年,落后产能基本退出。到2023年,落后产能完全退出。 | 市发改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推动“僵尸企业”市场出清 | 2021年,“僵尸企业”完成出清。 | 市工信局、国资委、发改委、审批服务管理局、中级人民法院,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
3.调精产品结构 | 加强新产品、“宁夏精品”培育 | 每年滚动培育自治区新产品1项以上,培育1个“宁夏精品”。 | 市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培育单项冠军企业(产品)、“隐形冠军”企业 | 2021年培育自治区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1个,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个。到2023年,累计培育自治区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2个,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个。 | 市工信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
4.扩大有效投资 | 实施一批重点工业项目 | 滚动实施自治区100个重点工业项目,每年引进一批增补延链重大产业项目。 | 市工信局、发改委、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二、实施绿色改造行动 | |||
1.提升工业能效水效 | 提升工业能效 | 每年实施5个重点节能节水改造项目,对6家重点用能企业进行节能诊断。到2023年,累计实施15个重点节能节水改造项目,对20家重点用能企业进行节能诊断。 | 市工信局、发改委,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加强节水型企业建设 | 2021年,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7%以上。到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9%以上,累计创建7家节水型企业。 | 市工信局、发改委、水利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
2.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 推进工业固废规模化综合利用 | 每年新型墙体材料、筑路利用工业固废量和粉煤灰外运量分别新增8万吨、8万吨和5万吨以上。 | 市工信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国资委,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加强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和基地建设 | 2021年,累计创建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8家。到2023年,累计创建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10家。 | 市工信局、科技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
3.推广绿色制造 | 开发绿色产品 | 2021年,开发推广2种工业绿色产品。到2023年,开发推广3种工业绿色产品。 | 市工信局、发改委、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培育绿色工厂 | 2021年,累计创建绿色工厂9家。到2023年,累计创建绿色工厂11家。 | 市工信局、发改委,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
建设绿色园区 | 到2023年,累计建设2个绿色园区。 | 市工信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
三、实施技术改造行动 | |||
1.提升产业链整体技术水平
| 落实自治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指导目录 | 2021年,落实《自治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指南》,细化深化各行业投资重点和技术改造方向。 | 市工信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分行业开展常态化对标 | 2021年,对行业对标指标进行动态调整,增加技术、工艺、装备等创新指标,完成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对标工作。到2023年,树立1家以上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行业标杆企业。 | 市工信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
2.提高产业持续创新能力 | 大力培育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 | 2021年培育技术创新示范企业1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6家、自治区科技型中小企业20家。到2023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40家、自治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60家以上。 | 市科技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大力培育各类创新载体 | 到2023年,培育国家和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达到17个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各类国家和自治区级科技创新平台达到15个,培育国家和自治区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1个。 | 市科技局、发改委、工信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
攻克一批基础共性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 | 每年实施1项重大科技研发项目,突破3项关键核心技术,推广应用一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到2023年,累计实施重大科技项目30项以上,力争培育1家制造业创新中心试点,实施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30项以上。 | 市科技局、工信局、吴忠银保监分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
3.强化行业标准体系建设 | 支持企业主导和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 | 到2023年,力争新增主导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1 个。 | 市市场监管局、工信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四、实施智能改造行动 | |||
1.夯实智能改造基础能力 | 落实《工业企业智能改造指南》 | 结合《指南》制定本地区智能改造实施方案,并做好企业智能改造诊断,制定相应保障措施。 | 市工信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加快推进5G、窄带物联网(NB—IOT)、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企业内外网等网络和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 2021年,累计建成5G基站1000座。2022年,累计建成5G基站1500座。2023年,累计建成5G基站2000座以上。 | 市委网信办,市工信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
开发一批专用智能制造装备和软件 | 2021年引入和培育国内领先的各类工业互联网服务商2家,到2023年达到5家,培育具有行业影响力的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1家以上。力争每年培育1个以上具有行业先进水平的高端智能装备产品,到2023年达5个。 | 市工信局、科技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
