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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全面推开 “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吴政办发〔2019〕1号

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工(农)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宁政办发〔2018〕112号)精神,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改革原则和方式

按照“权责统一、分级实施、属地监管”原则,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简化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完善措施优化准入服务四种方式,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

二、改革举措

(一)明确改革审批事项。将市级37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告知承诺7项、优化准入服务30项)和53项自治区级、16项县级审批事项的监管职责作为改革内容。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和要求,落实监管责任,完善监管措施。市直有关部门要做好与自治区对口单位的对接、沟通,指导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做好“证照分离”改革工作。

(三)进一步提升商事登记便利化水平。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5个工作日(其中企业设立3个工作日、印章刻制1个工作日、发票申领1个工作日);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注册,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发照、电子归档”的全程电子化登记,网上办理不超过1个工作日。

(四)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证照分离”改革后的信息采集、登记备案事项申请人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领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证照分离”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蒋耀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市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商务局、文广新局、卫计局、安监局、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中心、税务局、粮食局、道路运输局、法制办、信建办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分别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联络员。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具体措施办法,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

(二)强化责任落实。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全市“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市法制办负责“证照分离”改革中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市信建办要做好信息共享保障工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证照分离”改革具体改革事项任务分工表任务分工,按时完成任务分工,落实属地监管职责。

(三)强化督查落实。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证照分离”改革,鼓励和引导全社会参与,形成理解、关心、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严格责任落实,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法制办、市市场监管局及时督促检查相关进展和落实情况。依托市政务服务中心51890、12345政务服务热线,建立问题发现和跟踪机制。

附件:1.吴忠市“证照分离”改革具体改革事项任务分工表

      2.行政审批规程样表

      3.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一批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具体事项表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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