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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吴政办发〔2018〕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工(农)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吴忠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行动计划(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吴忠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促进农业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绿色发展,结合吴忠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生态优先、全面协调、绿色循环、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按照“一控两减三基本”目标治理农业面源污染。

2018年,化肥、农药转化利用率达到38%;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7%(畜牧大县达到88%)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80%(畜牧大县达到85%)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残膜回收率达85%。

2019年,化肥、农药转化利用率达到39%;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率达89%(畜牧大县达到9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85%(畜牧大县达到92%)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残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

2020年,全市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施用量实现零增长,化肥、农药转化利用率达到40%以上;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率达90%(畜牧大县达到92%)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5%以上(畜牧大县达到10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残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

二、工作任务

(一)控制农业用水

1、推进高效节水农业发展。加强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和节水改造,大力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渠道防渗技术和覆膜保墒等技术,升级改造现有节水设施,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加强灌溉水质监测与管理,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确保农业灌溉用水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农业灌溉用水利用系数达到0.55以上;新增节水农业面积8万亩,改造盐碱地3万亩。(市水务局牵头,市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负责落实)

重点项目:宁夏“十三五”高效节水灌溉、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覆膜保墒示范等项目。

2、推进种植业结构调整。积极调减籽粒玉米播种面积,扩大饲草、经果、蔬菜等作物种植面积;持续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有效节约灌溉用水。2018年调整种植业结构面积24.28万亩。(市农牧局牵头,市财政局、国土局、水务局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负责落实)

重点项目:优质粮食产业、蔬菜产业等项目。

(二)农药化肥使用量零增长

3、化肥使用量零增长。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工程,以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及林果为重点,以新型经营主体和专业化农业服务组织为平台,大力实施自治区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站建设项目,推行测、配、产、供、施一体化服务,全市每年新培育综合服务站5家以上。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实现全覆盖;推广化肥减量施用技术和有机肥、缓控释肥、水溶肥、生物肥等新型肥料,提高肥料利用率,减少施用量。积极争取实施自治区有机肥应用示范推广项目,示范面积达到5万亩以上。全市每年创建示范区不少于5个,示范区内化肥施用量减少10%以上。(市农牧局牵头,市园林局、环保局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负责落实)

重点项目:自治区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示范、秸秆还田培肥示范、增施有机肥示范、测土配方施肥示范、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站建设项目、农业面源污染关键技术研究与推广等项目。

4、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健全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开展农作物病虫监测,及时发布农作物病虫害短期、长期预报,指导农户做好病虫害防控;加强高毒高残留农药执法检查,示范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加快绿色防控技术应用,全市建立自治区级绿色防控示范区5个,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30%以上;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推进利通区农药包装物回收试点工作,到2020年全市基本实现农药包装废弃物全部回收处理;建立农药化肥污染监测机制,环保部门要在苦水河、清水沟、南干沟的前端、中部、末端及居民区排污口、农田排水沟等处设立固定取样监测点,定期取样监测,并及时将监测数据通报农牧部门,作为农药化肥减量工作重要参考依据。(市农牧局牵头,市园林局、环保局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负责落实)

重点项目:自治区农作物病虫害防控项目、农药施用量零增长行动项目、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站建设项目、农机购置补贴项目。

(三)畜禽污染物、秸秆和农残膜基本利用

5、加强畜禽污染治理。开展畜禽禁养区治理行动,制定1:50000禁养区分布图,全面核实禁养区内需关闭或搬迁养殖场(小区)名单,做到应搬尽搬;实施种养结合生态养殖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推广干清粪法技术,建设完善粪污处理设施,降低养殖业污染物排放;引导养殖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和养殖户通过土地流转、租赁、合同收购、订单种植等方式,配套建设优质饲草基地,推进畜禽粪便还田,建设有机肥加工厂。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在养殖密集区建立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和分散养殖粪便储存、回收和利用体系,形成畜禽粪污收集、储存、运输、处理和综合利用全产业链;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项目,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确保全市无畜禽传染病危害发生和污染事件;实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对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畜禽规模养殖场,环保部门予以处罚,农牧、财政部门不予申报项目和享受优惠政策;在吴忠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利通区五里坡奶牛生态养殖基地,青铜峡市牛首山、贺兰山沿山奶牛养殖场设立环境质量监测点,定期养殖场空气、土壤和水质等指标进行监测,防止污染发生。(市农牧局、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负责落实)

重点项目:自治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标准化畜禽养殖场建设、种养结合整县推进试点、国家农业园区粪污处理试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等项目。