2.分类分层推进智能改造 | 实施“设备换芯”“生产换线”“机器换人” | 每年推动10家企业规模化示范应用智能设备,培育1个智能工厂、2个数字化车间。到2023年,累计推动100家企业规模化示范应用智能设备,累计培育智能工厂12家、数字化车间17个。 | 市工信局、科技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量身定制”智能改造方案 | 每年开展200家规模以上企业智能改造诊断服务,推动2个以上利用工业互联网开展网络化协同、服务化转型、个性化定制等新业态项目。 | 市工信局、科技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
鼓励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 | 2021年,推动150家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2023年,推动200家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 | 市工信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
3.提升智能改造服务能力 | 培育引进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 | 力争推动建设1个以上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到2023年建成2个以上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 | 市工信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培育引进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业APP | 2021年,培育使用50个工业APP。2023年,累计培育使用100个工业APP。 | 市工信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附件2
推动工业结构改造三年行动计划
(2021-2023年)
一、工作目标
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坚持调整存量与做优增量并重,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在巩固、增强、提升、畅通上下更大功夫,持续优化产业结构、产能结构、产品结构、投资结构。调新产业结构,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比重,促进优势产业向重点地区集聚,向下游延伸,向精深加工挺进,向高端市场进军;调优产能结构,去除低端低效产能,推动资源能源向资源利用强度低、效率高、效益好的地区、行业、项目集聚;调精产品结构,挖掘和引导优势特色产品市场需求,大幅提升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打造一批“宁夏精品”;更加注重发挥投资引导作用,扩大有效投资,增加高效投资,提高资本效率、资源效率、环境效率和科技贡献率。到2023年,全市工业布局区域化、生产规模化、制造标准化、发展产业化特征突出,过度依赖扩大投资、依赖传统产业、依赖资源消耗的发展模式明显改善,重点产业不断向产业链终端、价值链高端、技术链尖端迈进。
2021年,落后产能基本退出,“僵尸企业”完成出清。引进2个投资亿元以上的重大产业配套项目。2023年,落后产能完全退出。战略性新兴产业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较2020年提高3个百分点。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产业结构,增强产业聚集度。
时间节点:到2023年,规模以上清洁能源产业产值力争达到80亿元,年均增长20%左右;煤化工产业产值力争突破100亿元,年均增长15%左右;新型材料产业产值达到130亿元,年均增长13%以上;绿色食品产业产值力争突破150亿元,年均增长18%左右;电子信息产业产值突破25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装备制造产业产值突破60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传统优势产业集聚集约发展态势基本形成,新兴产业培育取得积极进展,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
实施重点:
1.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产业。高标准建设国家新能源示范区,推动风能、光能、氢能等清洁能源产业一体化配套发展,重点支持风电装备制造、太阳能电池及组件、氢能基础设施等配套产业。实施风力发电、光伏发电、新能源微电网、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系统一体化、清洁能源供暖及电能替代、新能源装备制造等清洁能源产业优化工程。鼓励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推动新能源及储能产业联合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国资委,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大力发展现代煤化工产业。支持太阳山地区与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一体化发展。以太阳山开发区、盐池工业园区、同心工业园区为核心区域,大力推进煤炭深加工、煤气净化利用、煤焦油综合利用等工艺技术和产品开发,向煤制甲醇、煤制烯烃、煤制芳烃、煤制气、煤制乙二醇等领域拓展延伸。推广煤焦油提取苯、甲苯、二甲苯、腐殖酸、酚、萘、蒽等高附加值化学品技术,提高焦化副产品附加值,促进产业效益整体提升。(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科技局,太阳山开发区、盐池工业园区、同心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大力发展新型材料产业。依托太阳山开发区、青铜峡工业园区、盐池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支持引导青铝集团、太阳镁业延伸产业链条,发展高性能铝镁合金铸锻件精深加工。依托和兴碳基、青鑫碳素、宁疆疆泰、亿洁炭业等企业,发展纳米级碳化硅粉、电极糊、阴极产品、活性炭等功能材料,加快推动炭基、新型建筑材料、新型碳素等领域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研发推广应用,提高产品附加值,拓展炭素新材料应用领域。培育发展前沿新材料,力争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天然气提氦、光伏材料等前沿新材料产业方面取得突破。(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科技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大力发展绿色食品产业。大力推动高端乳制品、名优葡萄酒、优质牛羊肉、特色调味品、粮油和营养保健品加工业高端化、品牌化发展。高端乳制品依托利通区、金积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大力发展低温乳、发酵乳、婴幼儿(老年)配方粉、蛋白粉、奶油、酸奶粉、奶酪等高附加值的乳制品,加快发展超高温灭菌乳、酸乳、巴氏杀菌乳等高技术含量的乳制品,鼓励发展功能性液态奶、奶精、骨蛋白钙肽等高营养价值的乳制品。名优葡萄酒坚持工厂酒与酒庄酒协同发展,充分发挥贺兰山东麓产区优势,加强青铜峡优质干红基地及红寺堡、同心优质干白基地建设,重点发展具有鲜明地域属性的干红、干白、桃红、冰葡萄酒,推出低成本、绿色化佐餐系列酒。推广“贺兰山葡萄酒”,打响红寺堡“中国葡萄酒第一镇”品牌。牛羊肉精深加工依托盐池县、同心县、红寺堡区等重点区域,提升牛羊肉精深加工能力,引进现代冷鲜加工工艺、设备,提高分级加工、分割包装和熟食产品比重,提高产品附加值。不断打响“中国滩羊之乡”品牌影响力。特色调味品依托利通区、金积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不断做强存量、做大增量,持续完善调味品产品种类,促进调味品产业向多元化、高附加值方向发展。粮油和营养保健品依托金积工业园区、青铜峡工业园区嘉宝片区和同心县等区域,推动发展富硒大米、面粉、玉米胚芽油、亚麻籽、黄花菜、小杂粮等特色富硒农产品加工产业,支持企业进行改造提升,不断提升品牌知名度,持续塑造“中国塞上硒都”影响力,打造“中国亚麻籽油之乡”。