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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吴政办发〔2020〕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工(农)业园区管委会,市直、区属驻吴有关单位:

《吴忠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吴忠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中央、自治区科学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工作部署要求,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发〔2019〕58号)、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宁自然资发〔2019〕374号)和《关于印发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宁自然资函〔2020〕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指导部署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全区国土空间规划》为统领,以空间规划(多规合一)试点成果为基础,推进各级各类规划协同编制,建立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提升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构建全市统一科学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形成与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的一张蓝图,推动城市发展。

二、总体要求

本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基期年为2020年,目标年为2035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远期可展望至2050年;规划编制范围为吴忠市,市级规划以利通区和青铜峡市为范围,其他各县及红寺堡区为其行政区全域,规划编制内容涵盖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内容。各县(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要和自治区、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自上而下、上下联动、压茬进行,吴忠市加强市域层面统筹协调。依据国务院发布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

三、工作任务

(一)夯实规划编制基础。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为现状底数和底图基础,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全面收集人口、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环境、交通、水利、测绘、地质、灾害、自然资源、基础设施、城乡建设等各类规划编制所需的现状和规划数据资料,收集和应用各类社会化大数据,对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形成完善的规划编制基础数据,形成现状一张“底图”。

(二)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按照全区统一的评估指标体系,全面摸清我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科学评估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和现行各类空间性规划实施情况,找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中应当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科学评判战略实施、发展趋势、气候变化等重要因素对国土空间的影响,深入分析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粮食安全、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厘清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中应当着重处理的潜在风险,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完成《吴忠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报告》。

(三)着力深化“双评价”结果。充分利用自治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结果,开展“双评价”深化分析和综合研判工作,准确识别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限制因素和国土空间开发潜力,确定生态、农业、城镇等不同开发保护利用方式的适宜程度,厘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思路,围绕空间格局优化、控制线划定、目标指标分解、重大工程安排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完成《吴忠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报告》。

(四)深入开展专题研究。根据评估评价确定的重点问题和重大风险,结合我市实际和规划编制需求,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专题研究、市域国土空间保护与开发格局专题研究、县域村庄布局专题研究,有选择的开展城镇化与人口变化趋势、水资源合理利用与配置、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产业发展与布局、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保障、城乡融合发展、土地和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整治和生态修复、全域旅游与发展、历史文化保护、规划运行保障等专题研究,全面服务和支撑规划编制工作。

(五)科学确定目标战略。全面贯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及自治区重大战略,严格落实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紧密衔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评估评价和专题研究成果,综合确定我市发展定位,明确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指标,提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

(六)优化国土空间格局。落实全区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成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统一要求科学划定我市城镇开发边界,做到“三线”不交叉不重叠不冲突。根据规划目标战略,明确生态保护格局、农业发展格局、城乡建设格局,确定市域城镇体系和县域镇村体系。划分全域规划分区,明确分区管控目标、政策导向和准入规则。

(七)统筹全域要素布局。基于国土空间格局,优先布局生态、耕地、历史文化等保护要素,确定我市各要素的范围和管控要求;集约布局城镇、产业等发展要素,确定各要素功能定位、发展规模和空间范围,提出集约节约发展要求;统筹布局村庄要素,确定村庄定位、用地规模及开发保护管控边界;科学布局交通、能源、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要素,确定重大建设项目,划定线性基础设施空间廊道;合理布局矿产资源等开发要素,提出资源开发保护要求;系统布局我市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等治理要素,确定国土空间整治修复重点工程的规模、范围和时序。暂时难以确定用途的区域,进行一定比例的留白处理。统筹确定各要素用地的约束性和预期性指标,制定规划期内主要用地布局和结构的优化调整方案。

(八)着重细化城镇布局。细化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布局,坚持存量挖潜与增量优化相结合,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开发,集约高效利用土地。布局高品质的城镇蓝绿网络和公共空间,构建高效率的路网结构和综合交通体系,打造高水平的居住社区和公共服务,建设高质量创新环境和产业发展空间,建设高匹配的基础设施和市政管网系统,构筑高韧性的应急安全和防灾减灾体系,塑造高品位的空间形态和特色风貌,合理确定城镇开发强度分区和容积率、密度、高度等分区控制要求,划定用途分类,明确绿、蓝、紫、黄“四线”管控体系。

