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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会展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

吴政办发〔2018〕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工(农)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关于促进会展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促进会展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为进一步壮大会展经济规模,优化会展业发展环境,加快会展经济市场化进程,增强会展业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作用,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引进知名品牌展会。鼓励国内外实力雄厚、专业化程度高、竞争力强的会展企业在我市落户或设立分支机构,建立专业会展团队。鼓励会展企业、商协会组织或专业机构在吴忠市创办、主办或承办国际、国内及省部级品牌会展活动、会议论坛和重大赛事。会期3天以上、规模在200个以上国际标准展位(9)的,按照国际、国内、省部级的标准,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补助。

二、支持特色街区举办展会。支持企业、机构和协会在茶茗文化街、葡萄酒街、美食街、健康养生体验街等市区特色街区举办茶茗博览会、葡萄酒品鉴会、特色小吃文化节(吃货节)等会展活动。会期5天以上、规模在100个以上国际标准展位的,给予承办单位一次性奖励5万元。

三、发展壮大本地特色展会。鼓励会展企业紧密结合本地特色产业、群众生活需求,策划举办葡萄酒、亚麻籽产品、牛羊肉、枸杞等特色产品展会及信息消费节、房车旅游节、生活用品展等地方特色展会活动。加大请进来力度,鼓励会展公司、专业机构或相关单位牵头举办全国名优产品吴忠展活动。会期5天以上、规模在200个以上国际标准展位的会展活动,给予承办单位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四、支持企业外出办会办展。积极开展吴忠优质特色产品全国行等主题推广活动,宣传推介吴忠优质特色产品。对在区外组织举办吴忠优质特色产品全国行吴忠优质特色产品宣传推介周葡萄酒品鉴推介会等主题推广活动的会展企业或相关运营公司,展期5天以上、展区面积在200以上的,给予承办单位一次性奖励10万元。加大走出去力度,鼓励企业自主参与或参加政府组团的国际知名展会,优先享受自治区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

五、规范会展活动场地管理。坚持统筹布局、利青一体、集中利用原则,规范会展活动场地。除有特殊要求的会展活动外,市区举办的大型展会活动以吴忠黄河体育文化会展中心、特色街区为主;会议论坛以吴忠市文化艺术中心和星级宾馆为主;重大体育赛事活动以吴忠黄河体育文化会展中心、滨河体育运动公园等场地为主(凡在我市指定场馆举办的各类品牌展会、会议论坛和重大赛事活动,场地使用费从会展资金中给予场馆单位一定的补助)。

六、优化会展经济发展环境。鼓励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会展企业或机构、商协会在我市举办会展活动。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及消防支队等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增强服务意识,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协调餐饮、住宿等服务行业按照协议价给予来吴参会参展的客商优惠,为观展群众提供交通保障,进一步优化会展业发展环境。

七、建立会展经济保障机制。成立吴忠市会展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会展业规划、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吴忠市商务局;建立吴忠市会展经济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形势,解决实际问题,推动会展业发展。从2018起,市财政每年统筹资金支持会展业发展。对已经享受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会展活动不再重复享受此政策。

本政策措施有效期为201831—202012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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