加快推进枸杞氨基酸营养食品、鹿胎素、亚麻籽膳食纤维素等高端健康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科技局、农业农村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大力发展电子信息产业。扩展数字产业集群规模,支持吴忠聚创大数据有限公司向区内外提供高性价比的云存储、云计算、大数据处理等服务。优先发展3大领域,加强区域协作,推动智能终端、云计算和大数据、工业互联网领域向中高端迈进。重点支持4个领域,集中力量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加强本地化配套和应用推广,推动电子仪器仪表、智能执行系统(MEMS)、软件、新一代通信网络与5G等领域提升发展水平。以存量提升、增量突破和转型升级为主线,以融合应用项目为突破口,紧盯骨干企业,不断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科技局、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大力发展装备制造产业。依托金积工业园区、青铜峡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围绕高端控制阀、精密铸锻件、专用精密轴承、智能农机装备、新能源装备等五大领域,鼓励吴忠仪表、汇高科技、黄河电焊机、奇立城机械、塞上阳光太阳能、新大众机械、智源农业机械、运达风电等重点企业做大做强,围绕重点产业链、重点产业集群,引进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围绕大企业上下游配套需求,培育一批经济效益好、带动作用强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大力支持企业实施智能化、数字化改造,加快实施行业对标、装备升级提升。(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科技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金积工业园区、青铜峡工业园区管委会,利通区、青铜峡市人民政府)
(二)优化产能结构,去除无效产能。
时间节点:2021年,落后产能基本退出,“僵尸企业”完成出清。到2023年,落后产能完全退出。
实施重点:
1.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综合运用环保、能耗、安全、质量等法规标准,严格执行差别电价,倒逼落后产能退出,持续淘汰低端低效设备。支持高耗能企业联合重组、上大压小。加大奖补力度,鼓励铁合金、活性炭等行业低端低效产能主动退出。化解煤炭、煤电行业过剩产能,查处“地条钢”违法违规生产行为,推动产能结构调整。(安全环保科)(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推动“僵尸企业”市场出清。严格落实《关于深化“僵尸企业”处置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有关财政、税务、金融、土地、人员安置、债务处置方式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对情况简单、救治无望的“僵尸企业”,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和企业注销;对仍有发展前景和一定发展资源的“僵尸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管理提升、技术创新等方式支持引导企业转型发展;对情况复杂、符合依法破产条件的“僵尸企业”,推动破产重整或清算退出。(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国资委、发改委、审批服务管理局、中级人民法院,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优化产品结构,增强产品竞争力。
时间节点:到2023年,每年培育1个以上自治区新产品,打造1个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质量过硬、美誉度高的“宁夏精品”。
实施重点:
1.培育单项冠军企业(产品)。以提高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引导企业长期专注于细分产品市场深耕细作,持续创新生产技术和工艺水平,抢占市场份额。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实现生产专业化、管理精细化、产品特色化、商业模式新型化,打造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持续开展制造业领先示范企业(产品)认定工作,在装备制造、精细化工、等领域争创自治区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创建“三品”示范企业。在轻工、食品、纺织等消费品行业大力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行动。支持企业深度挖掘用户需求,适应和引领消费升级趋势,积极开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丰富和细化消费品种类。引导企业深入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管理体系,树立质量管理标杆企业。鼓励企业制定品牌发展战略,提升产品附加值和软实力,支持行业协会指导企业开展品牌创建、培育、宣传活动,鼓励优势品牌企业开展交流合作,提高品牌产品知名度。(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工信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优化投资结构,扩大有效投资。
时间节点:瞄准产业链短板、断点,每年引进2个投资5亿元以上的重大产业项目,滚动实施重点工业项目70个。到2023年,全市工业投资结构更加优化,制造业占工业投资比重提高到65%以上。
实施重点:
1.加大新动能培育投资。聚焦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加大百亿级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投入,优先支持清洁能源、现代煤化工、新型材料、绿色食品、电子信息、精细化工等优势产业加大软投入、高新技术产业投入力度,持续提高创新投入比例。优化投资评价体系,着重考核高技术制造业投资、民间投资等情况,提高对经济增长有实质拉动作用的有效投资比重。(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推进重点项目建设。针对产业链关键环节,每年组织实施延链强链、改造提升、节能环保、服务型制造等自治区“三个100”重点工业项目。市本级重点推动投资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重点项目,各县(市、区)重点推动其他项目。按照谋划一批、推进一批、建成一批、储备一批的思路,建立动态项目库,分步实施、梯次推进。(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提高开发区投资强度。支持各工业园区加大主导产业投资力度,推动资源要素向优质高效投资流动,提高项目亩均投资强度、亩均投入产出比。围绕产业链发展方向,加大全产业链招商引资力度,着力“招大引强”,推动产业链纵向延伸,投资领域横向拓展。依托各工业园区集聚上下游企业,增强产业配套能力,推动产业向集约化集群化发展。鼓励拓宽投融资渠道,积极引入第三方公司,采取托管模式建设标准化厂房和配套公共设施,负责园区开发建设、招商引资、投资运营等,为入驻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专业化服务。(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策支持指导。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加强对结构改造的政策引导和协调服务,衔接财税、投资、信贷等政策措施倾斜支持结构改造,合理规划资源开发规模,促进资源能源优先向优势特色产业配置。深化工业园区改革,在管理运营、工业项目用地、资源配置、企业融资、财政税收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为结构改造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全面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加快落后产能淘汰步伐,严格落实节能减排、淘汰落后属地责任,强化环保、能耗和电价、水价等制约手段。探索企业兼并重组的有效途径,妥善解决人员安置、资产划转、债务核定与处置、财税利益分配等关键问题。
