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吴忠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吴忠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实 施 方 案
为巩固我市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全面提升教育质量,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0〕44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宁教督导〔2017〕24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全市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着力缩小义务教育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际之间的差距,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资源需求和不均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保障适龄学生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整体提高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水平和教育质量。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底,盐池县完成县级自评、市级复核、区级评估任务,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到2025年底,利通区、青铜峡市完成县级自评、市级复核、区级评估任务,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盐池县通过国家审核认定。到2028年底,红寺堡区、同心县完成县级自评、市级复核、区级评估任务,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利通区、青铜峡市通过国家审核认定。到2030年底,红寺堡区、同心县通过国家审核认定,全市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进入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县、区)行列。
三、评估认定对象及基本条件
评估对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的对象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主要包括小学(含教学点)、一贯制学校、初级中学、完全中学、特殊教育学校。
评估条件: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认定三年以上,基本均衡发展认定后年度监测持续保持较高水平的县(市、区)。
四、工作任务
(一)科学规划,制定推进方案。
各县(市、区)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的总体要求,对照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相关要求,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重新审视本县(市、区)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结合区、市两级下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研究制定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并于2021年1月15日底前报吴忠市教育局和自治区教育厅备案。
(二)健全机制,加强资源配置。
1.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增强师资保障水平。强化区域统筹,建立科学、动态的用人机制,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确保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2人和5.3人以上;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0.9人以上。
2.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建立学校教学设施设备标准化配备及定期更新机制,满足教育教学的需求。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和5.8平方米以上;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和10.2平方米以上;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000元和2500元以上;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和2.4间以上。
(三)加大投入,强化政府保障。
3.科学规划学校布局,有序增加学位供给。按照新型城镇化发展、常住人口规模、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科学规划“十四五”中小学校布局规划,落实新建小区配套建设学校制度,有序扩大城镇学校学位供给,逐步化解“大校额”,严格按照标准班额办学。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
4.健全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教育投入。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要建立义务教育保障长效机制,确保义务教育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列,严格落实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义务教育的比例不低于65%,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全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
5.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大教师轮岗交流。推进“县管校聘”改革,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进一步加大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力度,教师交流不得低于专任教师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专任教师持证上岗,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要达到100%。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教师培训经费专列,学校教师培训经费不得低于年度公用经费总额的5%,要切实加强教师培训工作,确保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确保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加强体育、艺术(美术、音乐)等薄弱学科专任教师配备力度,不断提升教师专业素养。
6.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大力推进教育公平。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就近、划片、免试招生政策,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县域内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推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保障适龄留守儿童按时入学;落实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两为主”政策,保障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待遇,全县(市、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实施特殊教育行动计划,办好特殊教育学校,提高随班就读、送教上门服务质量,确保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
(四)深化改革,全面提升教育质量。
7.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升义务教育发展水平。确保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率控制在国家和自治区规定指标范畴之内,控辍保学工作常态化。不断补齐短板,提升整体教育教学质量,继续稳固脱贫攻坚成果,小学六年巩固率达到97%,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
8.推进“互联网+教育”,加快教育信息化发展。围绕加快教育现代化和建设教育强国新征程,积极推进“互联网+教育”工作。以“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为契机,构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教学环境,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新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开展“互联网+”条件下的科学管理、教育教学、教学研究等工作,推进在线互动课堂常态化应用,加强空中课堂、名师课堂及网络工作室应用实践工作,依托校际联盟、发展共同体、合作体等平台,推进优质教育资源普惠共享发展,逐步提升薄弱学校办学效益。深化“互联网+”创新素养教育综合改革,开展线上线下融合式互动教学。
9.强化学校管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铸魂育人,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师生头脑,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重视校园文化建设,以育人为宗旨,格调高雅、环境优美的育人氛围,达到以情感人,以景育人的实效,学校德育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要达到良好以上。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课程开齐开足,教学秩序规范,学生无过重课业负担;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定期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推动足球、篮球等体育项目进校园,保证中小学生在校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加强劳动教育,拓宽劳动教育渠道、方法和评价机制,加强道德与法治教育,提升学生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能力,推进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农村学校艺术教育试验县建设。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五)办优质教育,提升社会认可度。
10.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升义务办学水平。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推进城乡集团化办学,组建教育联盟、大学区,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实施集团化办学行动计划,通过强校带弱校、名校办分校、名校托新校组建教育联盟、教育发展共同体、教育发展合作体。加快推进优质教育资源提质扩面,按照“整体规划、先易后难、梯次推进、纵向发展”的原则,加大优质教育资源纵向联合,实现优质教育资源跨地区、跨县域的深度融合。探索城市学校与乡村学校联盟办学机制,探索实行“大学区”制,逐步实现乡村学校对口支援帮扶全覆盖。发挥我市优质学校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推进利青教育同城化发展、融入银川都市圈、结对帮扶等工作,建立与区内外、国外优质学校人文交流、合作发展机制,加大教师帮扶交流力度,定期开展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创新性的教育教学活动,加大校际之间的融合交流,逐步提升薄弱学校的办学效益。
11.落实教育公平政策,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创新素养教育,全面深化教育机制体制改革,着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确保社会认可达到85%以上。
五、工作要求
(一)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切实加强吴忠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组织领导,成立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负责全面统筹协调工作,确保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教育局,负责统筹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市委编办、发改、教育、财政、人社、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各尽其责,通力合作,协同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要把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依法履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扎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
(二)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立足教育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科学规划,统一部署,分步实施,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各县(市、区)要进行全面自评,对照建设标准找准问题短板,实行一校一台账,一校一方案,逐步解决生均面积不足、“大班额”、教师结构性缺编等弱项指标任务。坚持“成熟一个、申报一个、认定一个、保证质量、社会认可”原则,按照县级自评、市级复核、自治区督导评估、国家审核认定的程序组织实施。
(三)深入推进,注重实效。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将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重点事项、建设项目情况、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能职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县(市、区)要建立监测、督导、视导、奖励及问责机制,以视导为抓手,继续开展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认真开展查损补失、查漏补缺、查短补齐、查弱补强工作,指导学校及时整改落实,重点推进各学校内涵发展。建立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奖励机制,加强常态化监测,强化过程性督导,纳入市政府绩效考评,对通过国家评估认定并获得“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称号,在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工作中,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不力、管理不力、落实不力的县(市、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附件:吴忠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吴忠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徐 勇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 洪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守军 市教育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利通区人民政府、红寺堡区人民政府、青铜峡市人民政府、盐池县人民政府、同心县人民政府。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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