(九)同步谋划规划实施。根据上位规划和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对规划的近期实施作出统筹安排,明确近期目标指标、管控边界和管控要求,提出近期实施的重点任务和重点项目。完善规划传导机制,明确对下位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指导性和约束性内容,加强对我市所辖县(市、区)的规划指引。结合我市实际确定规划强制性内容,制定规划实施保障措施,提出保障规划落实的重要政策,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动态监测评估预警考核机制。

(十)严格规范审查审批。加强规划审查论证,着重发挥各领域专家作用,创新公众参与方式,着力提升规划的科学性。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严格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报批。规划经批准后应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向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备案,纳入全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

  四、进度安排

(一)基础工作阶段(2019年11月-2020年5月)。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市直相关部门责任。完成数据资料收集和基础研究工作,形成现状评估、风险评估、“双评价”和各类专题研究专项报告。

(二)规划编制阶段(2020年6月-9月)。完成规划编制主要内容,形成规划方案成果。

(三)审查报批阶段(2020年10月-12月)。完成规划方案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审议等程序,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审批,形成工作情况报告、工作制度成果汇编、技术成果汇编,向自治区报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重大意义,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县(市、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推动各部门深入参与规划编制工作,研究城市定位、发展方向、远景目标等重大专项内容,统筹解决规划编制工作中的重大政策制定和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日常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及时研究部署,做好本行政区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组织工作。

(二)加强沟通协调。市、县自然资源局要上下联动,强化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沟通对接,主动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规划编制要求,与自治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协调联动,及时报告评估评价、专题研究、方案编制等重要环节的阶段性成果,确保各级规划内容精准衔接传导。要加强各部门沟通衔接,完善牵头部门、配合部门通力合作的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既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又要分级负责、任务分担;加强数据共享和成果沟通,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市自然资源局要加强与所辖县(市、区)及乡镇的沟通衔接,引导基层积极参与规划编制,充分吸收基层意见建议,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三)加强技术支撑。市、县(市、区)自然资源局要改变完全依赖技术单位的传统规划编制方法,全程深度参与规划编制工作。组建高水平的规划编制专班,抽调自然资源、发改、生态环境、住建、交通等各部门专业技术骨干力量,建立由行政、事业和技术单位人员共同组成的联合编制团队,充分发挥多领域、多专业技术优势,集中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兼顾城乡规划和土地规划专业技术力量,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水平高、信誉好、力量强、具有较高规划资质等级的技术单位,主要技术人员要能够提供长期驻场服务。建立开放的工作方式,委托高层次、多层面、宽领域的专家顾问团队全程参与指导,为规划编制提供前沿视野和科学基础。

(四)强化工作保障。各县(市、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时间进度,进一步细化工作计划,建立定期督查、定期通报、定期总结的工作制度,把握工作推进节奏,建立工作台账,确保扎实推进工作任务。市、县(市、区)财政要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统筹解决,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五)加强培训引导。积极邀请上级有关部门、行业专家对全市各相关单位进行教育培训,提升各级领导干部领导规划编制的能力,提升规划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总结推广各部门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提高规划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附件:1.吴忠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吴忠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主要任务分工表


附件1

吴忠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宁自然资发﹝2019﹞374号)要求,为加强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吴忠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长: 喜清江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 张学慧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员: 邓冀宁  市委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马国锋  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市委副秘书长、政研室主任

  王天珍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王守军  市教育局局长

      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马玉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毕顺元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杨桂琴  市民政局局长  

  周少云  市司法局局长  

      市财政局局长

  马海军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杨晓明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侯永林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苏晓理  市水务局局长  

  马长贵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玉进  市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局长

  杨春燕  市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局长

  马锐锋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杭庆珍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刘宗礼  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杨玉洲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李玉山  利通区政府区长

  谭兴玲  红寺堡区政府区长

  金永灵  青铜峡市政府市长

  戴培吉  盐池县政府县长

      同心县政府县长

  杨玉琳  金积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杨彦炜  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主任