6、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实施好国家粮改饲示范县项目等项目,推广青贮、黄贮和秸秆压块打捆等实用技术,秸秆饲料化利用率达到78%以上;实施机深翻、秸秆生物反应堆等项目,推广水稻留茬还田、玉米秸秆粉碎深翻还田等技术和秸秆粉碎还田机等机械设备,提高秸秆还田肥料化利用率,秸秆还田利用率达到10%;实施中科康拜、三聚环保、瑞威尔能源等项目,通过秸秆加工制作板材、有机肥、生物发电等,推进秸秆原料化利用,秸秆原料化利用率达到12%;认真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加强秸秆、杂草、枯枝落叶等杂物焚烧督查,建立完善县(市、区)政府、乡(镇)、村(社区)分片包干制度,层层落实禁烧责任制。农牧部门要依法加大对焚烧者的处罚力度,水务部门结合农田水利建设工程集中清除支、沟、毛渠内杂草,林业部门要集中治理、林场、果园、苗圃、林带等地段的树木残枝、落叶;建立考核机制,把禁烧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对县、乡(镇)的年度绩效工作考核,形成秸秆禁烧长效机制。(市农牧局、园林局、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委、环保局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负责落实)

重点项目:利通区中科康拜秸秆加工、青铜峡市瑞威尔能源化利用、同心县三聚环保秸秆肥料化加工项目,自治区机械化深翻、秸秆打捆收储、农机购置补贴等项目,国家粮改饲示范县项目等。

7、建立农残膜回收长效机制。严禁生产和使用厚度0.01mm以下地膜,推广使用抗拉性能好、耐候期强农膜,加强源头治理;积极引进培育废弃农膜回收加工企业,开展农用残膜的回收加工再利用。在覆膜面积较大的乡(镇)建立农用废弃地膜回收网点,或利用现有废品收购系统,为企业代收农用废弃地膜,逐步形成布局合理、运行有效的农用废弃地膜回收加工一体化模式。鼓励农户采用以旧换新等方式促进残膜回收,确保田间残膜及时、足量回收;红寺堡区、盐池县、同心县残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利通区和青铜峡市要根据情况建立残膜回收机制,确保残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市农牧局牵头,市财政局、供销社、环保局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负责落实)

重点项目:自治区地膜残留面源污染定位监测、旱作节水项目(残膜回收及覆膜补贴资金)、农机购置补贴等项目。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组织领导,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牧局,负责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协调、指导、督查、统计和考核等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中的重大问题和疑难问题,形成各县(市、区)、各部门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各项任务目标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县(市、区)和吴忠国家科技园区要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强化政策支持,加大资金投入,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市直各相关部门要承担起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对污染治理的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治理行动有序推进。要定期督促、检查、指导相关企业、合作社、牧场(养殖场)切实承担起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主体责任,主动作为,把污染治理落到实处。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作,上下联动、形成合力,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把工作做实、做好。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网络等多种传媒工具,宣传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政策、法规、技术知识和先进典型,提高广大群众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意识与技能。重点加强化肥农药的科学使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措施、秸秆禁烧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严格督查考核。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及市直有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农牧局定期对各县(市、区)和相关责任单位进行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或未通过年度考核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并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办发〔2015〕45号)和《吴忠市党政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不尽职不作为不担当行为问责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附件:吴忠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任务分工表

  


吴忠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任务分工表

  

重点工作

具体任务内容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责任单位

备注

一、控制农业用水

1、推进高效节水农业发展

加强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和节水改造,大力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加强灌溉水质监测与管理,确保农业灌溉用水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严禁未经处理的工业和城市污水直接灌溉农田。农业灌溉用水利用系数达到0.55以上;2018新增节水农业面积8万亩,改造盐碱地3万亩。

市水务局

市财政局、

国土局、环保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2、深化种植业结构调整

推进种植业结构调整,调减籽粒玉米播种面积,扩大饲草、经果、蔬菜等作物种植面积,2018年调整种植业结构面积24.28万亩,其中利通区3.6万亩、红寺堡区10.05万亩、青铜峡市3万亩、盐池县2万亩、同心县1.78万亩、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3.85万亩。

市农牧局

市财政局、

国土局、水务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二、推进农药化肥施用量零增长

3、化肥施用量零增长

各县(市、区)要大力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工程,每年各新培育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站1家以上;推广化肥减量施用技术,积极创建化肥减量示范区,集成示范化肥减量实用技术,每年各创建示范区不少于1个,示范区内化肥施用量减少10%以上;扩大有机肥应用范围,提升耕地质量,利通区、青铜峡市每年各示范种植冬牧70黑麦草1万亩以上;各县(市、区)认真落实实施自治区商品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每年建设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园区3个以上,面积1万亩以上;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实现全覆盖,化肥转化利用率达到40%以上。

