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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吴政办发〔2020〕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工(农)业园区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区属驻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4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宁政办发202051号),结合实际,现将我市2021年部分节假日放假调休日期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211月1日3日放假,共3天。

二、春节:211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7天。27日(星期日)、2月20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

四、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5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六)上班。

五、开斋节:513日至14日放假。

六、端午节:6月12日至14日放假,共3天。

七、古尔邦节:7月19日至20日放假。

八、中秋节:9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六)上班。

国庆节10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10月9日(星期)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22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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