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工(农)业园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4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宁政办发〔2019〕68号),结合实际,现将2020年部分节假日放假调休日期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20年1月1日放假,共1天。
二、春节:1月24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19日(星期日)、2月1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
四、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6日(星期日)、5月9日(星期六)上班。
五、开斋节:5月25日至26日放假。
六、端午节:6月25日至27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28日(星期日)上班。
七、古尔邦节:7月30日至31日放假。
八、国庆节、中秋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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