(三)强化项目管理服务。完善区、市、县三级联动推进重点工业项目工作机制,实施定期调度监测和跟踪服务,对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大项目,采取市级领导和经济部门定点包抓,开展“一对一”“点对点”服务。县(市、区)制造业投资完成情况纳入年度效能考核。
附件3
推动工业绿色改造三年行动计划
(2021-2023年)
一、工作目标
坚决践行新发展理念,坚定走绿色、可持续发展之路,守好改善生态环境的生命线。以工业能效水效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攻坚、绿色制造典型示范为重点,加快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工艺、装备推广应用,着力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和综合利用,持续推动传统产业能效对标提升,建立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促进全区工业绿色制造水平整体提升,资源能源使用效率明显提高。到2023年,规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4%,单位增加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50%,累计创建11家绿色工厂、2个绿色园区。
二、重点任务
(一)不断提升工业能效水平。
时间节点:每年实施5个重点节能节水环保改造项目,对6家重点用能企业进行节能诊断。到2023年,累计实施15个重点节能节水环保改造项目,对25家重点用能企业进行节能诊断。
实施重点:
1.实施一批重大绿色改造项目。加大重点节能降耗改造项目投资力度,采用先进适用节能低碳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重点支持冶金、化工、电力、煤化工等高耗能行业建成一批节能降耗改造升级示范项目。到2023年,累计实施15个重点绿色改造项目。(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开展传统产业能效对标提升。组织实施工业企业能效“领跑者”和能效水平对标达标行动,对重点用能企业进行节能诊断,推广应用先进节能技术、工艺、装备,树立行业标杆,发挥先进企业引领示范作用,提升工业能效水平。到2023年,对20家重点用能企业进行节能诊断。(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严格执行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铁合金、电石等高耗能项目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新上高耗能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能效达到行业先进水平。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未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的项目,不得擅自开工建设或擅自投入生产。(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稳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
时间节点:每年新型墙体材料、筑路利用工业固废量和粉煤灰外运量分别新增8万吨、8万吨和5万吨以上。2021年,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45%。到2023年,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50%,累计创建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10家。
实施重点:
1.强化产废企业管控。落实产生固废企业综合利用主体责任,煤炭开采、火电、煤化工等重点产废企业要落实环评报告及批复中的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措施,未落实的企业,有关部门要督促整改;新建年产固废5000吨以上工业项目,未明确固废综合利用措施或综合利用率低于80%的,不予环评批复。探索建立火电发电计划小时数与企业固废综合利用率挂钩的电力绿色调度制度,鼓励实施固废处置梯级收费政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加快推进工业固废规模化综合利用。落实大宗固废用于建筑材料、道路建设、农业等领域。全面使用大掺量煤矸石、粉煤灰、脱硫石膏、冶炼渣新型墙体材料,严格落实“限粘禁实”政策;大力推广粉煤灰用于桥涵台背回填、路面垫层等技术;探索推广粉煤灰用于农业大棚墙体、土壤改良等技术;鼓励煤矸石井下充填、土地复垦及矸石山生态环境恢复,加快推进工业固废规模化利用。支持开展粉煤灰外运,落实自治区固废综合利用企业(含外运)奖补政策。每年新型墙体材料、筑路利用工业固废量和粉煤灰外运量分别新增8万吨、8万吨和5万吨以上。到2023年,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50%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发改委、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国资委,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开展精准招商引资,支持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创建。加大固废综合利用项目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国内外高水平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实施一批粉煤灰、脱硫石膏、煤矸石、工业废渣等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进一步提高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研究,通过与高校及科研院所合作,加快科技研发及成果推广应用。培育和扶持一批技术先进、利废能力强、具有行业带动作用的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到2023年,累计创建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10家。(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科技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实施工业节水增效。
时间节点:规上工业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年均下降2%,2021年,规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7%以上。到2023年,规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9%以上,累计创建节水型企业7家。
实施重点:
1.强化工业生产用水管理。大力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落实《宁夏工业主要产品取水定额》标准,强化用水定额管理,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设备,实施节水改造,提高用水效率。重点取用水工业企业应建立水量在线采集、实时监测系统,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用水审计及水效对标。规上工业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年均下降2%。(责任单位:市工信局、水务局、发改委,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推动高耗水行业节水增效。实施节水管理和改造升级,采用差别水价、树立节水标杆等措施,促进高耗水企业加强废水深度处理和达标再利用。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控制高耗水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推进高耗水企业向水资源条件允许的工业园区集中。对采用列入淘汰目录工艺、技术和装备的项目,不予批准取水许可;未按期淘汰的,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要依法严格查处。到2023年,规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9%以上,累计创建节水型企业7家。(责任单位:市工信局、水务局、发改委,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提高工业水循环利用率。积极引导企业采用高效安全、可靠的水处理技术工艺,不断降低单位产品取水量。加强废水综合处理,加大资源化利用,减少水循环系统的排放量。鼓励工业园区采取统一供水、集中治理废水的方式,加强专业化运营,实现水资源梯级优化利用。(责任单位:市工信局、水务局、发改委,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创建绿色制造典型示范。