市农牧局

市园林局、

环保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吴忠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任务分工表

  

重点工作

具体任务内容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责任单位

备注

二、推进农药化肥施用量零增长

4、农药施用量零增长

各县(市、区)要健全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开展农作物病虫监测,及时发布农作物病虫害短期、长期预报,指导农户做好病虫害防控。加强高毒高残留农药的执法检查,示范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集成推广适合不同作物的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模式,每个县建立自治区级绿色防控示范区1个以上,农药转化利用率到2020年达到4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30%以上,农药施用量实现零增长。推进利通区农药包装物回收试点工作,到2020年各县(市、区)基本实现农药包装废弃物全部回收处理。建立农药化肥对退水污染监测机制,市环保部门在苦水河、清水沟、南干沟的前端、中部、末端及居民区排污口、农田排水沟等处设立固定取样监测点,在不同灌、停水期进行取样监测,并及时将监测数据通报农牧部门,以便农牧部门指导做好农药化肥减量施用工作。

市农牧局

市园林局、

环保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市环保局

  

三、畜禽污染物、秸秆和农残膜基本利用

5、加强畜禽污染治理

各县(市、区)规范绘制1:50000禁养区分布图,进一步核实禁养区内需关闭或搬迁养殖场(小区)名单,做到应搬尽搬。积极推广干清粪法技术,建设完善粪污处理设施,实施奶牛养殖大县种养结合整县推进试点项目,规模养殖企业(主体)配套建设优质饲草基地推进畜禽粪便还田;建设完善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市场化机制,到2020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畜牧大县达到92%)以上,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95%以上(畜牧大县达到100%)。规范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掩埋场,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行政执法和案件查办力度,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确保全市无畜禽传染病危害发生和污染事件。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新建、改扩畜禽规模养殖场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保部门予以处罚,财政、农牧部门不予申报项目和享受优惠政策。市环保局在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利通区五里坡奶牛生态养殖基地,青铜峡市牛首山、贺兰山沿山的奶牛养殖场设立环境质量监测点,开展对养殖场空气、土壤和水质等的环境检测。

市农牧局、环保局

市发改委、

财政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市环保局

  

吴忠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任务分工表

  

重点工作

具体任务内容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责任单位

备注

三、畜禽污染物、秸秆和农残膜基本利用

  

6、推动秸秆综合利用

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依托养殖业发展,以订单生产、养殖企业配套饲草料基地,大力实施好国家粮改饲示范县项目等项目,大力推广青贮、黄贮和秸秆压块打捆等实用技术,秸秆饲料化利用率达到78%以上。推进秸秆肥料化利用,以主要粮食作物秸秆为重点,大力实施机深翻、秸秆生物反应堆等项目,推广水稻留茬还田和玉米秸秆粉碎深翻还田等技术,秸秆还田利用率达到10%。推进秸秆原料化利用,大力实施中科康拜、三聚环保、瑞威尔能源项目,推进秸秆原料化利用,拓宽秸秆利用渠道,秸秆原料化利用率达到12%。认真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依法加强对秸秆焚烧督查管理,禁止焚烧秸秆、杂草、枯枝落叶等杂物,层层落实禁烧责任制,把禁烧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对县、乡(镇)的年度绩效工作考核,形成秸秆禁烧长效机制。将集中清除支、沟、毛渠内杂草纳入农田水利建设工程,各县(市、区)林业部门集中治理、林场、果园、苗圃、林带等地段的树木残枝、落叶。

市农牧局、

园林局、水务局

市发改委、

环保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7、建立农残膜回收长效机制

持续推进农残膜回收利用,完成配套扶持政策,建立农残膜回收利用长效机制。严禁生产和使用厚度0.01mm以下地膜,推广使用抗拉性能好、耐候期强的农膜,从源头保证农田残膜可回收。红寺堡区、盐池县、同心县要积极引进培育废弃农膜回收加工企业,在覆膜面积较大的乡(镇)建立农用废弃地膜回收网点,或利用现有废品收购系统,为企业代收农用废弃地膜;鼓励农户采用以旧换新等方式促进残膜回收,中部干旱带三县(区)残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利通区、青铜峡市也要根据情况建立残膜回收机制,确保残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

市农牧局

市财政局、

供销社、环保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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