  施新民  吴忠市气象局局长

      国网吴忠供电公司总经理  

  高文宁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吴忠市分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负责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部署,分解落实相关工作任务,协调推动各部门深入参与规划编制工作,研究城市定位、发展方向、远景目标等重大专项内容,统筹解决规划编制工作中的重大政策制定和重大问题,对规划编制、报审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和决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规划编制工作开展,负责及时全面准确提供规划编制所需数据及资料,并结合部门职责安排专人对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具体工作,参与各项任务成果的审核论证。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具体组织编制吴忠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工作方案、技术方案、规划成果等进行审议。办公室主任由市自然资源局马海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内设专项工作小组,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发改、生态环境、住建、工信等成员单位及技术单位组建规划编制专班,具体负责组织开展专题研究、规划编制、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日常协调工作等。

  

    


附件2

吴忠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主要任务分工表


单位名称

工作任务


  

市自然资源局

牵头负责开展吴忠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相关工作,形成吴忠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同步完成规划信息系统建设。研究提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保障及管理创新措施。负责协调其它相关部门划定城市开发边界,负责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转换,明确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划定基本农田范围。开展自然保护地评估调整,明确自然保护地规模、自然保护地体系类型结构及自然保护地空间布局等。提出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林地保护利用、防沙治沙等目标要求与政策措施。与相关部门共同审核生态保护红线。


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负责提供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未来五年重点建设片区及重大建设项目计划等资料,确定吴忠市战略定位和分阶段发展目标,提出高质量发展的主攻方向和具体任务;明确产业重点发展区域和引导政策;提出吴忠市基础设施发展目标;明确空间管控要求;明确能源供给体系及发展目标;负责对产业发展、建设项目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审核。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负责开发区(园区)发展用地预测,提出各开发区产业发展方向,提供工业发展规划和重点项目资料,配合做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相关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

提出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指标和生态保护格局,和自然资源局共同牵头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优化调整工作。分析自然生态敏感性、生态资源承载力,审查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


市财政局

负责筹措解决吴忠市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经费保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提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街区、历史建筑、传统村落等保护与利用要求;明确重点区域特色风貌管控要求。提供市、县(市、区)房地产与保障房开发、管理规划与计划(近五年)和主要年份(2016--2019年)城区城建统计年报。提供市政管网、市政公用设施等现状及发展规划等相关情况。


市公安局

负责提供汇总各县(市、区)常住人口、进城落户人口数据,与公共安全相关的专项规划等相关基础数据及预测结果。

单位名称

工作任务


  

  

市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

负责提供全市经济合作发展规划、城市商业网点、商贸物流、区域性商业中心、社区商业中心、特色商业街、专业市场、物流基地的分布、类型、数量规模情况等相关资料,提出对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要求和建议,负责对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把关。


市交通运输局

明确交通网络与枢纽体系.提出规划期内公路基础设施发展目标、线位、设施站点布局以及用地需求。


市应急管理局

提供市重大危险源分布位置、基本危险物质详细信息、变动情况、近10年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各类安全风险评估、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关材料。参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应急抢险等内容的编制工作。


市教育局

负责提供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学、小学、学前教育布置标准、布局、历年在校学生等资料和已有教育专项规划等成果。参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教育相关内容的编制工作。


市水务局

提出规划期内水利基础设施规划布局以及用地需求,提出水资源保障方面的目标指标,负责对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把关。


市农业农村局

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农业空间布局优化和综合利用措施以及城乡统筹的目标要求,研究提出适合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


市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明确规划期内全域旅游空间布局对具有旅游价值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乡村景观空间提出规划建议和管控要求。对各级各类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提出管控要求。


市城市管理局

提供吴忠市公园绿地现状及绿地系统规划、城市管理等资料。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负责提供吴忠市人口增长趋势、结构变化的预测与分析。提供市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防疫站、卫生院、社区级医疗卫生设施基本情况及发展用地预测。


各园区管委会

负责提供各园区发展思路、发展方向、重点产业布局及各类专项规划,对接各类规划指标分解下达工作。


铁塔公司吴忠分公司

提出规划期内通信基础设施布局、用地需求及空间管控要求。


国网宁夏电力公司吴忠分公司

提出规划期内电力基础设施布局及用地需求,明确电力基础设施廊道走向及管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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