时间节点:2021年,累计创建绿色工厂9家,开发推广工业绿色产品2种。到2023年,累计创建绿色工厂11家,开发推广工业绿色产品3种,建设绿色园区2个。
实施重点:
1.开发绿色产品。按照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理念,鼓励企业推行绿色设计,大力开发绿色产品,优先在机械、新材料、轻工、纺织、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开发无害化、节能、环保、高可靠性的绿色产品。到2023年,开发推广工业绿色产品3种。(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创建绿色工厂。通过采用绿色建筑技术建设厂房,合理布局厂区内能量流、物质流路径,采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工艺和高效末端治理装备,推动用能结构优化,实现企业绿色发展。在化工、冶金、建材、纺织、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开展绿色工厂创建。到2023年,累计创建绿色工厂11家。(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建设绿色园区。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提升工程,完善集中供汽、供热、供水、污水处理回用、固危废处置和利用等配套设施,着力推动园区绿色化、循环化改造,实现集中供热供气、废水集中治理、能源资源梯级优化利用和固废综合利用。到2023年,累计建设绿色园区2个。(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持续推进工业污染防治。
时间节点:2021年,持续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到2023年,基本实现煤炭、化工、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覆盖,全市各类工业污染源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实施重点:
1.深入推进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开展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实施燃煤锅炉环保升级改造。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整治,依据相关规范要求,建设污染治理设施。(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发改委、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对污染物排放超过排放标准或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加大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和清洁化改造力度,推广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持续提升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到2023年,基本实现煤炭、化工、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覆盖,全市各类工业污染源实现稳定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发改委、工信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直各部门要深入落实节能、节水、综合利用等工作责任制,统筹协调处理工业绿色改造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制定推进措施、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要素保障,加强工作推进和调度,确保工业绿色改造各项任务目标、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县(市、区)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是工业绿色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强化工作措施,认真组织落实。
(二)落实财税政策支持。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落实自治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对绿色改造项目予以支持,自治区政府投资基金积极对绿色制造企业予以支持。落实固废综合利用奖补和税收优惠等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开展金融创新,发放绿色信贷。
(三)强化监督考核。严格落实节能、节水、降碳目标责任制,加强目标考核,对未完成上年度能耗“双控”目标的地区,实行高耗能项目缓批限批。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节能措施落实。持续做好水泥、电解铝等行业节能执法监察,严格落实产品单耗限额标准,执行阶梯电价、差别电价和超计划(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等差别化价格政策。
(四)强化宣传引导。举办节能宣传周、节水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等活动,利用各类媒体对绿色制造典型案例和模式进行专题报道,宣传绿色制造政策、展示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成果、推广绿色产品、倡导绿色消费,为绿色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4
推动工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
(2021-2023年)
一、工作目标
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创新为动力,通过实施重点项目带动、行业对标、新产品开发、关键技术攻关、创新载体培育等行动,支持企业加速提升装备水平,优化工艺流程,加大产业建链、延链、补链、强链力度,扩大产业集聚效应,推动工业迈向产业链高端、价值链顶端、技术链尖端。到2023年,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完成一轮高水平技术改造,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年均增长1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活动的企业占比达到30%以上。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投资的比重提高到30%以上。工业创新能力明显提升,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逐步构建创新驱动、高端引领、特色鲜明的产业体系。
2021年,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长10%,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投资的比重达到2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活动的企业占比达到28%以上。2023年,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长10%以上,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投资的比重达到3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活动的企业占比达到30%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重点项目引领行动。
