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工(农)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成立吴忠市有关工作领导小组,调整部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负责同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银川都市圈城乡东线供水工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学慧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苏慧娟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王天军 市政府副市长
宋海燕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丁 辉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天珍 市发改委主任
拜 萍 市财政局局长
马林华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杨晓明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侯永林 市住建局局长
苏晓理 市水务局局长
闫 浩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马长贵 市农牧局局长
马建忠 市规划管理局局长
杨晓军 市园林局局长
李玉山 利通区区长
金永灵 青铜峡市市长
马向东 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主任
李晓明 市城投公司董事长
刘 强 市水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苏晓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晓明、刘强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市发改委负责对接自治区发改委,配合完成项目申报、立项及审批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配合做好项目资金筹措等方面的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配合做好项目土地预审及土地征收手续工作;市水务局负责联系自治区水利厅及水务投资集团,协调各部门、单位积极推进项目前期各项工作;市环境保护局负责配合做好水源地调查保护及环评审查及批复等工作;市住建局负责配合统筹推进城市供水进程,办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及施工许可证等相关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涉及公路、桥梁等设施工作;市农牧局负责养殖业用水统计调查等工作;市规划管理局负责项目选址及规划审批等工作;市园林局负责配合做好绿化用水、树木移栽及林评等工作;市城投公司负责项目所涉及国有资产、土地等相关工作;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利通区政府、青铜峡市政府负责配合项目推进、项目用地拆迁等相关工作。
二、成立市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苏慧娟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丁 辉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晓明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马长贵 市农牧局局长
成 员:杜少忠 市发改委副主任
马 莲 市财政局副局长
赵吉元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黄执荣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马志明 市水务局副局长
杨 军 市农牧局副局长
张珍珍 市税务局副局长
马建军 市人防办专职副主任
赖学荣 利通区常务副区长
马金鑫 红寺堡区副区长
张克文 青铜峡市副市长
吴 科 盐池县常务副县长
康 峰 同心县政府副县长
马玉忠 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牧局,杨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周磊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市发改委负责将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纳入相关规划,落实沼气发电上网标杆电价和上网电量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规模养殖场内养殖相关活动农业用电政策;支持生产企业建立机动车加气站。市财政局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扶持政策制定。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用地政策,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合理布局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用地。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在年度用地计划中优先安排。市环境保护局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管。严格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对新建、改建、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对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或者排放不达标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依法予以处罚。实施畜禽规模养殖场分类管理,对设有污水排放口的畜禽养殖场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并严格监管。市住建局负责优先接收生物天然气进入城市燃气管网工作。市农牧局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做好畜牧业转型升级,依据环境承载力,优化畜牧业区域布局,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强化技术指导服务,推广资源化技术模式,推广科学饲料配方、新型添加剂,降低养殖污染排放。落实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内敞开补贴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备政策,落实自治区有机肥补贴政策。科学编制种养发展规划,粪污还田渠道畅通,培育粪污处理社会化服务组织,在养殖密集区建立集中处理中心。市税务局负责落实沼气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负责本园区内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及污染防治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国网吴忠供电公司负责落实规模养殖场内养殖相关活动农业用电政策。
三、成立市“互联网+医疗健康”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马中勇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梁 恒 市政府副秘书长
马锐锋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成 员:王卫东 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主任
杨 涛 市发改委副主任
尹 春 市科技局副局长
毕顺元 市公安局副局长
马 莲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玉斌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马 涛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顾光存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稽查专员
金 淼 利通区副区长
苏达志 红寺堡区副区长
杨红英 青铜峡市副市长
