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属驻吴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现将《吴忠市5G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吴忠市5G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分工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5G通信网络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吴政办发〔2020〕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加快推进我市5G网络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如下任务分工方案。
一、工作任务
全面推进社会公共杆塔资源开放,有效推动“通信塔”与“社会塔”深入共建和开放共享。建设基于现有通信铁塔、路灯杆、监控杆、标识杆等社会杆塔设施资源的“多杆合一”5G基站。2020年底,5G基站数达到1000个,重点在政府职能部门区域、医院、学校、核心商圈等区域实现覆盖。围绕全面推进社会公共资源开放和5G规模部署,初步构建适应和满足我市5G通信网发展要求的保障体系。建立覆盖县(市、区)的通信网建设发展工作机制,推动构建适应我市5G通信网规模部署的发展环境,县(市、区)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方案)编制率达到100%。
二、组织领导
成立吴忠市5G通信网络建设发展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宋海燕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马成义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刘亚凯 市委网信办主任
马玉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成 员:王天珍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王守军 市教育局局长
毕顺元 市公安局副局长
马海军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杨晓明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侯永林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闫 浩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苏晓理 市水务局局长
马长贵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杨春燕 市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局长
马锐锋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杭庆珍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蒋耀强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郭耀峰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刘宗礼 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马林华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杨玉洲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梁建斌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赵丽亭利通区副区长
尚自刚红寺堡区副区长
张克宁青铜峡市常务副市长
张 晨盐池县副县长
马千里同心县常务副县长
张 强国网吴忠供电公司总经理
梁 坤 吴忠市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马玉祥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职责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全市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衔接平衡。清理规范转供电不合理加价行为,监督转供电主体按国家、自治区规定向用户收取电费,并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对符合条件的5G基站实施电力直接交易,进一步降低电信运营企业用电成本。
市教育局:牵头协调区域内所属学校免费开放,为通信施工提供便利。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组织和协调全市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统筹指导全市信息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5G规划),跟踪推进5G网络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协调处理 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市公安局: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打击涉及盗窃、破坏5G网络基础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推进公安监控杆等资源开放。
市财政局:加大对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统筹安排财政支持资金,监督相关资金的使用情况。
市自然资源局:落实各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支持5G网络基础建设相关政策。将5G网络基础设施纳入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中,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投入使用。统筹安排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指标。
市生态环境局:简化5G设施环保审批流程,及时办理环保手续;推进杆塔资源开发,指导和监督铁塔公司、各运营商开展环境保护工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推动5G网络基础设施与新建建筑物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支持铁塔公司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严禁收取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等不合理费用;组织开展城市地下空间涉及人民防空防护的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推进人防设施智慧化改造工作。协调县(市、区)住建部门督促各工程建设单位严格执行自治区工改办《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阶段增加通信基础配套设施审查事项的通知》(宁工改办〔2019〕20号)、《关于印发宁夏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宁工改办〔2019〕26 号)等文件要求,将《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GB50846—2012)、《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DB64/T1552—2018)等国家和自治区发布的通信配套设施建设相关标准落实到项目建设的规划核准、设计审查及施工验收各环节中。同时,加强对各县(市、区)建设通信配套设施配建项目的考核力度,解决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选址难、获址难等问题。
市交通运输局:协调推进交通基础设施与5G网络基础设施深度融合发展,组织实施机场、铁路、车站、高速公路、桥梁等公共交通设施项目时,统筹安排以上项目专用弱电系统或附属设施与通信配套设施的同步建设。积极配合协调涉及公路、铁路等用地范围内的手续办理工作;配合铁塔公司推进5G网络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
市审批服务管理局:进一步压缩5G通信网建设涉及的规划、建设、土地、环保、无线电等项目建设行政审批时间,对纳入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建设范围内的存量设施,在符合办理条件的基础上,按照审批流程从快办理相关建设手续,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市水务局:组织开展河湖、水利工程等各类水利设施及其水域岸线范围的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推进水利基础设施智慧化改造工作。
市国资委:牵头协调所管辖国有资源资产免费开放,为通信施工提供便利。
市城市管理局:支持5G网络设施部署,为建设、维护5G基站提供便利,开放所管辖的公共资源;积极配合办理5G基站占用城市公共绿地的行政审批手续,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牵头协调各部门(单位)楼宇等免费开放,为通信施工提供便利。
国网吴忠供电公司:按照国家电力体制改革部署,建立基站用电报装绿色通道,提高通信设施用电报装效率。满足5G网络的电力需求,公变区域基站全部采用直供电。专变红线内,新建建筑要预留线路及计量装置位置,具备条件的存量转供电基站3年内分批改造为直供电。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基站运行维护过程中违规收取额外费用。加快报装审批和施工改造进度,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和输配电价格,电力铁塔及农村地区低压电力杆路等要向5G网络设置开放共享。
吴忠市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面向城市管理、医疗、教育、农业、交通、旅游、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多领域开展5G+应用示范,以宁夏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应用平台为载体,鼓励全市龙头企业在5G应用上先行先试,在装备制造、农副产品深加工等重点领域开展标识解析服务,实现工业设备自由移动、工业大数据分析处理、协调管理和生产决策等功能,打造5G工业互联网应用场景。推动5G+智慧城市建设,加快5G与物联网泛在基础设施和应用服务平台建设。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市工信局、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牵头建立部门(单位)共同参与的5G通信网建设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工信局具体统筹实施,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一次,研究解决推进5G基础建设中的具体问题,部署下阶段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5G建设主体责任,参照建立相应的协调推进机制,研究制定支持政策和配套措施,协调各部门(单位)解决工作推进中的突出问题,确保5G通信网络建设各项任务顺利推进。
(二)推进任务落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自治区数字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加快全区5G网络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宁数产组发〔2020〕1号)《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5G通信网络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吴政办发〔2020〕6号)提出的阶段性目标要求,加快电力、市政、居住小区、路灯杆、公交站台和客运站场广告杆塔、公安监控杆、城市道路监控杆塔、林业景区等领域的公共杆塔资源向信息通信业开放。将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十四五”发展规划进行统筹,将5G网络空间设施落实到市政建设及各行业发展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土地利用、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设施等行业规划同步落实5G站址、机房、管道和天面等配建空间。
(三)完善制度保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要落实国家、自治区以5G为引领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相关规定,加大通信基础设施保护力度,明确管理要求和部门职责,规范设施建设。加强网络安全风险研判评估,研究建立相应的管理规范,落实安全保障措施。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要加强通信设施保护工作,杜绝野蛮施工造成通信网络运行安全事故,积极协调解决高铁沿线、农村地区5G建设遇阻问题。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宣传5G通信网络规划建设工作,开展基站电磁辐射知识科普活动,大力宣传通信设施建设保护法律法规,共同营造推进5G网络规划建设的良好氛围。
(五)建立督查机制。市工信局要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定期对各地、各部门(单位)5G基站规划建设、公共资源开放、资源要素保障等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定期通报规划建设和工作落实情况。
附件:1.2020年铁塔公司及运营商5G建设计划清单
2.主要公共杆塔资源开放时间表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