时间节点:每年滚动实施30个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工业投资稳步回升,技术改造投资年均增长10%以上。到2023年,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完成一轮高水平技术改造。
实施重点:严格按照《自治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指南》,进一步明确装备制造、化工、冶金、建材、绿色食品、医药、现代纺织等行业领域的技术改造重点和方向。建立重点技改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发挥技改贴息和综合奖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重点推动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各县(市、区)重点推动其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对标提升行动。
时间节点:到2023年树立20家以上达到自治区领先水平的行业标杆企业。
实施重点:推动对标工作向更高水平更深层次展开。贯彻落实自治区新修订的《自治区对标奖励管理办法》,围绕全市确定的十大重点特色产业,推动对标工作由普遍覆盖向重点深化转变,组织开展对标能力提升示范工程,引导绿色食品、装备制造、现代纺织、新型材料、电子信息、清洁能源、现代煤化工等领域企业找准对标对象、对标要素和对标方法,争取每年新增自治区对标工作标杆奖获奖企业2家,并给予奖励,示范带动更多企业在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上取得突破,不断提升全要素生产率。(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科技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创新能力提升行动。
时间节点:2021年全市培育高新技术企业1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20家,培育自治区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试点2家、企业技术中心1家。到2023年,累计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达到4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60家以上,累计培育国家和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达到17个以上,累计培育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累计培育各类国家和自治区级科技创新平台达到12以上个。
实施重点:梯次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在绿色食品、装备制造、现代纺织、新材料、电子信息、新能源、现代煤化工等领域,每年培育1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自主知识产权、引领行业发展的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支持企业建立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和产业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鼓励行业骨干企业牵头成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与国内外一流科研院所、知名院校合作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围绕产业发展重点,在各工业园区布局建设若干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为重点产业领域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质量可靠性试验验证、标准验证与检测、计量检测、认证认可关键技术、产业信息、知识产权等基础支撑和公共服务。支持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上下游单位,组建优势互补、成果共享的制造业创新中心,每年培育1家自治区级制造业领先示范企业(产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改委、工信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关键技术攻关行动。
时间节点:攻克一批先进基础工艺、基础零部件和关键基础材料“卡脖子”技术,开发一批具有标志性、带动性强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每年实施重大科技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项目1-2项,到2023年争取2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关键零部件列入自治区目录,一批产业创新短板和难点得到突破,并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实施重点:聚焦绿色食品、装备制造、现代纺织、新材料、电子信息、清洁能源、现代煤化工等重点产业领域,每年实施1-2项重大科技研发项目和关键共性技术揭榜攻关项目。鼓励企业、科研机构等单位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重点在高端装备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加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提升我市装备制造业整体水平和企业核心竞争力。鼓励企业承担国家工业强基工程。(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信局,吴忠银保监分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行业标准提升行动。
时间节点:到2023年,在重点领域打造1个具有全区影响力的标准化试点示范区(项目)。
实施重点:围绕制造业基础、智能制造、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新兴产业、制造安全与服务、绿色制造、现代煤化工七个方面,构建系统协调、需求导向、创新引领的先进制造业标准体系,提升企业产业标准化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建立吴忠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制定铸造3D打印设备、焊接机器人具有智能化要素产品的团体标准。鼓励企业加快新产品开发和推广应用,争创中国工业大奖、中国质量奖、国家级质量标杆、自治区政府质量奖。(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工信局、科技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服务型制造转型行动。
时间节点:2021年培育和认定国家、自治区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工业设计中心)2个。到2023年,累计培育和认定国家、自治区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工业设计中心)5个。
实施重点:推动创新设计发展,鼓励、引导企业加大对设计的投入和应用,重点强化创新设计对绿色食品、现代纺织、高端装备等重点行业的服务支撑,鼓励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建设创新设计公共服务平台,支持设计领域共性关键技术研发。鼓励引导工业企业以价值链延伸与再造为重点,从提供产品向总集成总承包服务转变,增强咨询设计、项目承接等系统解决能力,面向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承揽设备成套、工程总承包(EPC)和交钥匙工程。鼓励行业龙头企业提高供应链管理水平,中小制造企业建立战略联盟,推动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第三方物流、金融等各环节有机融合,推广集中采购、供应商管理库存(VMI)、精益供应链等模式和服务,提高供应链的市场响应效率和产品服务质量稳定性。(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市场监管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优惠政策落实。认真贯彻执行进口设备免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高新技术企业、工业强基等政策。落实自治区推动企业技术改造的各项政策,确保“要素跟着项目走”,协调解决重点项目用水、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问题。落实好自治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引导作用,主要通过财政贴息等方式,有力撬动企业扩大投资,加大技术改造力度。
