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工(农)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关于促进会展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促进会展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为进一步壮大会展经济规模,优化会展业发展环境,加快会展经济市场化进程,增强会展业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作用,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引进知名品牌展会。鼓励国内外实力雄厚、专业化程度高、竞争力强的会展企业在我市落户或设立分支机构,建立专业会展团队。鼓励会展企业、商协会组织或专业机构在吴忠市创办、主办或承办国际、国内及省部级品牌会展活动、会议论坛和重大赛事。会期3天以上、规模在200个以上国际标准展位(9㎡)的,按照国际、国内、省部级的标准,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补助。
二、支持特色街区举办展会。支持企业、机构和协会在茶茗文化街、葡萄酒街、美食街、健康养生体验街等市区特色街区举办茶茗博览会、葡萄酒品鉴会、特色小吃文化节(吃货节)等会展活动。会期5天以上、规模在100个以上国际标准展位的,给予承办单位一次性奖励5万元。
三、发展壮大本地特色展会。鼓励会展企业紧密结合本地特色产业、群众生活需求,策划举办葡萄酒、亚麻籽产品、牛羊肉、枸杞等特色产品展会及信息消费节、房车旅游节、生活用品展等地方特色展会活动。加大“请进来”力度,鼓励会展公司、专业机构或相关单位牵头举办“全国名优产品吴忠展”活动。会期5天以上、规模在200个以上国际标准展位的会展活动,给予承办单位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四、支持企业外出办会办展。积极开展“吴忠优质特色产品全国行”等主题推广活动,宣传推介吴忠优质特色产品。对在区外组织举办“吴忠优质特色产品全国行”或“吴忠优质特色产品宣传推介周”、“葡萄酒品鉴推介会”等主题推广活动的会展企业或相关运营公司,展期5天以上、展区面积在200㎡以上的,给予承办单位一次性奖励10万元。加大“走出去”力度,鼓励企业自主参与或参加政府组团的国际知名展会,优先享受自治区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
五、规范会展活动场地管理。坚持“统筹布局、利青一体、集中利用”原则,规范会展活动场地。除有特殊要求的会展活动外,市区举办的大型展会活动以吴忠黄河体育文化会展中心、特色街区为主;会议论坛以吴忠市文化艺术中心和星级宾馆为主;重大体育赛事活动以吴忠黄河体育文化会展中心、滨河体育运动公园等场地为主(凡在我市指定场馆举办的各类品牌展会、会议论坛和重大赛事活动,场地使用费从会展资金中给予场馆单位一定的补助)。
六、优化会展经济发展环境。鼓励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会展企业或机构、商协会在我市举办会展活动。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及消防支队等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增强服务意识,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协调餐饮、住宿等服务行业按照协议价给予来吴参会参展的客商优惠,为观展群众提供交通保障,进一步优化会展业发展环境。
七、建立会展经济保障机制。成立吴忠市会展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会展业规划、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吴忠市商务局;建立吴忠市会展经济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形势,解决实际问题,推动会展业发展。从2018起,市财政每年统筹资金支持会展业发展。对已经享受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会展活动不再重复享受此政策。
本政策措施有效期为2018年3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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