叶黎明 盐池县副县长
杨晓娟 同心县副县长
王季春 市人民医院副院长
梁 坤 市信息化建设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马锐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市、县“互联网+医疗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决策精神,协调解决市、县级公立医疗机构“互联网+医疗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成立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
主 任:王天军 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刘亚凯 市政府副秘书长
闫 浩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杭庆珍 市安监局局长
惠兴文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郑金勇 市委宣传部国教办专职副主任
贺永彪 市委政法委副秘书长
杜少忠 市发改委副主任
齐晓宁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张 琛 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 翔 市司法局副局长
吴风芳 市财政局副局长
金岳普 市住建局副局长
张东旭 市园林局副局长
何建民 市农牧局副调研员
戴生礼 市商务局副局长
郑 忠 市卫生和计生局副局长
马晓慧 市旅游发展委副主任
马国兴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辉民 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
杨金保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
高宏广 吴忠公路分局副局长
张映琪 市气象局副局长
崔 荣 宁夏保险行业协会吴忠办事处副主任
赵丽亭 利通区副区长
苏达志 红寺堡区副区长
张 晨 盐池县副县长
马千里 同心县副县长
魏 升 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
马玉忠 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余广德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五、成立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宋海燕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马成义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天珍 市发改委(金融办)主任
成 员:惠兴文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建柱 市工信局副局长
马 莲 市财政局副局长
赵吉元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金岳普 市住建局副局长
杨 军 市农牧局副局长
赵汝彦 市商务局副局长
梁吉鸿 市审计局副局长
王风全 市统计局副局长
王新刚 市国资委副主任
马国兴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岳立平 市经济动员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马长军 利通区副区长
李 焜 红寺堡区常务副区长
徐 芸 青铜峡市副市长
吴 科 盐池县常务副县长
丁 俊 同心县常务副县长
刘伟泽 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马鹏飞 金积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马玉忠 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徐 涛 人民银行吴忠中心支行行长
刘晓瑜 吴忠银监分局局长
赵正宏 农业发展银行吴忠分行行长
张河先 工商银行吴忠支行行长
崔 兴 农业银行吴忠分行行长
李春明 中国银行吴忠分行行长
丁文华 建设银行吴忠分行行长
许文利 邮政储蓄银行吴忠分行行长
叶 木 宁夏银行吴忠分行行长
刘 劼 吴忠农村商业银行董事长
赵景丰 石嘴山银行吴忠分行副行长
李赛春 滨河村镇银行董事长
郭 启 人保财险吴忠分公司总经理
周学东 中国人寿吴忠分公司总经理
常志杰 平安人寿吴忠分公司总经理
李晓明 城乡建设投资公司董事长
杜永胜 开源扶贫担保公司总经理
王建荣 现代农业投资公司董事长
郭瑞峰 中小微企业创业投资公司董事长
张申宁 国资运营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金融办),王天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岳立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督促成员单位落实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金融工作部署,引导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改革创新、拓展业务,提升服务实体经济实效;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国家金融政策和全市金融运行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制定、督促落实我市金融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提出加强金融业服务、优化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协调、支持和配合金融监管部门加强对辖内银行业、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的监管,督促金融机构加强行业自律;指导加强社会信用建设,优化全市金融生态环境。
六、成立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
组 长:宋海燕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马成义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荀伏祥 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赵永红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贺永彪 市委政法委副秘书长
聂俊峰 市委编办副主任
马学峰 市发改委副主任
李建柱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张进存 市教育局副局长
马建余 市民族宗教局副局长
陶文明 市民政局社会组织工委副书记
刘学芳 市司法局副局长
吴风芳 市财政局副局长
丁建军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刘天平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金岳普 市住建局副局长
郭 辉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赵汝彦 市商务局副局长
李辉民 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
马 涛 市卫生和计生局副局长
王新刚 市国资委副主任
吴国庆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风全 市统计局副局长
王 海 市国税局副调研员
马建华 市调查队副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荀伏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七、调整市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张志刚同志任主任,周少云同志任副主任。
八、调整市防汛抗旱领导小组
苏慧娟同志任总指挥,穆文瑞、丁辉、苏晓理、柳广州、杨洋同志任副总指挥。
九、调整市基层政权与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宋海燕同志任组长,马成义、宋喜、贺永彪、杨桂琴同志任副组长。
调整的工作领导小组(机构),除名称、职能、主要负责同志发生变更外,成员单位负责人以干部人事调整为准,动态变更,不再另行文。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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