(二)鼓励“零增地”技术改造。鼓励企业实施“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严格执行自治区工信、发改、住建、环保、应急等领域“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目录清单,对清单以外的技术改造项目不再审批,实行承诺制。鼓励土地使用者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通过厂房加层、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现有工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三)强化技术改造服务指导。加强政务公开,建立健全技术改造工作管理和服务各项制度,优化办事流程,加快办理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相关审批手续,为技术改造项目实施提供优质服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各类中介机构在技术改造中的作用,支持引导信息服务、评估咨询、招投标、融资担保等相关业务机构积极为技术改造工作服务。
附件5
推动工业智能改造三年行动计划
(2021-2023年)
一、工作目标
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着力提升产业发展水平,以工业提质、增效、降本为主攻方向,以构建新型制造体系为目标,以发展工业互联网推进工业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主线,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坚持示范引领、点面结合、系统推进的工作路径,推进新旧动能转换,赋能工业转型升级。到2023年,工业重点领域基本实现数字化,构建智能制造为主流、工业互联网广泛覆盖的发展格局,智能制造由点状突破向整体提升转变。
智能制造水平逐步提升。到2023年,全市规上制造业企业实现数字化诊断、改造全覆盖,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到65%以上、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70%以上。
智能制造产业规模不断壮大。研发和突破一批智能制造关键装备、技术,以高端控制阀、工业机器人、智能仪器仪表等为代表的智能装备产业规模突破40亿元。
工业互联网广泛应用。到2023年,建成1个以上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实现百家企业上云、千台设备联网,培育推广100个工业APP。
2021年,累计建成5G基站1000座,培育智能工厂1家、数字化车间2个;力争建成1个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150家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培育使用50个工业APP。到2023年,累计建成5G基站2000座,累计培育智能工厂12家、数字化车间17个;力争建成1个以上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覆盖面和应用程度不断加深,在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推动200家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培育使用100个工业APP。
二、重点任务
(一)基础能力提升行动。
时间节点:2021年,累计建成5G基站1000座,在重点区域开展5G商用,完成3个企业内网改造,建立完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编码规则。2023年,累计建成5G基站2000座,实现重点工业园区5G网络连续覆盖,5G示范应用场景超过5个,完成10个企业内网改造,标识解析编码数量超过200万。
实施重点:
1.加快外网建设。推动基础电信企业加快工业互联网外网建设,实现光纤网、移动通信网和窄带物联网(NB—IOT)、等技术在全区工业园区的全覆盖。加大IPV6在工业互联网中的应用,推进5G网络规模组网,加快5G技术与智能控制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工信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加强内网建设。鼓励工业企业升级改造工业互联网内网,推进企业内部网络IP化、无线化、扁平化、柔性化等内网改造。加快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制定标识解析编码规则。深化移动物联网在生产制造、仓储物流、智慧园区等领域应用,推动设备联网数据采集。争取自治区项目资金对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基于5G等新型网络技术的企业内网改造升级项目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委网信办,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智能改造梯次推进行动。
时间节点:每年推动10家企业规模化应用智能设备(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等),培育1家智能工厂、2个数字化车间。
实施重点:
1.推进“机器换人”和生产线智能改造。围绕装备、化工、食品等重点行业,在生产流程复杂、劳动强度大、安全风险高的行业推动智能装备改造,实现“点”上突破。促进关键生产环节工艺数据自动采集和生产线全流程数字化,实现“线”上链接。(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推进智能工厂、车间改造。优化工艺流程,促进生产计划排产、加工装配、检验、检测等各生产环节的智能协作与联动,实现“块”上融合。推进智能车间建设,综合运用制造执行(MES)、企业资源计划(ERP)、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PLM)等技术,打造数据驱动的智能工厂,实现“面”上协同。对自治区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行动。
时间节点:每年推动建设1个以上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
实施重点:
1.建设企业级和行业级平台。支持重点企业与第三方合作,建设符合企业发展需求,解决企业实际问题的企业级平台。针对行业工业互联网应用的共性问题,采用“揭榜挂帅”等方式,建设一批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科技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建设跨行业跨领域平台。构建以平台为核心的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支持制造企业、电信运营企业、信息技术企业跨界合作,培育引进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对建成投入使用并取得一定效果的工业互联网平台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科技局,市委网信办,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企业用云用平台推广行动。
时间节点:2021年,力争上云工业企业突破150家,在重点行业、关键共性环节和应用场景培育工业APP,培育使用50个工业APP。2023年,推动200家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培育使用100个工业APP。
实施重点:
1.推动企业上云上平台。基础设施上云方面,重点推动计算、存储、网络、安全防护等资源上云,提高数据存储的经济性、安全性和可靠性。业务系统上云方面,重点推动协同办公、经营管理、研发设计等业务上云,提高企业协同能力、运营管理水平和研发设计效率。设备产品上云方面,重点推动高耗能、高风险隐患、通用性强、优化价值潜力高的设备和产品上云,开展设备产品在线监测、故障预测和远程维护等服务。(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加快工业APP开发应用。发挥软件赋能、赋智作用,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关键共性环节和应用场景,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业APP,推动制造技术、管理能力开放共享,提升企业生产效率、管理水平、能源及安全生产管控能力。对我市企业主导研发,被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自治区发布推广的优秀工业APP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科技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行动。
时间节点:每年开展200家规上工业企业智能改造诊断服务。
实施重点:
1.开展诊断服务。组织区内外优质平台服务商和自治区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开展工业互联网诊断评估,提供工业互联网建设“一对一”入户诊断报告和智能改造方案。(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促进企业间平台资源开放共享。支持大型企业立足中小企业共性需求,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搭建资源和能力共享平台,在重点领域实现设备共享、产能对接、生产协同。鼓励数字化服务商向中小企业和创业团队开放平台接口、数据、计算能力等数字化资源,赋能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对列入自治区工业企业上云资源服务池的服务商,按其服务区内工业企业数量和质量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技术载体引育行动。
时间节点:2021年,引入和培育国内领先的各类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服务商2家,2023年达到5家,培育具有行业影响力的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1家以上。
实施重点:
1.构建服务资源池。围绕智能改造需求,面向不同行业,征集一批技术实力雄厚、服务能力优秀、具有丰富实践案例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商、工业互联网解决方案服务商、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等,构建我市工业互联网服务资源池,为企业智能改造提供支撑。(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促进服务资源整合。支持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开展区内外资源整合。支持骨干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核心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攻关,形成智能制造行业整体解决方案。对优秀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智能装备产业升级行动。
时间节点:力争每年培育1个以上具有行业先进水平的高端智能装备产品、1个以上自治区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
实施重点:
1.提升成套智能装备水平。重点在工业机器人、农机制造、焊接制造等领域,利用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生产成套智能装备。(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科技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加强设备智能改造。重点在智能仪器仪表、高档数控机床、智能输配电设备等领域开展嵌入式软件、工业传感器、边缘计算等技术改造,突破行业装备短板,构建具有行业特色的智能改造装备体系。鼓励依托产业优势,发展特色智能装备。开展首台(套)重大装备研制,提高质量和可靠性,实现工程应用和产业化。对达到国内或行业先进水平的高端智能装备产品争取自治区项目资金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科技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智能制造新业态培育行动。
时间节点:每年推动2个以上利用工业互联网开展网络化协同、服务化转型、个性化定制等新业态项目。
实施重点:
推动网络化协同,在光伏制造、仪器仪表、高端铸造等领域,打造基于工业互联网的协同化制造产业链。推动服务化转型,在机械制造、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等领域,鼓励企业发展在线咨询、远程运维、故障实时诊断、产品溯源等创新服务模式。推动个性化定制,在服装、纺织、建材、冶金等行业,培育开发小批量、个性化定制的柔性生产模式,对认定的试点示范项目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九)网络安全保障行动。
时间节点:每年面向市、县两级行政人员及企业相关负责人员,开展工控系统安全线上线下培训100人次以上,力争申报自治区工信厅工业互联网安全试点示范项目1个以上。
实施重点:
1.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企业网络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安全防护能力。建立全市工业控制系统安全应急专家组,为工控安全应急管理提供技术咨询和决策支持。推动等级保护、自主密码、工业互联网安全产品和服务推广应用,提升整体安全保障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公安局,市委网信办,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加强试点示范。开展工业互联网安全试点示范,培育重点行业示范企业,对建成并投入使用的网络安全信息系统集成平台、应用项目和购买网络安全类保险产品等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公安局、财政局,市委网信办,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强化市、县两级主体责任,加大对智能改造支持力度。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对智能改造企业给予低息贷款,鼓励金融机构提供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贷款、融资租赁、质押担保等金融产品和服务。技术创新相关政策向智能制造倾斜,完善智能制造新产品研发推广、首台(套)装备等政策,加大对我市首次自主研发生产的成套智能改造装备或核心产品推广使用的支持力度。
(二)强化人才支撑。充分利用各类人才激励政策,加大智能制造系统集成、工业控制及自动化、工业互联网等关键领域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紧密结合智能制造技术、工艺和工业互联网人才需求,支持高校、职业院校开设智能制造相关专业,培养一批专业技术和应用型人才。大力培养数字经济人才,加大对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家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培训力度。强化企业信息化“一把手”责任意识,推动在规上工业企业中建立首席信息官(CIO)制度。
(三)突出项目示范带动。根据企业所属行业、规模和信息化水平,梯次培育综合水平高、改造效果显著、示范带动作用强的标杆项目,引领相关企业开展智能改造。建立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重点项目库,分类施策推进项目实施。完善重点项目管理服务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间表、路线图,加强项目监测和跟踪服务,建立全过程服务链条,确保项目如期落地建成、投产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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